第5部分(第3/4 頁)
自己和蓮兒介紹給其他幾個人,打完仗還沒向人家介紹自己呢。
“以後就跟我一起幹,保證你吃香的喝辣的。”張學義拿過一個布包,開啟以後是幾個葫蘆和很多紙包的東西,他把裝著好酒的葫蘆給了錢瑞,“喝幾口吧,還有這個”,他把紙包開啟,裡邊是夾著牛肉的燒餅,還有夾著驢肉、豬頭肉的,紙包一開啟,香味兒就瀰漫出來,錢瑞、蓮兒也走餓了,大家一起吃。
五個人跑了一晚上都累了,張學義可沒敢躺下就睡,他和張順商議後輪流睡覺,每人睡三個小時然後起來換班,畢竟這裡不是家裡,不留個人站崗放哨那多危險?
到了下午眾人才睡好覺打起了精神準備繼續趕路,張學義和張順都沒騎馬,把馬都給了張忠用來拉套,他們倆因為晚上站崗所以沒睡好,這會正在馬車上補覺。
錢瑞和蓮兒騎著馬跟在馬車旁邊,一路上隨便拉著家常,因為是趕路也就不到點就吃飯到點就睡覺,沒遇到土匪的時候他們儘量找客棧住,反正腰包裡有的是大洋,住店裡比露宿野外要好點,還能洗澡能喝酒。
一車四馬走了幾天都沒遇到土匪,錢瑞就有點急,他就問張忠:“大叔,路上怎麼沒土匪?”
張忠聽了一笑,“孩子,手癢癢了打幾隻山雞野兔,我們這裡子彈管夠,為什麼沒土匪?估計是因為知道我們要來就躲起來了。”
“大叔您真厲害。”
張忠趕著馬車說,“我厲害啥,都是兩個孩子要出來闖蕩,我不放心才跟出來的,仗全是他們倆打的,攻山的時候我負責看車看馬,他們去打。”
“叔,我們啥時候能聚攏天下英雄去江西?”張學義把腦袋從馬車裡伸出來問張忠。
“我們老的小的加起來才五個人,能去江西麼,就是入夥,人家也不要,人少了幹不成大事,你這麼年輕著急什麼?時間不有的是?”
劉二才出生在四川的小地主家,家裡有幾個錢,不是富的啥也不用幹,他自己整天跟著管家收租子或者跑買賣,好吃好喝的也不是天天有,他早就過不習慣這種窮不死富不了的日子,所以他就偷偷的攢了點錢,打算去外邊闖蕩。
在家裡閒的時候他那火槍也去山上打獵,並且打獵也能鍛鍊身體,後來他越來越喜歡槍,並且發現周圍的土匪有錢,就認為當土匪能賺錢,所以他就把積攢的錢都拿出來,找了門路打點了軍官,從他們手裡買了兩支毛瑟自來得手槍,還買了一支川造手提機槍,也就是川軍自己的兵工廠出的槍,是仿製美國的M1921衝鋒槍,口徑比美國槍小了許多,口徑是7點63毫米和毛瑟自來得手槍用一種子彈,該槍又與山西仿的M1921不一樣,槍上多出了兩條腿,槍可以架在地上當機槍使。
自從偷偷的買了槍以後劉二才又悄悄的買了馬,在一個很平常的清晨他寫了一封信給父母,然後留下信帶上幾件換洗的衣服就悄悄的帶槍離家出走,去外邊闖蕩。
第七節愛上女匪
離開家以後劉二才縱馬狂奔,第一次出遠門也不知道去那,只想找山頭入夥當土匪,可路上遭遇了不少土匪但土匪們怕他是臥底都不收留他,為此他很苦惱,後來被保鏢的看中收下當了鏢師,就是整天騎著馬帶著槍護送東家的東西。
剛入夥後鏢派他跟班兒去川北,護送些茶葉鹽巴和調料什麼的去北方,東家也不是太有錢,僱傭的保鏢的也不是最好的,不過東家看到他揹著的花機關槍心裡就塌實多了。
路上休息的時候劉二才只顧喝酒解悶,然後夢想自己當了山大王。他帶著好槍還不像張學義他們,人家帶槍都是藏起來,要麼放車上要不放箱子裡或者衣服包裡,他名著掛在脖子上,土匪派出暗哨見了他的手提機槍也喜歡,所以因為這個槍他給商隊招來一次不小的麻煩。
一支土匪佈置下埋伏圈就為了繳他的槍,此時他還不知道呢。
山寨裡的大土匪頭有個女兒叫紅玉,平時好吃好喝養在山上,做父母的誰也不喜歡孩子做賊,所以從小不讓孩子碰槍,請了先生教了幾年也認得幾個字,但是孩子不是很聽話,女孩兒該會的針線活什麼的一點都不學,到了十來歲以後除了玩槍什麼也不喜歡,整天帶著幾個跟班在山上打獵。
這一天紅玉正在樹林裡帶著幾個隨從玩,她手下的一個小土匪前來報告,“大小姐,來好東西。”
“慢點說,什麼好東西?”紅玉把槍裝起來仔細打聽。
“過了一隊商隊,帶槍的鏢師不多,運的都是綢緞布匹茶葉鹽巴等值錢的東西,小的們想山山一躺弄點好布來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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