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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正非對“必然王國”與“自由王國”的理解更多是從如何實現華為的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理解的。他在文章中這樣寫道:
什麼叫“自由”,火車從北京到廣州沿著軌道走,而不翻車,這就是“自由”。“自由”是相對於“必然”而言的,“自由”是對客觀的認識。人為地制定一些規則,進行引導、制約,使之執行合理就是“自由”。孔子說他人生的最高境界是“從心所欲而不逾矩”,這就是“自由”。“必然”是對客觀規律還沒有完全認識,還不能駕馭和控制這些規律,主觀還受到客觀的支配。例如:糧食現在還不能很大的豐產,水災和地震還不斷給人類造成危害,我們的交換機軟體如何發展與穩定……
因此,任正非要求華為管理人員必須做到:各級管理者、各個部門都必須不斷地檢討昨天,規劃明天。緊緊圍繞目標導向,不斷最佳化自己的工作。
華為走過的十年是曲折崎嶇的十年,教訓多於經驗,在失敗中探尋到前進的微光,不屈不撓地、艱難困苦地走過了第一次創業的歷史階段。這些寶貴的失敗教訓,與不可以完全放大的經驗,都是第二次創業的寶貴的精神食糧。當我們第二次創業,走向規模化經營的時候,面對的是國際強手,他們又有許多十分寶貴的經營思想與理論,可以供我們參考。如何將我們十年的寶貴而痛苦的積累與探索,在吸收業界最佳的思想與方法後,再提升一步,成為指導我們前進的理論,以避免陷入經驗主義,這是我們制定“公司基本法”的基本立場。幾千員工與各界朋友兩年來做了許多努力,在人大專家的幫助下,《華為基本法》八易其稿,最終在1998年3月23日獲得透過,並開始施行。當然它還會在施行中不斷地最佳化,以引導華為正確地發展。
……任何一個人在新事物面前都是無知的,要從必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唯有學習、學習、再學習;實踐、實踐、再實踐。
在《要從必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中,任正非主要闡述了兩個問題,一是華為的第二次創業,二是《華為基本法》。事實上,這兩個問題是同一個事件的兩個方面,或者可以說,華為的第二次創業是以《基本法》為開端的。
後來任正非總結起草《華為基本法》的目的,即:
我們要逐步擺脫對技術的依賴,對人才的依賴,對資金的依賴,使企業從必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建立起比較合理的管理機制……對人的管理才是最大的財富。當我們還依賴於人才,依賴於技術,依賴於資金時,我們的價值評價體系就存在一定程度的扭曲,我們還不能說是獲得了自由。只有擺脫這三個依賴,才能科學決策。我們起草基本法,就是要構建一個平臺,構築一個框架,使技術、人才、資金髮揮出最大的潛能。
在很早的時候,任正非就提出並掀起了“二次創業”的運動。最具影響力的一次是在《華為基本法》開始擬定的前夕,他所發起的“市場部領導集體辭職”運動,這次運動的目的是為了響應公司組織改革的要求。響應任正非的要求,華為二十幾位辦事處主任集體辭職,有6名地方辦事處主任被置換下來,市場體系高達30%的人下崗。這是《華為基本法》出臺前規模最大的一次人事制度改革。
1996年底,在擬定《華為基本法》的同時,華為引入美國HAY諮詢公司香港分公司建立任職資格評價體系……
以這些運動為序幕,此後,華為開展了一系列的管理改革行動。開始了從“必然王國”向“自由王國”的探索之旅。
由於從“必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是一個無限的過程,這也就意味著,華為要成為一個偉大的公司,一個世界一流的企業,就必須踏上一條不斷從“必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的改進、迴圈之路。
浪費是以死亡為代價的
沒有良好的管理方式,不僅沒有效率而且浪費資源,浪費是以死亡為代價的。
早期,華為為了在自家門口與北電網路、朗訊這樣的跨國企業爭搶客戶,採取了一種“狼性”的戰術,即透過敏銳的嗅覺來把握市場需求並迅速推出產品。與此相輔的還有華為的“快速反應”策略,即當客戶有問題有需求時,華為工作人員拎著包飛赴現場為客戶排憂解難。華為這一策略的實施深得客戶的心。所以,華為的營銷體系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是一種典型的自建###絡體系,這種###絡體系的優勢是貼近終端,反應速度快,能夠為使用者提供快速有效的服務。但是隨著華為影響力越來越大,業務開拓越來越廣,服務和研發之間的矛盾就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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