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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則服從、依賴、安靜。由此我們已經可以清楚地看到,家庭,尤其是幼兒在家庭中的地位,父母對幼兒的態度對幼兒最初性格的形成有著多麼直接、重要的影響。
幼兒自三、四歲後,不僅生活在家庭中,而且進入了幼兒園。在幼兒園中,教師和集體生活向幼兒提出的要求,教師的性格修養和集體對幼兒的評價、輿論,潛在而有力地影響著幼兒的種種態度和行為,影響著幼兒性格的形成和發展,使他們逐漸具有最初的比較穩定和經常的性格特性。比如,教師的耐心教育、積極誘導,可以使一個活潑但急躁、易激動的孩子變得靈活而有抑制力。老師親切關注、積極引導可以使一個孤僻、膽小、沉默的孩子變得愉快而活潑。相反,老師對幼兒態度嚴厲、粗暴,說教代替誘導,訓斥代替撫愛,則會使急躁、易激動的孩子更難以自制,孤獨、沉默的孩子更加畏縮。蘇聯心理學、教育學專家們指出:教養員同孩子們和諧的關係在教育教養過程中會積極地促進兒童正確的觀點、概念和行為習慣的形成,並在他們的情緒、精神的發展上,在性格的形成中反映出來。(見《外國教育》1981年第5期36…37頁)至此,我們可以肯定地作出結論:幼兒的性格雖受遺傳的影響,有遺傳的“印跡”,但主要的,它取決於環境和教育,特別是家庭和幼兒園教育的作用。環境、教育影響幼兒智力的發展,同樣,對幼兒性格的形成,也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因此,作為幼的經常接觸者,父母、教師和其他人員,都必須時時注意自己的全部行為舉止、言語、情緒,對人對事的態度、對幼兒性格形成的影響,使自己的態度、言行成為幼兒良好性格形成的積極的促進因素,促使幼兒個性健康地發展。
幼兒的性格 第三章:幼兒性格的特點總的來說,幼兒期是兒童性格開始形成的時期。在嬰兒期,雖然也能看到兒童之間的性格的個別差異,但是,這些差異是很不明顯的,也是極不穩定的,因此,談不上什麼性格的形成,只能說是性格的最初的萌芽表現。進入幼兒期後,由於言語、思維、動作的發展,成人、家庭、幼兒園集體生活不斷對幼兒提出新要求,自我意識、道德意識逐漸增強,心理活動的獨立性、目的性、自制力日益發展,幼兒開始出現了比較明顯和穩定的性格特徵,標誌著幼兒性格的初步形成。
幼兒性格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自我意識逐漸發展。自我意識是一個人認識自己、評價自己的能力,它是意識的一個方面,也是人的性格的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方面。在正確的教育影響下,幼兒的自我意識逐漸形成並不斷髮展,這不僅表現在幼兒能進一步理解自己在周圍環境中的地位,進一步意識到自己的行動、願望,意識到自己的內部心理過程,更表現在幼兒評價自己的能力(即自我評價能力)的發展上。研究表明:幼兒的自我評價能力有如下發展趨勢:(1)從不加考慮地輕信和再現成人的評價到能初步獨立地對自己作出評價;(2)從只對自己的一些外部行為作出評價到能對自己的一些比較抽象的內在品質進行評價;(3)從比較籠統、區域性、情緒性的評價發展到比較具體、全面、客觀的評價。比如,三、四歲的孩子評價自己時,往往說:“我是好孩子,王老師說的。”或“我是好孩子,我唱歌唱得好。”而五、六歲的孩子則會這樣評價自己:“我是好孩子,因為我聽話、遵守紀律、和小朋友友好。
可是我不是全班最好的好孩子,因為我畫畫不太好,跳舞也沒有別人好。”
(二)心理活動的目的性、自制力逐漸增強。學前初期幼兒的行為常常容易受當時刺激和具體情境的制約,帶有很大的衝動性和無意性,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較差。比如,上作業課時,院子傳來小汽車的“嘀嘀”聲,小班孩子會不由自主地眼睛都往窗外看,並高興得拍手歡呼,完全忘記了現在是在上課,應該注意力集中地認真聽講。到學前晚期,幼兒心理活動的有意性、自制力逐漸發展了起來,幼兒開始能為較遠的目的而行動,努力地使自己的行為服從成人或集體的要求,衝動性行為明顯減少。而且,大班幼兒不僅能服從成人或集體的要求,還能比較自覺地開始用自己的語言調節自己的行為,並且,不僅控制自己的外部行動,而且還能在一定程度上調節自己的內部心理過程,比如注意、記憶、情緒等等。這樣,久而久之,幼兒反覆多次地調節、控制自己的行為和心理過程,性格的意志特徵和情緒特徵等也就逐漸形成了。
(三)獨立性的發展進入一個新階段。學前期幼兒常常明確地向成人表示自己的意願,有時甚至是有些固執地強調“我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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