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3/4 頁)
韓”,他叫我:韓琳。
是姜士安。站在離我不遠處的船舷邊。一認出是他,淚水奪眶湧出。我從護訓隊分回島裡醫院時他已調走了,這是我們分手後的第一次見面。我迎著他走去,淚水在臉上狂奔。他向我伸出了雙臂,倏然間,又縮了回去,兩隻手因不能作為而不停地摩擦,發出刷刷的聲響。
“韓琳,怎麼啦?……韓琳,你別哭啊!……說,怎麼啦?別哭,別哭啊!”他連連發問,擔憂,焦慮,焦灼。
我深深吸口氣正待說時,一個人從我身後閃了出來,衝他叫了聲“姜營長”,姜士安回叫那人“高參謀”。高參謀道:“前天打電話找你,你們營文書說你回家了,老婆生孩子,男孩兒女孩兒?”
“有男有女。”
“雙棒兒?”
“雙棒兒。”
他有孩子了?他結婚了!就是說,他不再是一個人了他有他自己的家了他已不再是我的同類!奔騰不止的淚水剎那間止住迅速乾涸。他和高參謀說話。我掉頭看船後的大海。大海被船身犁開了一個巨大的銳角,雪白的浪花在船邊翻卷,跳躍,時而飛濺上甲板,刷,從甲板上流過,復返歸大海,帶著無數的泡沫。
高參謀終於走開,姜士安得以轉臉向我,沒容他開口我便問他:“你結婚了?”
“啊。”他看著我的臉,急急道,“這事我告訴過你呀,一開始的時候。”
“一開始的時候是什麼時候?”
“你在護訓隊的時候,我給你寫過信,那年的五一節。”
“噢,對。”我點點頭,衝他笑笑。然後不論他怎麼問我剛才怎麼了,我都不說,直到我下船,直到那船載著他繼續向大海深處駛去……
晚上,我從床底下拉出了我用來盛信的紙盒子,找到了他說的那封信,褚黃色的信封,蓋著三角形的軍郵戳。我把信抽出,開啟來,看,一字一字。在信的最後他說:“我爺爺給我定了個物件,家裡沒有女人照顧,不方便。他讓我回家看看,如都同意,就結婚,就可以讓女方來家裡住了。不回去是說不過去的,但我不想同意這事,不知你有什麼意見,請速回信。”
我慢慢地把信合上,裝好,收起,懷著一種“永別了”的心情。
門外響起了嘭嘭的敲門聲,鄰居家男人回來了,我以為他在家就把門給插上了。女鄰居故意抻了好一會兒後才去開門,這時我就知道我完了,至少前半夜別想睡了,每次夜半敲門聲都是吵架的前奏曲。他們吵架不關房門,敞開了吵;往好裡寬裡想,人家是拿我不當外人兒。
“說是去一會兒去一會兒,你那‘一會兒’到底是多長?”
“那你讓我在家幹嗎,陪你看電視劇?”
“陪我看電視劇又怎麼了?咱倆談戀愛的時候——”
“戀愛是戀愛,要不就不會有戀愛、結婚這些不同的詞兒……”
“明白了。結了婚麻將就比老婆重要。”
“操!這日子真他媽不能過了!”
“你才知道?離婚——拿錢來吧!”
“憑什麼?!”
“你在外面玩兒個雞還得給錢呢是吧?”
“你是雞嗎你要承認你是雞我就給錢!”
我躺在熱成一團的夜暗裡靜靜地聽著我的鄰居高一聲低一聲地吵,那段日子,我經常思考的一個問題就是,造物主能讓人把眼睛閉上為什麼就不能讓人把耳朵閉上呢?
大校的女兒 第一部分(18)
每次我都是這樣忍,從不抗議從不說。既過日子就得吵架,人家並不過分。況且他們也是無奈,他們心裡煩我的程度,肯定不亞於我煩他們。否則,女鄰居怎會那樣積極地為我張羅物件?就像我一個好心的孃家人,生怕我老在了家裡。她給我找的物件不管別的方面怎麼千差萬別,有一點相同,都有房兒,一結婚就能立馬把我接了走。看著她這樣操心忙碌我心裡很是不忍,很想跟她說你即使把我嫁出去了單位也不一定就把這房子給你,你跟別人合住一套房子的主要障礙並不在我。終是沒說:人家口口聲聲可是說為我著想,我根據什麼就能說別人是為了自己了呢?兩家關係已然緊張得只剩下了這一層窗戶紙兒遮著,真捅破了,還得在一個房頂下圈著,整天抬頭不見低頭見,那日子才真是他媽的不能過了。
不結婚真的是不行了,為自己,為他人,都不能再拖下去了。
腦子裡慢慢又浮出了那套兩室一廳的獨門居室。若真的能擁有這樣一套房子,就算擁有了家的一半了。那套房子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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