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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了,每月工資比茂生才多二十元錢,因此廠裡給自己的待遇茂生是非常滿意的。但就是這樣的高工資他還是貧困潦倒,經常不名一文。家裡要寄錢,借的錢要還,茂生就咬緊牙關一點點地省。
第一個月的時候他拿著鄉親們給的三十斤糧票買了三十斤掛麵,因為是在喬師的糧本上買的,總共才花了不到十元錢。這幾十斤掛麵茂生吃了整整一個月,天天開水煮掛麵,沒油沒菜,他吃得津津有味。大家都問他為什麼不吃菜?茂生說他不喜歡吃,心中酸楚只有自己知道。天天吃一樣東西,加之沒有菜湯調料,十多天後他一吃掛麵就噁心,沒辦法,只好閉著眼睛硬往下嚥——不咽肚子不依呀!呂玲帶來的東西都放壞了,但是他不能吃,再餓也不能吃,這一點茂生比誰都明白。第二個月的時候茂生沒有還債,扣過國庫券後還有50元錢,買郵票、信紙、信封、墨水用去6、7元之多;買書4元,盆3元,肥皂1元,狠狠心給自己買了個半衫6?7元,糧票7?25元,飯票7元,伙食平均每天僅4角,一天一斤糧,1?5角錢的菜,一點也不敢多花!早上、中午2分錢,下午1角。中午菜貴,每份都在1?5角到2?5角,他便只好閉嘴!就這樣每月也得5元錢!來了一個同學請吃飯花去4元,來人招待的煙不能太差,1元錢一盒……所餘4元錢,兜裡卻只剩了3元錢,可見零花去1元錢,真不應該呀!這3元錢要堅持一個月,怎麼能湊合下來?!
寒酸麼?寒酸!奢侈麼?奢侈!——除過生活必需品,只不過多買了一件半袖,就狼狽到這般地步!而沒有半衫,茂生實在熱得要命,那件白汗衫確實不能再穿了!
四十(4)約法三章
新到了一個環境,茂生同自己約法三章:
其一,要能控制自己。“一個能夠控制自己的人,就是一個偉大的人”。這種控制是包括多方面的內容:說話、做事、花錢、制怒、抑制各種不該表露出來的感情等等。他對自己的要求很苛刻;
其二,凡事三思而後行,不可莽撞。話到嘴邊留三分,不要在背後議論別人,不要在公眾場合發洩自己的憤懣;不要感情用事,容易激動。不要對別人感興趣的事情表現出毫無興致的樣子,或跟別人談話時表現出一種厭煩的情緒;
其三,要勤奮。包括學習、生活和工作中的三個方面。吃虧是福,但也不要讓人當成傻子愚弄,要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做到不卑不亢,保持男子漢的氣節。自己堅持的事業不要輕易地放棄,違背原則的事情堅決不做,不能委曲求全,助紂為虐。人無完人,被別人誤解是很正常的事情,千萬不要自暴自棄。
“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
這句話被茂生看作自己的座右銘。
八十年代的年輕人都很單純,思想遠沒有現在人複雜。
茂生儘管在家裡受盡了苦,但還沒受過那種長期飢餓帶來的磨難。小時候儘管沒有糧食,母親總會想辦法讓他們的肚子填飽。參加工作了,每月拿幾十元工資,他卻要經常地餓著肚子。
離發工資還有二十多天,茂生只有六斤細糧,三元錢了。他要嚴格地控制自己,度過這不可思議的二十天!
一天四兩糧,兩角錢,早上可以不吃——他對自己說:一定餓不死的,放心!
這一切,都要看他的意志如何了。
天氣越來越熱,簡直讓人受不了。小小宿舍裡擠了三個人,蔣路說誰他媽的給我一間房子,我就叫他爹!柳誠明整天發牢糟,動不動就跟茂生找事。唯一不同的就是他一直沒有對茂生說粗話。工藝廠人的文化素質都比較低,說話隨便,動輒就日娘帶老子,但沒有一個人在茂生跟前這樣粗野——畢竟,大家都覺得他是個文人,多少給他留點面子。
蔣路最近談了個女朋友,有時候晚上就不回來了,宿舍還能寬敞一些。白天下了點雨,晚上感覺涼快多了。茂生的心情跟天氣一樣變化無常,一會是家裡的事,一會是呂玲窮追不捨,一會是茂強的事情,攪得他心神不寧,上班的時候沒精打采。白梅說茂生我求你了,你不要這樣嘛!你這樣大家心裡都不好受。喬師說茂生有什麼事就說出來,大家可以給你幫忙的。茂生也覺得自己的情緒影響了大家,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了。他於是強迫自己調整心態,儘量表現出高高興興的樣子。茂生的情緒一好,整個實驗室都活躍了起來。兩個女孩嘴裡哼著曲子,要茂生給她們唱歌。茂生拗不過,就唱了一首《血染的風采》:
也許我的眼睛再不能睜開;
你是否理解我沉默的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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