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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幾乎只要再加一把力就可以把案件了結。為此隨仇小球一起去辦案的錦衣衛不但輕鬆了許多,而且因為仇小球的緣故得到老大的表揚或者直接的獎勵。大家都願意跟著仇小球一起去“出現場”,有時候仇小球直接把案子破了,功勞相當於白送給大家。為此一些錦衣衛私下排班,分好人手一部分人在衙門幫助老酒鬼師爺,一部分人和仇小球一起出去鑑定,剩下的人給秦泰夫妻帶路或者當下手。大家雖然比過去忙了不少,但是大家都覺得這麼做太值得了,不但名利雙收而且可以學到不少的經驗。這些人將來就算離開了城南分所,也是錦衣衛內部大家搶著要的好下屬。也就是說秦泰夫妻等人,改變了這些錦衣衛下層人員的命運,讓他們有了自己的發展空間。
陳牧每天看著城南分所積壓的案件越來越少,心裡的高興是說也說不清楚的。以前的城南分所案件積壓太多,每一次去上面開會,陳牧的老大都要點名批評陳牧。陳牧和城南分所成為了全京城治安和案件偵破的反面典型。不過經過這件事情後,這個倒數第一的牌子將會徹底和城南分所告別,陳牧也不用擔心再因為案件積壓的事情被老大訓斥了。陳牧這些天越來越覺得秦泰等人不是一般的人,幾乎每一個人都有普通人難以理解的本事。一個人是人才,一群人就是一個強大的團隊,這些人在一起不想出名都很難。陳牧知道自己不能長期擁有這些人,但是也希望能留得久一點,這樣自己的工作壓力就會輕許多。
這幾天秦泰夫妻遇上了一件難纏的案子,這讓秦泰有了更大的偵破興趣。就連展小小這個女俠也決定一定要解開這個謎團,不然絕對不休息。這件令秦泰夫妻感興趣的案子,當然是一件令大家轟動的大案子。要想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就要耐心地從頭說起。
這件案子秦泰接手的時候,大家都已經有了一個稱呼叫“詐屍驚魂”。所謂的“屍”當然是屍體不是殭屍,有屍體就有死人了。這個所謂的“死人”是一個女人,婆家姓楊,孃家姓陶,所以大家都叫她楊陶氏。楊陶氏現年三十三歲,有一個十五歲的兒子和一個八歲大的女兒。丈夫楊大年本來是一個手藝人,後來有了一點積蓄後開始學著做生意。這些年楊大年經常外出做生意,據說生意越做越大,已經成為一個小有名氣的商人。事情的起因是楊大年在外做生意的時候認識了一個**韓氏,韓氏的丈夫生前也是一個生意人,所以韓氏不但機靈而且懂生意經。韓氏幫楊大年做成幾筆生意後,索性和楊大年鬼混在一起。韓氏不但要楊大年這個人,而且還要楊大年的家產和名分,所以逼著楊大年休了妻子娶韓氏過門。楊大年見兩頭都要做不到了,索性和妻子楊陶氏說清楚。楊大年的意思是給楊陶氏一筆錢後,要楊陶氏自己離開楊家。沒想到楊陶氏不但不答應而且大罵丈夫楊大年,並把這件事情告到了衙門。接手這件案子的衙門是順天府,知府調查案件後有了一個結論。第一,楊陶氏是楊家明媒正娶的兒媳婦,這件婚事是楊大年父母在世的時候決定的,所以楊大年不能隨意更改;第二,楊陶氏多年在家伺候公婆照顧丈夫養活孩子,並沒有實質性的錯誤,不能隨意休妻;第三,楊陶氏有一子一女,孩子沒有成家不能沒有母親照顧,所以不能隨便趕走孩子的母親;第四,楊大年父母幾年前前後過世,楊陶氏作為兒媳婦不但全程參與了喪事的辦理,而且為楊大年父母守孝前後整整五年。光憑這一點,楊陶氏就是楊家的人,楊大年不能隨意趕走楊陶氏;第五,**韓氏和楊大年是無媒苟合。韓氏頂著夫家的名號和有婦之夫在一起,本身就是一個問題。所以衙門判楊陶氏勝訴,不但可以繼續留在楊家,而且可以代丈夫楊大年管理大部分的家產和現金。鑑於楊大年和外人勾結,企圖和妻子斷絕關係,衙門判楊大年勞役三個月,第一時間和韓氏斷絕不正當關係。在楊大年服勞役期間,所有的家產交由楊陶氏代為管理。
就在楊大年勞役期間,楊陶氏突然病故。楊家一邊為楊陶氏辦理後事,一邊整理家產辦理交接。因為楊大年在強制勞役,所以楊家的當家人是楊大年和楊陶氏的兒子。他一個半大的孩子,忙裡忙外手忙腳亂了好一陣子總算辦成了大半。就等著給楊陶氏下葬後,接父親楊大年回家,以後的事情就交給楊大年處理了。可就在這時候出事情了,楊陶氏的屍體不見了。就在大家找楊陶氏屍體的時候,有人說在某地看見了能走能動的楊陶氏。大家都說詐屍了,楊陶氏活過來自己離開了,為此嚇得楊大年不敢回家。這件案子因為沒有了屍體,外加有人說看見了活的楊陶氏,所以不能算是正常病故。案子上報到了錦衣衛城南分所後,沒有人敢接手這件案子。秦泰知道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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