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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陸爾熙,女,一個大學剛畢業的普通人。
扔在人群中不用再撿出來了的那一型別。
可是,我媽絕對沒有想過就這麼放過我,她始終奮鬥在為我尋找物件的最前線。當然這也只是她一個人的奮鬥,我還是堅信著“我年輕我自豪”這句話,一直沒參與過。
孽緣林凜最近收穫了一隻沙皮狗,取名小守,我特地騎著我的小電瓶穿江過海去看它。
身為資深宅女又有點腐的林凜,已經決定抱著小守孤獨終老了。看看這一丁點大的小守,我也有了抱著只狗孤獨終老的想法,但想想家裡院子裡那一隻巨大的看門狗大黃,我就哆嗦了一下,還是算了。
孤獨終老這四個字或許放在現在這個年齡,還有點早。林凜作為毫無感情經歷的傑出代表,已經深刻的預示到了自己的餘生。
但是我呢,身為有那麼點文藝細胞的文藝女青年,正在用那美好的青春來實踐一句話:“別人的青春都是美好的,而自己的青春都是被狗吃了,連骨頭也沒有吐出來。”
看完小守,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肚子總是那麼不爭氣,於是就在我準備好好安慰我的胃的時候,我看到了我青春的“骨頭”。
麵包坊裡,“骨頭”看到我,有點驚訝,我也有點尷尬。
“骨頭”……
不,是林淙,他走過來,用最不讓人尷尬的話跟我打招呼:“好巧。”
語氣清淡,仿若真是遇見一個好久不見的陌生老朋友。
好巧,還真是好巧。不知道是不是我看的太仔細,還是我太敏感,林淙看我的眼神,再也不是以前那樣了。
他看我的眼神再也沒有愛意了。
才過了幾年呢,四年了吧,我大學都畢業了。
騎著小電瓶疾馳,風在我耳邊呼呼而過,我突然想起高一的時候晚自習下課,林淙站在樓梯口打電話。
那時學校是不允許帶手機的,樓梯口很黑,急著下課回寢室的同學也很多,但林淙還是很明顯。我經過的時候,他看到了我,只是一個照面,我下了樓梯,他卻已經掛了電話追了上來。
當時我和他已經是網路中聊天聊的熱絡的□□好友,但現實生活中,還是見面會有點羞澀的隔壁班同學。
我跟他說我要剪頭髮去了,這個週末。
他頓了一下,說:“別太短。”
那時候的他那麼耀眼,無論站在哪裡,都會很自然的奪去周遭人的目光。但是林淙唯獨在面對我時,會放下所有的架子。我不知道他究竟是為何,會看上這樣一個平凡到一定境界的我。
我和林淙在一起三年,不,不是早戀的在一起,只是作為彼此最好的朋友在一起,經歷過彼此人生最重要的三年,可惜到最後,我還是失去了他,失去了我的好朋友。
直到現在,用一句文藝的話來說,我都不知道他是我的友情,還是錯過的愛情。
在大學的時候我無意間得知他交了女朋友,那時我氣的好久都沒有吃肉。
雖然當時我和他已經沒有聯絡了。
回到家裡,我媽又是一大桌的菜。
我媽這個人缺點很多,比如愛嘮叨,愛管閒事,嗓門絕對是鄰里八鄉最大的。
但是她的優點也是有的,最突出的就是廚藝好,當年我老爸就是被老媽抓住了胃,從此落入了老媽的魔爪,一蹶不振。
可惜老媽的廚藝還是讓我有些害怕,因為美味,所以長膘。
我吃完飯,回到自己房間又啃著剛剛路上買的小糕點,開啟手機才得知陶蓁蓁已經對林凜下了最後通牒:今生今世,永遠別讓小守出現在她面前。
蓁蓁表面上看,白白嫩嫩,像一塊白豆腐,但是這塊白豆腐最怕狗。雖然我已經認為我比較膽小了,但我還是屈服於她對犬科動物的恐懼。
白豆腐還有一個致命弱點,喝一瓶旺仔就能上火到失聲。
大黃又在樓下亂叫,老爸罵咧了幾句,老媽和我奶奶在閒話,房子隔音效果不好,我在小閣樓上也能聽到聲音。
手機顯示的時間是晚上八點,吃飽喝足的我困得要緊,趴在床上就睡了過去。第二天被鬧鈴叫醒的時候,我的腦袋有點混沌,昨晚像是做了一個冗長的夢,但我一點印象也沒有。
肯定是個噩夢,不然我也不會頂著兩個黑眼圈出門。
我媽一如既往地嘮叨著我,例如我二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