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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得復。此次來京,召見兩次,上垂意甚殷,廿五召見張侍郎,連稱好!好!惟國事過弱,終慮不堪驅策,孤負聖恩耳。豔。”
黃遵憲以上兩份電報,說明了其受命到被德國所拒的過程,也說明了其對張之洞“薦拔”的感激。十一月二十日(12月24日),張之洞發電楊銳,命其轉交黃:
“京。喬:轉交黃公度。彼族誤聽傳言,致阻乘槎,深為悵悶。譯署必另籌位置。祈示。洞。號。”
黃遵憲收到電報後,立即回電:
“承溫諭,感甚。初十,德使申給地沽(泊)舟之請,言華允所求,便可接黃。廿二,復來轉圜。轉(總)署既(答)以黃有別差,伊不願往,辭之。至有無位置,自關國體,亦出自聖恩,憲未敢預聞。憲稟。敬。”
黃遵憲此次雖未獲職,仍回任天津北洋水師營務處,然光緒帝已對其有較大的好感。
第52節,
湖南長寶鹽法道任上時間又過了半年,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光緒帝任命黃遵憲為湖南長寶鹽法道,黃立即發電張之洞:
“蒙恩補授湘鹽道。夙荷恩知,重依仁宇,私衷感幸,敬謝垂廑。職道遵憲謹稟。”
張之洞聞訊後,發電祝賀,並稱:“湖南官紳正汲汲講求洋務,而苦無精通洋務之人,閣下此來大有益於湘也。何日出都,祈示。”黃遵憲收電後,再次發電:
“奉諭感奮。前在坡奉調,未及回粵。茲擬中旬南旋,準九月到湘。過鄂面求訓誨,冀有遵循。遵憲稟。冬。”
然黃遵憲未回籍,也未等到九月,而是在陳寶箴的催促下,於是年七月中旬赴任。途中過鄂,與張有密切且長久的交談。七月二十一日,湖南巡撫陳寶箴發電張之洞,有意讓黃遵憲署理湖南按察使。張之洞次日回電,稱言:◆米◆花◆書◆庫◆ ;www。7mihua。com
“箇電悉。黃道遵憲署臬篆,極為相宜。當即將尊電錄示黃道。黃意以臺端初六日即須入闈,該道擬二十七日行,約初一日到湘,尚可謁見數次。至李臬司入覲批折,雖於初十日外方到,該道渥蒙優待,俾權臬事,到省後謹當靜候數日。囑代請示等語。鄙意黃道似以月初到湘為便,庶可早得晉謁。即候十餘日,再委署臬似無妨。蓋將委以重任,即無投閒之疑也。特此奉達。尊意究以如何為妥,祈速電示,以便飭遵。禡。”
陳寶箴、張之洞為黃遵憲的仕途作了精心的安排。黃到湘後,張、黃兩人電報頻頻,交情亦好。
前已述及,光緒二十四年閏三月初三日,清廷下旨召張之洞進京,黃遵憲聞訊即於初四日(1898年4月24日)發電張之洞:
“聞奉召入覲,此事關係中國安危,謹代通國志士叩賀。遵憲稟。”
此時張之洞對召見的背景一無所知,黃遵憲如此發電,很可能與湖南巡撫陳寶箴等人共同參與了楊銳、劉光第在京的密謀。閏三月十二日(5月2日),張之洞決計北上入京,發電黃遵憲:
“急。初四電愧悚。此行不過備顧問耳。尊意有何救時良策,祈詳電指示,以便力陳。感禱。洞。文。”
黃遵憲為此於閏三月十六日(5月6日)發回一份長電報,詳細說明其外交與內政的主張:
“捧讀文電,感悚無似。憲臺此行,倘進樞府,必兼總署。自三國協謀還遼後,彼以索報、以爭利、以均勢之故,割我要害,橫索無已,至今日已明明成瓜分之局。俄、法、德皆利在分我土地,惟英以商務廣博,倭以地勢毗連,均利我之存,不利我之亡。故中國是必以聯絡英、倭為第一要義。
“然聯絡英、倭,尚不足以保國;欲破瓜分之局,必須令中國境內斷不再許某國以某事獨專其利、獨擅其權而後可;既不能理喻勢格,何以阻其專利、擅權?故必須設法預圖,守我政權,將一切利益公分於眾人而後可。彼欲爭攬於我者——鐵路,不如商立鐵路條例,無論何人,均許其入股。彼所垂涎於我者——礦山,不如商立開礦條例,無論何人,均許其開採。彼素責我以不願通商,今即與之設開通之法,無論何處,均許通商。彼責我以不願傳教,今即與之商保護之法,有法保護,任聽傳教。自訂約五十年來,凡彼所求於我者、責於我者,譬如昨死今生,一切與之圖謀更始。所有均利之法、保護之法,但使於政權無所侵損。凡力所能行者,均開誠佈公,與之熟籌舉行。如謂華官不能妥辦,寧可由中國國家聘僱西人,委以事權,俾代襄辦。舉從前未弭之釁端及他日應杜之禍患,均與之約束分明。
第5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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