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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真經常怔怔地發呆,有時候還會幽幽地嘆上一口氣。有一次,曾真伏在張仲平身上問他還有多久。張仲平莫名其妙:“什麼還有多久?”曾真說:“我們的愛呀,還能持續多久?”張仲平說:“西方有七年之癢之說,其實真正說起來,即使是沒有任何雜質的兩情相悅,保鮮期也就七個月吧。”曾真說:“七個月?”張仲平說:“是呀,七個月,雜誌上就是這樣說的,說男女之間的愛情保質期是二百一十天。三七二十一,不就是七個月嗎?”曾真說:“什麼狗屁雜誌?我怎麼沒有看到過?”張仲平說:“既然是狗屁雜誌,咱們就不去管他了。”曾真說:“你以前跟那些女朋友,是不是就是這樣的?”張仲平半天沒吭聲。曾真說:“老實交待,是不是這樣嘛?”張仲平說:“別急別急,我正在一個一個地算呢。”曾真說:“你別算了,我跟她們不一樣的。”張仲平說:“哪兒不一樣?”曾真說:“哪兒都不一樣,我比她們加在一塊兒還要好,好得多,好一百倍,好一千倍、一萬倍。張仲平,你除非是世界上最大最大的傻瓜,才會動心思想甩了我。”
那天,曾真吃過飯將碗筷一收拾就開車出去了。她剛走沒半個小時,徐藝打來了電話,請張仲平到他們公司去一趟,說第二次拍賣的公告已經刊登出來了,有些事情需要通通氣。
第一次拍賣公告刊登在白鹿都市報上,這是當地發行量最大的一份報紙,覆蓋面很廣,徐藝那次做藝術品拍賣和國土局儲備土地的拍賣,選擇的報紙媒體就是它。3D公司釋出拍賣公告,一般也都把它作為首選。但是,張仲平到了時代陽光拍賣公司才知道,第二次拍賣的公告卻選擇了省日報,這是一份主要面向黨政機關和各基層黨組織的報紙,一般的企業是不訂的,而且外面的報刊亭一般也不零售。
張仲平說:“怎麼換成省日報了?”徐藝說:“有什麼問題嗎?白鹿都市報沒有省日報級別高,廣告可以打五折,節約成本嘛。”張仲平認為徐藝的理由不能成立,現在不是節約成本的問題。拍賣公告講究的是受眾面,與報刊本身的級別沒有關係。張仲平不想一進門就和徐藝爭,忍了忍,說:“像這種事情,徐總是不是應該先跟我商量一下?”徐藝連忙說:“對不起對不起,這確實是我疏忽了,我向張總賠不是。其實還有一個原因,法院那邊催得急,那天本來也是先聯絡白鹿都市報的,可是最近不是來了一個溫州的購房團搞一個什麼房地產交易會嗎?它們的版面三天以前就預訂完了。”張仲平說:“那就更應該仍然選擇白鹿都市報了。做生意就是要扎堆,這是一個最簡單的道理。”徐藝說:“張總是不相信我的話吧?法院催得急是真的,白鹿都市報也確實沒有廣告版面了。”張仲平本來想跟徐藝說,你剛才電話裡還說要跟我商量事,其實不過是把你做了的事告訴我一聲而已。但張仲平又想,徐藝都已經做了,再說又有何益?畢竟徐藝的搞法也不算違約。張仲平很快又發現了新的問題:第一次拍賣公告中要求的拍賣保證金是一百萬元,這一次增加到了五百萬元。張仲平用手指點著這一條,問徐藝是怎麼回事。徐藝又笑了笑,說這也是委託法院的意思。張仲平說:“委託法院管得倒是很具體。”張仲平知道,拍賣保證金收多少,《拍賣法》也沒有明確的規定,按照慣例,也就是拍賣標的現值價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太低了,擔心買受人成交後毀約。太高了,等於抬高了競買人的門檻,而且資金在賬上打來打去的,也挺麻煩,因為最終的買家只有一個,其它競買人的保證金要求迅速退回。徐藝又像是反問又像是辯解似地問了一句:“這不會又有什麼問題吧?”張仲平心想,你把什麼問題都往法院那兒推,我要說你的做法有問題,你轉背到法院裡去說,說不定就成了我對法院編排不是,這種傻事我才不會做哩。便笑著搖了搖頭:“話是這麼說。徐總,公告已出來了,再討論這些事已經沒什麼意義。不過,據我所知,這好像是貴公司在法院接的第一筆業務,又是在建工程,情況比較複雜,咱們可得一心一意把活幹好呀。”徐藝說:“張總真是語重心長呀,你放心吧,違法亂紀的事,誰敢幹?我們做拍賣,這是最起碼的要求吧。”張仲平說:“那就好。”
徐藝要拉張仲平一起去南區法院拿第二次拍賣的保留價確認書。這讓張仲平警惕起來。他又想起來了那個活寶的話,覺得徐藝越來越形跡可疑了,還拉他來打掩護,心裡不爽,就讓他一個人去。徐藝說:“還是一起去吧,免得張總又誤會。”這話讓張仲平心裡直窩火,明明是你做得不地道,倒好像成了我斤斤計較似的。但張仲平還是忍住了,兩家公司合作,磕磕絆絆的事總是免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