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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梅爾咄咄逼人的攻勢,他冷靜迴避,而當羅斯梅爾的粗暴無禮到了令人無法容忍的地步時,我決定出面干涉。
“你最好回到你自己的座位上去。”我口氣平靜但很堅決。
“你是誰?”他咆哮道。
我強壓怒氣,不動聲色。“我?我是這兒的老闆。”
羅斯梅爾用鼻子哼了一聲,很不以為然。我抓住他的胳膊把他甩了一個圈,他大叫:“別動我!”
幸好在這緊要關頭,他的朋友們出面來解圍。他們像拖一塊木頭一般把他拉了回去,然後又向託尼和莫娜道歉。
“咱們一會兒把他們都趕出去。”我對託尼小聲說。
“千萬別!”他請求道,“這種事我能對付。你知道我對此已經習以為常了。
他認為我是個粗人,所以很惱火。坐下來呆一會兒好嗎?來喝一杯。你不必為這種事煩心。“隨後他講了一通他在一戰中的經歷——先是當偵察員,後來是間諜。與此同時,就聽羅斯梅爾的聲調越來越高,越來越尖。他好像怒氣沖天。我招呼內德和奧瑪拉去讓他安靜下來。
突然,他喊道:“莫娜!莫娜!那個狗崽子在哪兒?我要操她!”
我衝到他的桌前,揮拳就打,下手毫不留情。同時迅速地掃視他的朋友,以防他們群起反攻,可他們似乎顯得驚慌失措,十分窘迫。
“我們得把他趕出去。”我說。
“當然,”其中一個人附和著,“你們幹嗎不叫輛車把他送回家?他真讓人丟臉。”
內德、奧瑪拉和我給他披上外套,把他推到街上。剛下過一陣雨夾雪,地上積了一層薄薄的雪。沒人攙扶羅斯梅爾他根本站不住。內德去找車。我和奧瑪拉推推搡搡把他拽到街角。他罵罵咧咧,自然對我格外沒好氣。這麼一來把他的帽子弄丟了。“你根本不需要帽子。”奧瑪拉說,“留給我們當夜壺算了。”羅斯梅爾勃然大怒。他極力要掙脫出來,但我們把他抓得很緊,然後突然同時撒手。羅斯梅爾左搖右晃,一步也不敢邁,唯恐摔倒。我們後退幾步,開始圍著他輕快地跳起舞來,還衝他擠眉弄眼、揶揄笑罵。一會兒把拇指放在鼻子上對他猛扇,一會兒又像猴子一樣衝他抓耳撓腮;像小丑一樣亂蹦亂跳。這個可憐的傢伙氣得發狂,一個勁兒地大喊大叫。幸虧這條街很偏僻。後來他再也忍不住了,向我們猛衝過來。結果一失足跌進了陰溝。我們把他拉到人行道上,然後又故伎重演,還用他的名字編了一個小曲兒,把他大大地損了一通。
計程車來了,我們把他塞了進去。告訴司機他喝多了,給了一個在哈伯肯的假地址然後就揮手再見。我們回到酒店裡以後,他的朋友們又是陪禮又是道歉。其中一個人說:“他應該進精神病醫院。”然後堅持給每個人叫了一杯酒和一些三明治。
“如果那個平足的傢伙再來搗亂,就儘管來找我們。”禿頭的政治家說。他遞了一張名片給我,還提到一個販賣私酒的人,並答應我們儘可以在他那裡賒帳。後來又喝了兩杯,都是上等的“蘇格蘭”酒,可對我來說和馬尿差不多。
他們剛離開不久,阿瑟·雷蒙德和一個我從來沒見過的小夥子大吵起來。他非說那個小夥子對莫娜非禮。這個小夥子叫達菲。他雖然略有醉意,但似乎不失為一個正派人。“他必須當眾道歉。”阿瑟·雷蒙德一再堅持。達菲覺得這個玩笑開得太過份了。阿瑟再也忍不住了,他起身扭住他的胳膊把他摔倒在地,騎上去把他的腦袋往地上撞。“道不道歉?”他一再逼問,惡狠狠地把這個可憐的小夥子的頭撞得“嘭嘭”響。最後達菲含含糊糊地道了歉,阿瑟才罷手。店堂裡出奇地沉寂,這令阿瑟很不安。達菲抓起外套和帽子付了帳,一言不發地走出門去。阿瑟獨自坐在桌邊垂頭喪氣,面有愧色。一會兒他也站起來大步走了出去。
幾天後,他再次出現在店裡時竟變成了烏雞眼,我們得知那天達菲在外面等著,把他結結實實地揍了一頓。奇怪的是,對自己挨的痛打阿瑟似乎很高興。不打不相識,達菲和他竟成了好朋友。帶著慣有的矯揉造作,他補充說每次一打架他都處於劣勢,因為他不能傷了自己的手。不過有生以來,他第一次捱打給他的震動非同小可。他略帶一絲怨氣說:“好像每個人都對此拍手叫好,也許我是罪有應得。”
“也許這件事給你的教訓是少管閒事。”莫娜說。
阿瑟沒說活。
“還有,你準備什麼時候付帳?”她追問。
令人驚訝的是,阿瑟·雷蒙德回答說:“多少錢?”他邊說邊從兜裡摸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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