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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不讓那高興勁兒露出來。這令我很生氣。
“你幹得不錯。”我說。
“你怎麼樣!”他問我這個問題就等於是在說——“這回又有什麼事?”
我告訴他我不久就要接管一家報紙的專欄了。
“不錯嘛!”他挑起了眉毛。哼!
我想我大概可以從他這兒拿到十塊錢,畢竟是銷售部經理,還是老朋友……怎麼可能不會呢?
我遭到了直截了當的拒絕,連句解釋都沒有。不可能,就這些。不可能。我知道再多說也沒有用,可我還是說了,就是想氣氣他。他媽的,儘管我不需要,他也沒權拒絕。他應該看在過去的份兒上答應我。奧托一邊聽我說話一邊玩著他的錶鏈。
他很冷靜,既不覺得尷尬,也沒流露出同情。
“哎,你這個吝嗇鬼。”我下了這樣一個結論。
他泰然自若地笑了。“我從不向人求助,也從不幫助別人。”他溫和地回答說,瞧他那洋洋得意的樣兒像個臭大姐似的。儘管他現在是個銷售部經理,或許還會擔任什麼更重要的職務,可誰能擔保將來有一天他不會落個到第五大街賣蘋果的下場呢?(經濟蕭條時期,即使是百萬富翁也養不起那些智慧女神密涅麗們。)
“好吧,把它忘了吧。”我說。“其實,我現在有錢,我只是想試試你。”我掏出那捲鈔票在他面前晃了晃……他看起來很困惑,然後我又告訴他:“我來找你的真正目的是想求你幫個忙。能不能借我三分錢買張地鐵票?下次我從這兒路過時還給你。”
他臉上立刻露出喜色。我幾乎可以感覺到他鬆了一口氣。
“當然可以。”他很嚴肅地掏出三枚硬幣。
“你這人真不錯。”我說,異常熱情地握著他的手,好像我真的很感激他似的。
“沒什麼。”他說,很嚴肅地,“你不用還給我了。”
“真的嗎?”我說。最後他開始意識到我在戳他的痛處。
“我可以借點兒錢給你,”他酸酸地說,“但是不能借十美元那麼多。你知道,錢又不是樹上長出來的。賣出去一輛車我得費好大的勁。再說,我已經兩個多月沒賣出去車了。”
“真難,是嗎?你知道,你都快讓我替你難過了。好吧,替我向你太太和孩子們問好。”
他像對待買主一樣把我送到門口。分手的時候,他說,“下次再來。”
“下次我來買輛車——光要底盤。”
他不太高興地笑了笑。在去地鐵站的路上,我在心裡詛咒著那個沒良心的、狗孃養的小氣鬼。想一想,我們小時候還是好夥伴呢!我心中對這件事耿耿於懷。可奇怪的是,我還是忍不住想,他變得越來越像他原來一直厭惡的父親了。他總是那麼叫他爸爸,“那個小氣、冷酷、又蠢又笨的荷蘭佬!”
好了,我可以把這個老朋友從我的名單上劃掉了。我也真這麼做了。有了這個意願,以至於幾年後我們在第五大街遇見時,我都認不出他來了。我把他當成了偵探,真的!我忍受著他愚蠢地重複著:“什麼,你不記得我了?”“不記得了。”
我說,“真的,我不記得了,你是誰?”我認不出他來了,那個可憐的沒用的傢伙只得告訴我他的名字。
奧托·坎斯特是我過去最好的朋友。我離開美國之後,唯一常念起的就是那幫沒怎麼在一起呆過的男孩們。比如說,住在街那頭兒舊農場的屋裡那家人。那幢房子在我們那一片是唯一經歷過那段日子的,也就是那條街還是以一個荷蘭人的名字萬·赫黑茲命名的鄉間小路。不管怎麼說,在那幢搖搖欲墜的破房子裡住著三家人,赫斯勒一家,那幫小器的笨蛋們主要經營煤、木料、冰和肥料;拉斯克一家人呢,父親是個藥劑師;兩個兒子都是拳師,還有個已經長大成人的,像頭母牛一樣結實的女兒;牛頓一家只有母子倆,我儘管很少對小牛頓說話,對他可是異常服氣。埃德·赫斯勒,跟我差不多大,壯得像頭牛,就是神經有點兒不太正常。他長著個兔唇,說話也結結巴巴的。我們從來沒在一起長談過,可是我們倆不是好夥伴的話,也該算得上是朋友。埃德每天起早貪黑地工作,而且工作也很辛苦,因為這個,他比我們這些放學後只知道玩的孩子們顯得老成多了。作為一個孩子,我那時除了覺得他好說話之外,就再也沒考慮過別的。我們只要給他一點點錢,他就會為我們去做那些我們不屑去做的事情,然後,我們再纏著他讓他請我們吃上一頓。令我覺得奇怪的是,到了歐洲以後,我發現自己還偶爾想起那個古怪的笨傢伙——埃德·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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