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4/4 頁)
,有鈴可按,有總管掛著恭順的笑容前來聽候差遣。”
“可能。我是在鹽湖城的一家孤兒院長大的。”
我們跨出門外,走進疲憊的黃昏,他說他想要散散步。但是我們是開我的車來的,而且這一次我動作夠快,搶先付了賬。我望著他消失。一家店鋪櫥窗的燈光照著他的白髮閃啊閃,片刻之後他就沒入薄霧之中。
他喝醉酒、落魄潦倒、又餓又慘自尊心又強的時候,我反而比較喜歡他。真的如此嗎?也許我只是喜歡當老大哥。做事的理由很難理解。我這一行有時候該問問題,有時候該讓對方慢慢發火終至勃然大?。每一個好警察都知道這一招。有點兒像下棋或拳擊。有些人你必須設法催逼,讓他站不穩。有些人你只要出拳,他們自己就會敗下陣來。
如果我問他,他會把一生的故事告訴我。可是我連他的臉是怎麼毀掉的都沒問過。如果我問了,他也告訴我了,說不定能救下兩條人命。但也只是說不定。
漫長的告別 4(1)
我有一個月沒看到他。再見他時,是早晨五點鐘,天剛亮。門鈴響個不停,把我從床上硬吵起來。我拖拖拉拉穿過門廳去開門。他站在那兒,活像一個禮拜沒睡覺。他身上穿著一件輕便的大衣,領子向上·,整個人似乎在發抖。一頂深色氈帽拉下來遮著眼睛。
他手上有一把槍。
槍不是對著我,只是握在手裡。那是中口徑①的自動手槍,外國造,肯定不是柯爾特或薩維奇。憑他這張慘白疲憊的面孔、臉上的疤痕、·起的領子、拉低的帽簷和手上的槍,活脫脫就是從警匪片中跳出來的人物。
“你送我到蒂華納②去搭趕十點十五分的飛機。”他說,“我有護照和簽證,除了交通工具,我一切都安排好了。基於某種理由,我不能從洛杉磯搭火車或公車或飛機。計程車費五百美元合理吧?”
我站在門口,沒挪開讓他進門。“五百美元外加一把槍?”我問。
他茫茫然地低頭看手中的槍,然後把它放進口袋。
“這可能是一種保護,”他說,“為了保護你,而不是我。”
“那就進來吧。”我側身,他精疲力盡地衝進來,一屁股坐在椅子�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