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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做了不少為民請命、打抱不平的事,然而他施恩不望報,繼續他耿介執著的文俠生涯。
具備以上的特質(還有我許多未及在這篇章裡引述的),由曹正文去為“中國俠文化”
作傳,那是最恰切的事。
我在前文引述了三個時期(恰好上致上有30年)作為一個“武俠人”在三個不同地域的期盼與感觸;至於國內“武俠文化”的狀況,讀者諸君可能比身在海外的我更加深切,我在這兒就不多贅了。
經過多年在俠壇的“闖蕩”。我在現階段仍堅信:俠是知其不可為而義所當為者為之。
俠即是在有所為和有所不為中作抉擇。偉大的作品不一定能偉大,但極偉大的作品必然極流行(試想;三國、紅樓、水遊、西遊、金瓶梅……已流傳了幾百年了)。通俗是美德,媚俗不可取,但通俗不等同幹庸俗。文學藝術應乞靈於本土(及傳統)的文化,才能生根。新派武俠小說已“新”了超過一甲子,早就不“新”了,更新的(超新派)的武俠若不誕生,武俠小說定必沒落。每一個時代必有每一個時代的文學,武俠小說若要推陳出新,就必須要有“時代氣息”,“不惜今日之我與昨日之我作戰”。寫作要有“操千曲而後曉聲。觀千劍而後識器”的鍛鍊。
我試圖將武俠文學化,文學武俠化。將文學大眾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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