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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就十分注重自由搏擊的訓練。一個空手道、柔道、合氣道、跆拳道的黑帶晉段前,一般而言。至少經過逾三、四百次的交手經驗。至於中國武術中亦有不少注意實戰功效的,例如:詠春、意拳、螳螂、八卦、洪源、太極、擒拿等武術的高手,難免有上千次的“講手”練習,不管對師父、同門、或打樁、擂臺,都有極豐富的經驗,乃至在進攻退守間進入完全“自然反應”、“潛能反射”的狀態。這才算真正把學得的武藝運用在實戰上。
可是這殊不容易。
也談何容易?
在這麼多次自由對打的訓練中,自然難免負傷、意外,乃至死亡,有的人也因而失去信心、半途而廢,可見能成為真正一名實戰高手,的確非要有恆心、毅力、勤奮和天份不可。
故此在西片中常見;某甲向某乙揮出一拳,自己卻痛得彎腰撫手,這看來是十分窩囊,但其實卻十分寫實;蓋因如果未曾真正學過武功的,或無充份實戰經驗者擂人一拳,反折其手,那是十分容易發生的事。
——怎麼打人,是講究技巧的。
沒有經驗的人連拳頭都不會握,擂人一下,只怕痛的是自己,既打的不對,也打在別人不對的地方。可能會不小心要了對方的命,也可能在不意間賠了自己的命呢!
是以,有些沒有受過真正武術訓練而又好戰的傢伙。談到搏戰總喜歡洋洋自得的說:
“我沒學過武功,可是。因為我夠狠,所以別人都打不過我。”
其實這觀念絕對是錯的。
夠狠的人不等於能打。絕不等於。夠狠的人只能在沒有打鬥經驗或跟他一樣未受過武術訓練的人才能地發揮“狠”的效用;只靠狠,正如只夠勇一樣,遇上真正的高手,都包管用不上。
以為自己打架夠狠便算能打,那真要打過才知梅,還不如早些夢醒吧。
磨練是重要。在這一點上,寶劍與人材,性質都是一般。
光說不練,到頭來仍是經不起考驗的。
考驗一個漢子,戰鬥是最好的方式——不管鬥智鬥力鬥手段都一般。
溫文就是這樣。
在想像中,他很能打。他從小學二年級起就想到自己心愛的女同學遭壞蛋男同學欺侮時,如何英勇挺身的打退他們;他從初中開始已幻想美麗的女老師給外邊歹徒欺凌時、他怎樣出手相救。他的幻想過程,堪稱鉅細無遺。如何及時救美、女子目中驚惶但美麗的秀色,乃至他如何以小制巨(他個子瘦小),以寡敵眾(當然他的幻想裡當“英雄救美”成功時,也總有一干支援他的朋友們為他鼓掌喝彩,一群向來瞧不起他的同學對他非常敬羨,從此刮目相看)、甚至怎樣大喝一聲、出場說話、連環飛腿,都一車揣想好了,並在計算之中。只可惜,只是,這些幻想他確曾先後都遇上了,但大多都是他自己、鎩羽而歸、敗陣下來,若不討得個臉青鼻種,已屬百中無一的精神上“勝利”了。溫文是個聰明人。
由於他太聰明,所以跟許多聰明人一樣,都不肯下死功夫。
聰明人懂得躲懶。
——聰明人要是能不懶,能夠勤奮,又能專注發揮。加上些好際遇。那絕對是不得了的人,能做出不得了的事。
溫文發現只要世上有槍炮,練武變成了“費時失事”的玩意兒。對於這一點,他認為清末“義和團”事件已是最後一次“覺醒”,從此已不必再作爭議了。
練功夫,不如去學別的一技之長更好。
他有沒有學別的“一技之長”,卻是另外一回事;他雖早有“明見”,但卻不見得他因而苦練槍法或藉機多接觸槍械。
——如果他想、他要、他願意,他自然會有好些朋友(例如蔡四幸)在這方面讓他大長見識,大有進境。
可是他又討厭槍械。
他不喜歡。
——對於手指一扣就奪去一條人命的事,他向來都不喜歡。
他認為靠槍和子彈來殺人傷人是不尊重人的人才做的卑鄙下流事;這種人用這麼懶和不好玩方式殺人,既不負責任,又沒有意思,而且首先使侮辱了先作為人的自己。
他既不好好習武練功,也不再沾槍械,但卻喜歡撩是鬥非。這就無疑如同“自討苦吃”
了。
——好比一個不會游泳而又不帶任何收生裝置的人,見激流瀑布就投身而入一樣,遲早得要溺斃而歿。
不過,溫文另有一得;那就是他雖沒好好練武,但格鬥經驗卻極其豐富。
他能在這麼多次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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