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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也是在投名氣。對於一個風險投資商來講,只有有成功案例的公司才是有地位的公司。所以要有名氣,對企業家來講,必須要為自己的企業搖旗吶喊,不停地做宣傳,努力製造企業的影響,提高別人的關注程度。如果有投資商主動找你,會比你找投資商拿到投資容易百倍。
(文/崔曉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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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挑選OTCBB的殼
在美國上市可分首次公開發行(IPO)上市和反向收購或稱買殼上市兩種,兩種方式各有優劣。反向收購(又叫買殼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股東透過收購一家殼公司(上市公司)的股份控制該公司,再由該公司反向收購非上市公司的資產和業務,使之成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原非上市公司的股東一般可以獲得上市公司80%~95%的股權,從而達到間接上市的目的。這種方法由於手續簡便門檻較低,因此在一段時間內為國內民營企業所廣泛採用。
盛富資本總裁黃立衝認為,在美國的反向收購可以應用於各類不同的市場,對於淨資產在1億人民幣下的中國民企,先在OTCBB完成反向收購,然後再轉板到納斯達克主機板不失為一種可以選擇的曲線融資途徑。
黃立衝指出,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要保持上市地位必須要有經營的業務,不能是一家純現金的公司只持有現金沒有業務的公司。而美國在這方面則比較寬鬆,美國有很多上市公司因為種種原因雖失去業務,但仍保持上市的資格。失去業務的原因主要包括高科技公司因技術跟不上潮流而停業;採礦公司因儲備不足或產品價格低落而放棄;生產性公司因成本太高競爭無力而停工;一些小公司所持有的業務被大的上市公司收購等。
這些失去業務的上市公司就被稱為空殼公司。保持上市資格的殼公司,有的股票仍在交易;有的暫停交易,但反向收購後一旦有新業務則可以恢復交易(一般需3個月,而無須再辦上市手續)。買殼上市是美國證管當局所許可的,屬於公司收購合併的一種正常形式。目前,採用買殼上市的公司越來越多,每年透過買殼上市的公司數量與以IPO方式上市的公司數量相差不多。
黃立衝進一步談到,目前在美國掛牌的殼公司的種類繁多複雜,各種因素會分別對上市速度、買殼風險、上市後二級市場支援等方面產生影響。總體而言OTCBB的殼分為以下3種:
(1) 沒有掛牌、未完成申報但很乾淨的殼。
這種殼可能曾經掛牌,但由於種種原因沒有保持對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申報,需要清理後才能使用,卻比較便宜而且容易成交。但由於沒有掛牌也沒有完成基於1934年證券法的申報,所以需要的清理和申請時間比較長,在1年以上,並且發生相關的審計和法律顧問費用會較高。
(2) 在OTCBB上掛牌但未根據美國1934年證券法要求申報的殼。
這類殼需要完成1934年證券法的申報,否則無法完成申請往更高層次的市場掛牌(如納斯達克小型股市場)。這種殼補辦手續時所需的時間(大約半年)稍比上一種殼短但要比下一種殼長,處理成本和買殼成本都位於兩者之間。
(3) 在OTCBB上掛牌並根據美國1934年證券法要求申報的殼。
這類殼比較好用,上市的速度也會較快,買殼完成達到更高一級市場的要求後就可以轉板,通常都是轉到納斯達克的小型板(Small Cap)。有時這種殼由一些專門機構做好了,用以賣給要買殼上市的人。這種殼一般結構簡單幹淨,賣方專門從事這門生意(過去證券交易委員會允許做一個殼放在一邊等人買的上市形式,但現在已經不允許了)。這類殼往往沒有掛牌,也缺乏一定的流通股和足夠的股東。
不過,黃立衝特別指出,由於美國法律要求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和董事會對現股東負有“誠信責任”,因此他們可能同樣要求對來收購的公司展開謹慎調查。如果中國民企股東在買殼後出現侵犯其他小股東利益的行為,這些管理層和董事們即使已經不在公司任職也會被起訴,所以這種殼對來收購殼的人要求較高。
黃立衝認為,買殼可以買有業務的殼,也可以買沒有任何業務的殼。乾淨的殼成本較高,有業務的殼相對便宜。買方可以與仍有業務的賣方達成資產置換協議。
黃立衝同時指出,企業不能僅看到買殼的好處,在買殼過程中也存在著相應的風險需要認真加以對待。例如買有業務的殼的危險在於過去公司的經營歷史中可能存在著潛在負債、不良資產或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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