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3/4 頁)
。”
我小聲應答:“沒錯,而且還會找他的媽媽告狀。”
詹姆士·格羅皮牧師所在的聖博尼費斯天主教堂和崔普雷特附近的人頭攢動形成鮮明對比,外面是示威遊行,反對黑人、猶太人、天主教等的居住和集會的種族隔離,牧師對我們盛情款待,多納圈、三明治以及各式自制食品,應有盡有。參加這種活動能滿足多種需求,當然受人歡迎。同時,還極大地提高了我的知名度,特別是在女孩子們面前,顯得特別有身份。
平素裡,我幾乎每天都要面對弗萊迪對我自尊心的打擊,同時周圍人似乎對膚色淺的黑人更有好感。多少年來,我對史摩基·羅賓遜成為多少女孩子的夢中情人而耿耿於懷。身材修長、膚色淺咖、曲發碧眼、聲音動聽,對於我這樣的人高馬大、膚色黝黑的捲髮男生來說,他簡直就是我的“終結者”。時至今日,若是他走進屋來,我都會想和他痛痛快快地單打獨鬥一場,就是當時有自己心儀的姑娘不屑地說我是個醜八怪也在所不惜。
還好,會唱歌的不僅僅是史摩基一個,他確實在表演和創作上極具天賦,但這樣的黑人還有很多,當靈歌之王詹姆斯·布朗大聲宣稱“我是黑人,我為我的膚色而驕傲”的時候,這對於我這樣的黑小子而言簡直是天籟之音。
不過,好景不長,不一會周圍情景就亂糟糟令人發昏,忽然,一些非裔女子讓我們眼前一亮,她們身著寬鬆上裝,還綴滿了珠子。我立刻興致勃勃,當時我覺得自己應該算得上是美國最早的一批黑人嬉皮。她們這身打扮在密爾沃基一帶並不多見,但我還是如法炮製,從善意救世軍慈善機構弄了點上好的珠子回來,又搞了點二手的衣服,最棒的扎染牛仔褲,以及黑人爆炸頭,再加上點那種“我為我的膚色而驕傲”的酷酷表情。這樣的造型可以讓史摩基·羅賓遜都自愧不如。
美國靈歌之王詹姆斯·布朗是我的偶像,當我和加文跑到聖博尼費斯教堂外面繼續遊行的時候,我們約法三章,決定讓人們購物時認準黑褐標,這是詹姆斯力推的一個標誌,旨在幫助美國老城區脫離貧困。這種標誌就相當於一種返券,我們的計劃似乎進行得不錯,可是當我們來到白人區的A&P超市,在交款臺前排隊等待結賬,我問收款員:“這裡有黑褐標嗎,沒有的話,我們就不買了。這地方沒法買東西的。”13歲的我,儼然是一幅初生牛犢不怕虎的樣子。
一眨眼的工夫,警察就蹦了出來,站在超市經理的身後,經理冷冷地盯著我們,“你們倆把東西都給我放回去,這事兒就算了,否則的話,都給我進局子。”他轉身走開,我們兩個乖乖地把東西放回貨架,超市的工作人員笑得前仰後合。
不過,我們回教堂參加美國有色人種民權促進會集會遊行的路上,還是感覺得意洋洋,結果聽到促進會密爾沃基分會被炸的訊息,頓時我們覺得自己闖得禍有點大了。
1967年7月30日,就在底特律、紐華克、哈萊姆、華盛頓特區等地剛剛出現黑人抗暴之後,密爾沃基也出事了,據稱在一家黑人酒吧中有人打架,結果警察暴力執法。我雖然也精神上支援這種事,但是很遺憾的是像沙伊店這樣的地方也被洗劫一空。不過,我自己也衝到第三大道的打折中心,在這裡被清空之前,希望也能撈點什麼。可惜等我去的時候,已經沒什麼我能穿的東西,只得隨便抓了幾件這輩子都用不上的衣服了事。幸運的是,我後來沒被抓進監獄,要知道有近兩千人鋃鐺入獄,其中還有我的表哥泰瑞,他剛好在店裡買鞋,就在準備去結賬的時候,被抓了起來。這次暴亂確實性質嚴重,都驚動了國家警衛隊,連續三天實施了宵禁,暴亂當夜,有100多人受傷,更有3人死於非命。
在那期間,越南也不太平,很多美國的窮人,年紀輕輕,無論膚色如何,都被送上戰場,而且數量與日俱增。走的時候,年輕力壯,而回來的時候,或者只剩一堆屍骸,或者成為癮君子,或者精神出現問題。拳王阿里早在沒改名之前,還是叫卡休斯·克萊的時候,就曾一度是我的偶像,後來他打敗了桑尼·里斯頓,一舉成名。但阿里拒絕參軍入伍,因為他認為:“我才不會和越共過不去,他們從來沒叫我是什麼‘黑鬼’,也沒侮辱過我什麼。”阿里從此在我心目中無比高大,甚至可以取代父親的形象。
我很多思想的轉型也是在這一時期,數千萬美國民眾,無論背景出身如何,都在經歷了1968年4月4日那一夜之後,思想發生了轉變。從戶外的遊行隊伍中回到聖博尼費斯教堂之後,我和兩個鐵哥兒們加文和祖魯飢腸轆轆地坐在會議室中,正當我們大嚼特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