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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斧與長槍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兵器,長槍適於遠戰,而手斧則適用於近戰。小寶兒堵住門口並不急於進攻,而是等著鼠王自己找上門來。鼠王顯得很有耐心,在石屋之內慢慢踱步,抽了一個冷子,張嘴直奔小寶兒腿肚子咬去。小寶兒順起手斧,對著鼠王的頭顱就是一斧,鼠王見形勢不妙,連忙收住,轉身朝小寶兒的傷腿一個急竄,使出一招“老和尚撞金鐘”。小寶兒顯然沒有想到鼠王竟然如此狡詐,挑他最弱的部位進攻,他下意識的抬起腳,但仍然沒有躲的利索,被鼠王一頭撞了一個屁墩。鼠王見小寶兒仰在地上,發了瘋似的回屋往西面跑。我覺得蹊蹺,這畜生不趁著這個間隙奪路而逃,怎麼又退回屋內?
不消片刻,我恍然大悟,原來屍油燈就放在西側,之前我長槍震懾群鼠,鼠王忙於指揮,並無暇去吸食屍油。此時趁小寶兒跌倒之際,它一定不會放過如此良機。想到這裡,我急得恨不能從小寶兒頭頂竄進屋內。小寶兒吃了個悶虧,正氣得忿忿然,單手支地站了起來,我也順勢跟了進去。待到我倆轉臉向右看時,我二人已被驚得沒有話說:鼠王在屍油燈下吞食了一大塊屍油凝成的油脂,身子在我倆的目光之下一圈圈地增大,我倆哪見過這般陣勢,早被嚇得目瞪口呆。
片刻不到,鼠王的身子已然漲得如同小虎。我趕緊回過神來,心想此時不誅則必將威脅我倆的性命。我和小寶兒一齊衝向脹大的鼠王,一個挺槍一個掄斧朝它攻擊。鼠王喝了屍油之後,力量又猛增了一個層次,倒轉身形用粗大的尾巴橫掃地面。我腿腳靈便,縱身一躍就躲過攻擊,小寶兒又吃了腳上的虧,一個躲閃不及,再次被放倒。我挺起長槍照著鼠王就是一頓亂刺,鼠王雖然脹了身子,但動作卻絲毫沒有遲鈍,左躲右閃讓我槍槍走空。鼠王趁著這個機會朝我就是一個猛撲,看來經過這一段的觀察,這畜生已經把我當成了首要的敵人,而根本沒把小寶兒放在眼裡。我和鼠王槍來爪去,對彼此都顯得異常謹慎,鬥了半天也沒分出個高下。
我腦子裡飛快的旋轉,考慮要採用怎樣的絕招才能結果這耗子,料想鼠王此刻心裡也必然在考慮同樣的辦法。突然,我記起,小時聽書的時候,說書先生常講,瓦崗山上的神槍太保羅成,在情急之下,經常用一招“回馬槍”來解決對手。要想構造出這樣的形勢,首先必須要詐敗,引得對手在身後狂追,然後再趕到對手走直線的時候,下身向前,上身向後,猛然回身挺槍刺穿對手。我用眼角的餘光打量著石屋,在心中計算著回槍的方位。毫無疑問,石屋的石門就是最佳位置,因為石門是鼠王追我所走的必經之路,也是它逃出石屋的必經之路,只要我算計好逃走的快慢,讓槍頭在鼠王出門的一瞬間返身向回刺去,此戰我就有極大的勝算。但另一個擔心和疑慮讓我無法下得了決定:小寶兒還倒在屋內,倘若我詐敗逃走,鼠王不去追我,而是徑直奔向小寶兒,即使我趕得再快,也無法趕回屋內救他。
一場賭博擺在我的面前:如果我不詐敗,單憑我的武藝,恐怕一時半會打敗不了膨脹之後的鼠王,搞不好我和小寶兒最後都將被鼠王,或者成鼠引回的援兵所擊敗,成了它們的口糧。如果事實真是如此,我們還不如直接死在老鷹嘴裡,和林中馬一同成為鷹屎 —— 死在鷹爪之下固然不太光彩,但起碼也比被耗子吞食消化,成為耗子屎強出不少。
從另一個方面分析考慮,小寶兒現在已是半個廢人,對鼠王構不成任何威脅,鼠王不會放著我不管,放著出洞的機會不要,去啃小寶兒,所以鼠王中計的機會還是很大的。事不宜遲,我打定主意又持槍對鼠王進行一輪攻擊,鼠王輾轉騰挪並沒受任何傷害,繼而對我還擊,我在閃躲之時,右腳勾了左腳腳跟一下,一個沒站住,“噗通”一聲就栽倒在地。我抱住長槍,順勢來了一招“就地十八滾”,滾向石門方向。這時我的汗已大滴大滴地從額頭上滴下,在我滾過的地面上留下一條清晰的汗漬,我顧不得擦汗,用眼角的餘光打量鼠王的行動。鼠王再聰明,畢竟也是沒經過征戰,沒聽過評書的牲畜。有了便宜可佔,它當然要直奔我撲來。我心中暗喜,起身穿過石門。出了石門,我就側著頭往前慢跑,那畜生自然是卯盡了全力跟隨我而來,就在它剛剛出門,向我虎撲的一瞬間,我大腿使勁兒一蹬地,向前縱身一躍,上身一個回翻就把大槍順了過來,照著鼠王的胸口就是一刺。
第二十二章 … 九五
我下身向前猛躍,逃過鼠王的虎撲,上身在空中迴轉了半周,挺鐵槍奔鼠王胸口就是一刺。鼠王本以為勝券在握,在後面緊追不捨,根本沒想到我還留著這一手兒,一個沒留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