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蓋世英雄(三十)(第2/2 頁)
晌,第二日他並沒有像上回一樣天不亮便離開,反倒是去打了些酒。張洪義回來城裡人都知道了,也曉得他結義兄弟陸六的事兒,看他陰沉著臉,眾人大氣也不敢喘的。
陸六母子埋在了城外一個土坡上,張洪義坐在簡陋的墳墓面前,將香燭紙錢擺好了,又將酒罈子口封著的泥拍了:
“好弟弟,哥哥險些誤會你了。你安心的去,總有一天這個仇,你大哥不要命也給你報了!陸家的香火,我來替你承,往後我兒子就是你兒子,就像以前你拿你嫂子當娘尊敬似的!”
昨夜他已經悲傷過,此時表情鎮定得讓人心中發毛。他眼睛通紅,頭一回那張憨厚的臉上露出幾分凌厲狠辣之色,自己端起酒罈子喝了一大口,隨即臉頰肌肉抽搐,重重的將酒罈子砸碎在了墳前,‘哐’的一聲,那罈子四分五裂開,酒灑了墳頭一地都是,他衣襬褲腿上也沾了,張洪義眯了眯眼睛:
“以前陪你喝酒的時間不多,哪想到你這短命的狗東西,竟不等哥哥風光回來陪你喝了。”他說到後來,聲音哽咽了一下,又深呼了一口氣,強忍住了。
百合看到這情景,走得遠遠的。張洪義呆了近半個時辰,才爬了起來,朝百合走來。
二月營州的天氣還有些冷,早晨下了綿綿細雨,百合穿著青色的襖子,頭上沾了不少白色的毛毛雨,身上也沾著,凍得臉色有些發青,嘴唇都失了顏色。
張洪義眼中露出憐愛之色,他伸手摸了摸百合的頭,語氣有些溫和:
“冷嗎?”他跟以前好像有了些變化,昨夜回來時還嘻皮笑臉的,這一回經了事兒,倒像是一夜之間就成熟了許多:“我跟陸六等人,從小就一塊兒穿開襠褲認識的,成天沒事兒就混到一起,為此他不知道被他老孃打過幾回了,他老孃以前說他不務正業,好不容易謀了個衙門的缺,結果天天與我們這樣的地痞無賴混到一處,每回見了我們,他老孃總拿棍子追著我們打,說我們教壞她老人家兒子呢。”
今日他好像談興很好,說起話來嘴角都帶笑,估計是回想到了以往的情景,他眼神都微微發亮。百合也不出聲,聽他回憶著過往的事兒,抿著嘴角安靜的聽。
她這樣的溫柔,讓張洪義心裡彷彿掀起了一圈圈漣漪的湖面,總想要做些什麼,握著她的手還不夠,摟緊她好像也還欠缺了點兒火候,他忍了又忍,眼角眉梢透出幾分猙獰:
“媳婦兒,不管你承不承認嫁我,這一回你以嫂子的身份給陸六安葬,替他老孃送終,在我姓張的看來,你已經是我的人了。回頭等我得了空閒,我會求義父他老人家做主,替我們操持婚事,將事兒辦了。”百合聽他這樣一說,歪著頭看他,他目光也不躲閃,臉不紅氣不喘,平靜的盯著她看,目光裡滿是堅毅:
“你跑不脫的,哪怕你不願意,我姓張的背上強搶民婦的惡名,你也是我的。”他說這話時,還勾著嘴笑,以往看起來兇悍的臉,此時好像多了些什麼,有種說不出來的味道。
他將陸六的死藏在心裡,這會兒不提,不代表他忘了,他藏得越深,他日暴發之後便會愈兇狠。至於婚禮的事,百合皺了皺眉,沒出聲,他也不準備要等百合的回答,牽了她就往家的方向走,這一回他嘴裡不再說要置辦什麼東西了,不再提要買花布鞋,要買緞子珠寶了,百合閉了閉眼睛,深呼了一口氣,空氣中全是潮溼陰冷的味道。
張洪義這一次在家裡呆了兩日,每日他都會買罈子酒,在陸六墳上坐上半天,回來將水缸挑得滿滿的,又買了一大缸的米。
現在的他入不入戰場,已經由不了他了,他要為陸六報仇,當初葉二所說的英雄路,並不是那樣的好走。
直到兩天之後,鄧知州派了士兵過來請他,他才走了。
這一走就是半年,太子反了,同時反的,還有淮南手握重兵的潘氏。新皇登位兩年,根基太淺,面對這場叛亂,唯有向其餘幾個知州借兵,在這關鍵的時刻,鄧知州借朝廷四萬兵馬,任自己的義子張洪義為都知兵馬使,由他領兵北上,助新皇一臂之力,並剿除廢太子餘孽。(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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