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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是因為那段時間更新密集,太過緊張導致上火了。我現在腦袋完全糊住了,擠出來的不知道是些什麼東西,大家祈禱偶快點好吧。
關於已經落幕的彩虹杯,事實證明,偶還是不夠強悍,連給大神們陪榜的資格都米,畫圈圈,不過還是很感謝乃們,尊滴,至少偶摻乎了。
作者收藏滴問題,還要允許偶嚷一句,愛我請收藏我成為乃們的作者啊,mua~~
就是它:
玉人歌
“胡婕妤與那宮女小綠,畢竟尊卑有別。胡婕妤也是一時氣憤,方才做下此等錯事,想必現在她也知道錯了。不如便罰她將這宮女小綠養傷之用,一律承擔。另取紋銀百兩予小綠添妝,以示補償。從今日起,胡婕妤入宮內小佛堂,避靜十日修習女則,並再扣一年俸祿予養老所,小懲大誡便是。椒房之內,自是家和萬事興,鳳卿以為如何?”
秦淑妃這一番安排,倒也滴水不漏。宮女小綠雖然被打,但是養傷的費用和嫁妝錢,胡婕妤都幫忙出了。而對胡婕妤而言,禁足佛堂修習女則都是其次,接下來一年的俸祿都充為公用,對於父親已然被剝奪公職並下獄,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的她而言,也是雪上加霜吧。我看著胡婕妤那難看的臉色,想必她也積壓了一肚子不滿吧。
如果我是明智的,就應該接受這樣的安排吧。可是——
我並不是一個會審時度勢的人,只是這樣不痛不癢的處罰,怎麼能夠償還那一地的鮮血。不過是因為託生在了好的人家而已,就以為自己可以踐踏別人的身體和尊嚴,這樣的女人,怎麼可以讓她這麼輕易的逃脫!
淑妃想就此“和氣生財”,我卻沒辦法與她達成共識。我並不願意將“原則”建立在弱勢者的“委曲求全”和強勢者的“金錢攻勢”上。所以,我不理會一直“以眼殺我”的胡婕妤,微微一笑,道:
“淑妃娘娘說的是,娘娘是心慈之人,真心實意將後宮諸位嬪妃夫人,姐妹一般看待,求得也不正是這‘家和萬事興’五個字。只是鳳君身為女官,所思所慮,皆以碧落法度為先。宮殿之內,致敬之所,是以我碧落律鬥訟中,特有。‘宮內爭忿’條。平素裡毆傷見血,杖六十可以;宮闈之中,毆傷見血,則處徒一年半之刑。好在妾毆傷夫家部曲,減凡人兩等;奴婢則減三等,如此加減下來,只有杖六十之刑。鳳君所言,可有謬誤之處,請娘娘指教1
她是被告的“姐妹”,我卻是苦主的“主管”,大家畢竟立場不同。她如果真的想做個“好姐妹”,我也不管不到,不過前提她按照碧落會典的要求,自行“迴避”了,否則我倒不介意把這件事鬧到皇帝那邊去,事實上,對於胡婕妤這樣的後宮嬪妃,最重的懲罰還是來自皇帝難測的“天威”。
三宮六院七十二妃,多麼的煊赫堂皇,其實說到底,不過是維繫在一個男人的“西裝褲”下,仰著一個男人鼻息的一群女人。不過我也並沒有辦法站在道德或者理性的制高點上,擺出什麼姿態來,因為我現在的工作,也就是為這些女人服務罷了。
淑妃沒有說話,我看向宮正,說道:“宮正大人,本官說的可有差錯?”
那宮正流蘇向我一禮,恭謹地說道:“大人說的是,只是婕妤位在三品,依名例——”
說到這裡,她方才一頓,抬頭看著我,顯然是意識到了,下面的話才是重點。依碧落律疏名例律,三品以上官員犯罪,主官亦無判決之權,只能將案情查明之後,上呈皇帝,由皇帝親自定罪量刑。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現在做了決定,而這事情又傳到皇帝耳中,就可能出現不同的結局。也許皇帝會接受我們“好意”的出發點,認為我們是“為他分憂”;當然也可能皇帝認為我們逾越了應有的本分,輕了是“漠視法度”,重了就是“欺君之罪”。
我看向淑妃,她的目光則是看著胡婕妤,似有些傷感,嘆道:
“罷了,你我同住宮中十年,我只將你當親妹看待。我也只你素來要強,是以你雖有過失之處,我也不曾說過一句重話。如今你這樣,我原也有錯。後宮畢竟是個有規矩的地方,這次,我真的是幫不得你了1
“都是你,都是你這妖女!不過是個下賤的婢女,我罰了她又如何?”那胡婕妤的一腔怒火都衝著我來了,氣吞山河地的巴掌高高舉起,在落下的途中,就被鶯簧一把截住,那胡婕妤還要拳打腳踢,早被淑妃指揮著宮女,一把抱住,扯向了旁邊。
我懶得搭理她,對那位御女道:“小綠負傷,純為無辜受累。一應醫藥進補,都由宮內府負擔。我會再支應一位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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