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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控制的。
一樣的傷痕。這顯然說的不是什麼趙自強被擊斃的槍傷,而是被太歲附體的傷痕。這是一種腐蝕痕,腦太歲會分泌出某種化學成份,腐蝕掉接觸點的面板,侵入宿主的神經系統。
“天,你曾經被腦太歲控制過?”彷彿有電流在嵴背上蔓延,我忍不住身體向後微微一仰,下意識要離林傑遠一點。
“是的,但這段經歷並不在我的記憶裡,也就是說,我的記憶是被篡改過的。我所寫的那份報告,都是基於我被篡改過的記憶。裡面有多少是真的,嘿嘿。”
林傑的笑聲中帶著不甘與苦澀,這是徹頭徹尾的失敗,對一個在刑偵方面如此自負的人來說,是難以承受的打擊。
“但是你活著回來了,太歲並沒有在你身上。”後半句話我儘量讓自己不要說得很遲疑,同時在心裡又回想了一遍林傑的形象,確定了他精瘦的身體上並沒有可疑的凸起物。但是被太歲附過體,天知道會有怎樣的後疑症,此前並沒有類似的案例可供參考。我迅速地想到了何夕,噢,那完全不同,完全不同。
“他曾經在我身上。”林傑的神情又恢復自然,事情過去了這麼久,他不知私底下想過多少回,早已經接受了現實。
“他曾經在我身上,”林傑說:“他為我虛構出一段記憶,使我誤以為它已經死了,這樣特事處就不會再追捕它。至於我帶回來的那點組織,也許是它從自己身上弄下來的無關緊要的部分,也許是其它沒有智慧的普通太歲,反正被火燒成了那樣子,我們什麼都檢查不出來。案子就那樣結了,它海闊天空,可以喘息恢復,等待某一天再回來。”
“它果然還活著。”我喃喃自語,然後握緊了拳頭,問林傑:“可是你就這麼算了,認輸了?”
“我認輸。”林傑說了句讓我想不到的話:“因為我確實輸了。”
“你如果認輸,這輩子就再也沒有翻過來的機會。”
林傑笑了:“那多,你以為我還是個熱血少年嗎,或者,你自己還是個熱血少年?”
呃……
林傑摸出枝煙要點上,瞧見桌上的半截煙,搖搖頭把煙塞回盒裡,說:“的確,如果我認輸,那這輩子就再沒有翻過來的機會。但我這一輩子,抓到腦太歲肯定不是最重要的事。如果我不認輸,那就再也沒有和菲菲回到一起的機會了。你明白嗎?”
我默然,微微點頭。
“當時她看見我背上的傷痕,想起我曾對她講過,趙自強的傷痕也是同樣的形狀,嚇壞了。她也搞不明白我是被太歲附了體,還是曾經被太歲附了體,她只明白一點,她不能再和那樣的我過下去了。今天我被附體,也許明天就是她被附體。呵,她後來就是這麼對我說的,我覺得她說得對。離婚以後,我一直都很消沉,也沒信心在特事處繼續待下去,就申請轉了文職。過了半年,我從菲菲的朋友那裡知道,她依然是一個人,就又開始追求她。我已經是文職了,我答應她,一直是文職。”
我長長吁了口氣,原來事情是這樣子,對於林傑的選擇,我無話可說。像甄達人郭棟那樣依然在第一線的特事處隊員,固然令人起敬(聽了林傑的故事,讓我對郭棟的感覺又回升了些),但林傑這樣,也是理所應當。我不禁想起了昨晚梁應物和我說的那些話。世界上有許多東西值得珍惜,但當你被迫要做出選擇時,才能分辨出哪樣最值得珍惜。
“下個月,我要結婚了。”
“恭喜。”我注意到他說的是結婚而不是復婚。他把這看作是全新的開始。
林傑看了我一眼,問:“你準備走了?”
“不然還能怎麼樣?”
林傑從包裡取出一本本子,放在桌上,推到我面前。
我拿起翻開,裡面寫得滿滿的,第一頁第一行寫著“我的記憶”,後面打了個大大的“?”。
十五日早七點三十二分,到處裡取車。出門時遇黃雋,問他“昨晚上打牌又贏了”,他答“贏,嬴了半包中華煙錢”,我說“那也是嬴”。開車沿中山路於大柏樹口上高架,上匝道封閉,我開上去後和一交警示意,時間約為七點三十七分。八點五十分左右,過滬杭高速莘莊收費口,走的左數第三根道,前方車為集卡,尾號或為“23”,收費員為一三十許女性,膚白,左眉側有痣。
“這是?”我掃了一段,疑惑地問。
“在認輸以前,我也不是沒想過要贏回來的。”林傑笑笑說:“我當時肯定是追到了腦太歲,即便它把我的記憶全部篡改,只要我明白過來,就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