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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的味道,任何人在這種味道里呆久了都會極不舒服。羅蔓的屍體放在冷凍櫃裡,旁邊有個密封塑膠袋,放著從她身上清理出的物品,沈固看了一眼,忽然問:“死者手上戴的戒指呢?”塑膠袋裡有手機、錢包、鑰匙等等零碎物品,但沒有那個戒指。
小警察眉頭也皺了一下,旁邊聽到的法醫已經快步走了過來,一看之下,臉色立刻變了:“昨天下班的時候,我明明記得把所有的東西都放在裡面了。”
沈固走出警局大門的時候天已經陰得不像樣,有星星點點的雨飄下來。屍檢科折騰了半天,那枚虎頭戒指仍是無影無蹤,彷彿人間蒸發了。因為戒指外形奇特,所以法醫也有深刻印象,確信自己肯定是放進密封袋裡了,而且值班人員證實昨天晚上並沒有人進入過檢驗室,於是人命案還沒結案呢,就又多了一件失竊案。
沈固開著車在路上慢慢蹭。今天早上為了早點到所裡,他開了沈芝雲的車,這下倒正好用上了。雨漸漸大起來,車流移動得更緩慢,沈固一隻手把著方向盤,一隻手掏出煙來,正想點上,就從後視鏡裡看見一個熟悉的人影——鐘樂岑。
鐘樂岑今天穿得很正式而鮮豔,淺粉色的襯衣,深灰色的西裝,看起來都是新的,倒是外面一件淡藍色的大衣有些舊了。他沒帶傘,躲在路邊屋簷下,一面四處張望,顯然是想打車。沈固搖下車窗喊了他一聲:“上車!”
鐘樂岑小心地踩過路中間的泥水走到車邊來:“沈先生?我,那個我去別的地方,恐怕不順路。”
沈固伸手把車門推開了:“先上車,順不順路再說。這個時候,你根本打不到車。”
鐘樂岑看看時間,苦惱地皺起眉,還是上了車。沈固把煙盒遞過去:“去哪兒?”
“哦,謝謝我不抽菸。那個,我去樟州路。”
沈固把煙扔回去,心裡盤算一下路線,把車拐上旁邊的小路:“也不算繞。樟州路哪裡?”
鐘樂岑不太好意思:“寂蓮酒吧……可是那個地方比較偏——”
沈固笑了一聲:“不用客氣了,宰我藥費的時候也沒見你客氣。”
鐘樂岑的臉微微紅了。他本來長得白淨,又在冷雨裡站了半天,臉頰白得如同上好的瓷器,現在染上一抹紅,說不出的鮮豔。沈固多看了兩眼,見他不自在地拉領帶,忍不住打趣道:“穿得這麼喜慶,約會去麼?”
鐘樂岑臉更紅了:“不,是——朋友聚會。”
寂蓮酒吧並不難找,在街道的一處拐角上,門面並不大,招牌上是幾朵藍色的蓮花。沈固把車停下,門童立刻迎上來:“樂岑哥,呀,今天穿這麼漂亮,還帶新朋友來了?”
鐘樂岑剛剛涼下去的臉頰又紅了:“不是,說什麼呢。裡面人都到了?”
門童嘿嘿一笑:“這不是就等著樂岑哥你來嘛,江泉也真是怪,非要寫什麼對聯,還要毛筆的,除了你,別人都不行……”
鐘樂岑回身向沈固道了聲謝,拍拍喋喋不休的門童,走進酒吧裡去了。沈固發動車子,剛開出十米就不禁拍了一下方向盤——真是糊塗!不是覺得那戒指不對勁嗎?白白放著這麼個天師在,怎麼就忘了問一問。
門童見沈固回來,臉上笑得跟花兒一樣:“這位先生,您——”
“我有件事情忘記問鍾醫生,能不能——”
“您請進。”門童笑嘻嘻地讓他,“樂岑哥在裡邊呢。”
寂蓮地方並不太大,這時候人也沒多少,沈固一眼就看見了鐘樂岑。斜對大門左邊是吧檯,一條紅毯從吧檯後門鋪出來,直鋪到大堂中央,那裡靠著牆,用鮮花圍成半個圓形,中間擺著多層蛋糕和香檳杯塔,鐘樂岑就站在那圓圈旁邊。吧檯上鋪著灑金的紅紙,有個男孩按著紙,而他提著筆,半彎著腰在寫字,西裝因為彎腰稍稍提了起來。沈固看了一眼,覺得那腰自己差不多能用兩隻手握過來了。
鐘樂岑寫得很專注,並沒看見沈固進來。他寫完一張,那男孩就往牆上貼一張。沈固看第一張上寫的是:綢繆束薪,棠棣之華。
沈固對詩呀詞的不感什麼興趣,但沈芝雲自幼就讀詩誦詞,酷好此道,因此他耳濡目染,半強迫地記住了不少。這兩句都出自《詩經》,第一句是描寫新婚之夜的,普遍認為略有戲謔之意,第二句則是寫兄弟情誼的,基本上八杆子打不著。他正琢磨,鐘樂岑已經寫完了第二張:呦呦鹿鳴,求其友聲。
這兩句倒還有點聯絡。呦呦鹿鳴是表示招待賓客,而求其友聲就更容易理解。沈固環顧四周,覺得這應該是場婚宴,所以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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