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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盧緯是沈固帶過來的人,立刻就露出會心的模樣,把兩人讓了進去。
房子是複式帶閣樓,很大,裝修得也十分華麗,可是沈固一進屋就覺得不舒服。這屋子太乾淨了,跟張琛夫婦一樣乾淨得過份。所有的傢俱包括地毯都是淺色的,但凡有一點灰塵就看得出來,可是到處乾淨得發亮,搞得他和盧緯在門口都愣了一下,硬是不知該不該進去。
張琛忙著拿來兩雙鞋套:“不好意思,小潔她就是太愛乾淨,要不,穿上這個?”
樓梯上響了一下,張琛回頭喊了一聲:“琳琳?哥哥的同學來了,還記得不?高中的時候跟哥哥一塊打籃球的。來叫沈大哥。”
張琳從樓梯上走下來,小聲叫了一聲:“沈大哥。”
沈固對她笑笑,盧緯主動自我介紹:“張小姐,我是玫瑰婚慶的,那天婚禮上有幾張你的照片,當時忘記交給張先生,這次特地把底片送過來。”
“哦——”張琳顯然有印象,“你是攝像師的助手。”
“對。”盧緯把照片雙手奉上,“當時多虧張小姐,不然我們都要餓死了。”
張琳不好意思地笑笑:“沒什麼的。這照片是你照的嗎?”
當然是盧緯照的,而且是他特地抓拍的張琳的特寫,尤其是搶新娘捧花的那一張,還經過了處理,拍得很不錯,張琳一張張翻看著:“你拍得真有意思。”
張琛會意地看了沈固一眼,悄悄豎了豎大拇指:“琳琳,哥跟沈大哥到陽臺上抽根菸,你慢慢看照片,要是好,哥給你放大幾張掛起來。”
沈固跟著他走到陽臺上,一關上陽臺門,張琛就迫不及待地說:“兄弟,謝謝你啦,我看琳琳跟這個小盧還很談得來呢。琳琳喜歡畫畫,也喜歡攝影,我看合適。”
沈固無奈地搖搖頭:“張琛,我怎麼覺得你急得過頭了?我先宣告,盧緯人不錯,不然我不會帶過來,但是家庭條件不好,他父母都早死了,只有一個姨把他養大的,以前跟幾個同學一起做雜誌,後來出了點事不做了,現在在婚慶公司,條件就是這樣,你看合適嗎?”
張琛直點頭:“家庭條件什麼的我不在乎,琳琳也不在乎,要不我幹嘛給她準備嫁妝?只要琳琳喜歡,人好,對琳琳好,就行。你介紹的人我信得過,如果琳琳喜歡,我沒的說。”
沈固搖頭:“我還是覺得你太急了。”
張琛搓搓手,嘿嘿笑了笑:“你不懂。長兄如父,這就跟嫁女兒一樣的。”
沈固覺得這比喻並不合適,沒見過當父親的拼命要把女兒往外塞的,雖然這是人家的家事,但盧緯畢竟是他帶來的,還是盡一句的好:“你還是多考慮考慮,如果琳琳真的覺得好再說。她才二十出頭,你急什麼呢?”
張琛嘿嘿笑著,連連點頭,遞了支菸。沈固一般不抽菸,但還是接了過來。伸手的一剎那,他眼角餘光在陽臺的玻璃窗上瞥到一抹反光,金色的,小蛇一樣一閃。沈固猛地回頭,客廳裡還是隻有張琳和盧緯在說話,並沒有什麼異常。
“怎麼了?”張琛正要給他點菸,就見沈固猛一回頭,嚇了一跳,“有什麼東西?”
“我好像看見什麼東西閃過去了。”
張琛臉色微微變了變,笑了兩聲:“什麼東西?”
“沒看清,一道金光似的。”
張琛低下頭去點菸,打火機連按了幾下才按燃:“眼花了吧?要不然就是下頭汽車的反光。”
“也許吧。”
張琛抬頭笑笑,沈固覺得他笑得有些勉強:“肯定眼花了,樓下汽車來回跑,反光得厲害,有時候眼都晃花了,這大概就是傳說中的光汙染吧。哈哈……”
從張琛家回到康佳花園,沈固還沒進小區花園就看見門口停了一輛車,車牌號他見過,周文的。果然他拿鑰匙開了門,就看見周文坐在客廳裡跟鐘樂岑說話,一看見他就站起身來:“沈先生——”
沈固把外衣脫下來扔到沙發上:“周律師有什麼事?”
周文看見他就有些說不出來的緊張,清清嗓子:“前幾天送過來的檔案,沈先生看過了嗎?”
“看過了。”
“沈先生什麼時候有空,去辦一下過戶手續?”
“用不著。”
“呃——”周文勉強地維持著笑容,“這是蕭老先生——”
沈固皺皺眉:“周律師知道我外婆現在在哪裡吧?”
周文的笑容快維持不住了:“在,在療養院。”
沈固眼睛彎了彎,卻冷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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