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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帶著武裝人員到了幹校,以召開幹部會議的名義,派通訊員吳德琴把魏定遠叫到會場,當即逮捕押回地委,進行審訊。
當時的地委書記李毅由於患病,沒有與地安機關住在一起,在另外一個村子養病,他不能親自主持這項審訊工作,便於另外幾位地委部長一齊推舉地委組織部長王須仁負貢對魏定遠的審訊,說他過去做過除奸工作,對審案子有經驗。從此,王須仁便鹹了湖西“肅託事件”的關鍵人物。王須仁是河北省東鹿縣人,曾於1933年正北平“晨報”上登過“*啟事”。七七事變後,他混入北平流亡學生中,到了魯西南的單縣。他在過去究竟是什麼人,以及怎樣鑽入黨內的,現在還不得而知。王須仁接過審訊大權以後,大搞逼供信。他既不追問漢奸日特,也不追問國民黨特務,一上來問魏定遠是不是“託匪”,魏不承認有此事,接著就用殘酷的肉刑,施用鞭打、老虎凳、灌水,直至電刑{用手搖發電機)魏定遠受刑不過,承認自己是“託派”王須仁等人為了擴大戰果,接著就逼問還有誰?不說就再度施刑。於是又供出了所謂‘託派”的組織,說託派的組織有省委、特委、縣委、區委支部小組等。又說在湖西地區的託派組織叫做蘇魯豫邊區特委是受山東省委領導的,在託派蘇魯豫區特委之下,還有銅山、碭山、豐縣、沛縣、金鄉、魚臺、單縣、曹縣等縣託派的組織。又說託派組織的名稱,對內叫做“國際無產者聯合大同盟”,對外叫做(中華復興黨)等等。凡有點常識的人都不難看出,魏定遠是在嚴刑逼供下按照共產黨的組織系統編造託派的組織系統的。
在魏定遠的口供中,還供出了一個所謂“託派外圍組織”——“文藝作者協會”(即文協)本來這是幹校學員的群眾文藝團體,是由魏定邊遠發動組織起來的。這個團體經常給區黨委宣傳部出版的《團結報》寫稿。這根本不是什麼密秘,而是人所共知的公開的群眾組織。
除了所謂“託匪”的組織逼供出了一些人。王須仁認為他已取得了偉大成就。地委書記和其他幾位部長對魏定遠的口供均深信不疑,不僅不去作認真的調查研究,核對事實,弄清真象,反而陷入更加驚慌失措之中。這就給暗害分子王須仁以可趁之機,弄得越發不可收拾。
根據魏定遠的口供,馬上又逮捕了郝小光,對他的審訊,又是由所謂有經驗的王須仁主持,如法炮製,又是用那一套極為殘忍的逼供方法。郝小光在酷刑之下,也承認了自己走“託匪”,而且也在逼供之下,編造了一套所謂“託派的組織系統”。
可是郝小光編造自一套於魏定遠編造的一套出入很大。這種情況並末引起地委領導同志的警覺,反而根據王須仁的判斷,認為在蘇北和魯西南潛藏著兩套託派組織。於是地委的領導問志認為面前的敵情更加嚴重了。在審訊魏定遠郝小光後。九月三日,蘇魯豫邊區軍政委員會在谷亭鎮開會。軍政委員會,是根據黨中的央指示成立的。它由主力部隊負責人和區黨委負責人組成,主要是負責處理邊區黨政軍重大問題,協調軍隊黨和地方黨的關係。這次出席會議的有,區黨委書記白子明,區黨委軍事部長張如,*部長王文彬,主力部隊參加會議的有:四大隊隊長梁興柞,政治委員王洪鳴,開完會後,湖邊地委書記李毅向出席軍政委員會會議的各位領導彙報了發現“託派”的情況。大家聽了彙報,感到問題重大,便決定大家集體參加審訊。參這次集體審訊的除全體出席軍政委員會會議的同志外,還有正在湖邊地委幫助建立政權工作的區黨委政府工作部長陳籌,湖邊地委書記李毅,地委組織部長王須仁等。實際的審訊者,仍是王須仁。把魏定遠郝曉光帶上來,王須仁給他二人每人一支菸,要他們好好講,於是白子明開始審問。記過魏浩二人所講的口供,與李毅向把們回報的內容一樣。因為當時並沒有怎麼動刑,所以參加會審罰人,也都信以為真。最後白子明指示李毅要“慎重”處理,至於如何“慎重’並沒有具體講,就同王文彬等幾位部長回單東南區黨委去啦。
這次會審最大的惡果是蘇魯豫邊區的最高黨政軍領導人,都被這一假相所迷惑,都認為湖邊地委真的發觀了“託匪”,他們對於王須仁施用殘酷肉刑,不僅沒有制止和批評,而且還稱讚王須仁的“能幹”使王須仁更加事無忌憚。這就為這一案件的惡果發展埋下了伏線,開了綠燈,以至最後連參加這次會議的大多數人自己也都打成立了“託匪”有的甚至被殺害。
三、演成一場罪惡的大屠殺
魏定遠郝曉光承認自己是“託派’’並且各自供出了一套組織后王須仁繼續用酷刑逼問“託派”組織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