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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馬進行。除他們兩人之外,只有孫中山夫人宋慶齡知道。這就是為什麼一談到蘇聯早期與孫中山的接觸,大家只知道從海參崴或者莫斯科派來的共產國際的代表,而不知道早在1918年孫中山便委派陳友仁帶著給列寧的信,到美國交給一位可靠的華人朋友,想方設法轉往莫斯科。
1922年4—6月,當孫中山與共產國際代表達林就合作事宜進行會談之際,陳炯明炮轟總統府,孫中山被迫避難永豐艦,陳友仁擔當了孫中山和達林之間的聯絡員,使孫中山繼續保持和蘇聯的聯絡。達林在《中國回憶錄》中回憶:“不久,我收到便條,要我速到東山。國民黨積極的活動家之一、孫中山的密友葉夫根尼陳(陳友仁)在那裡等我。現在隱蔽在東山,每天夜裡潛到軍艦上去找孫中山。”他們見了好幾次面,當達林離開廣州前夕,“葉夫根尼陳向我遞交了孫中山給外交人民委員契切林的信。信是匆忙寫就的,用的是一張從學生練習本上撕下的四裁的紙”。以往人們都熟知蔣介石冒險上艦保護孫中山,而陳友仁每天冒險往返東山和永豐艦,及時向孫中山彙報外界動態,卻很少有人知道。
1923年1月18日傍晚,蘇俄著名的革命家、擔任蘇俄副外交人民委員的越飛偕同秘書和翻譯,登門拜訪孫中山,陳友仁作為孫中山的助手,也參加了會見。1月20日,陳友仁代表孫中山到越飛下榻的匯中旅館進行禮節性回訪,並就雙方談判中的一些細節問題進行進一步磋商。《孫文越飛宣言》發表後,1923年2月11日,上海《民國日報》公開發表陳友仁談話,宣佈孫中山最新的政治取向,指出“孫越談話中所含政策之最後結果如何,將視列強對俄國及對中山之態度為轉移。此項結果,可為中俄間之一種有益的合作,使彼等之物產文化供世界人類之用。反之,若列強繼續敵視俄國及中山,則或將迫俄華兩國成一堅固同盟,而從事於其他目的”。
1925年3月,在孫中山病危之時,陳友仁代其起草了著名的《致蘇俄遺書》,再一次重申“聯俄”方針。據汪精衛在國民黨“二大”會議上說:“兩張遺囑都這樣簽完了之後,另外還有英文秘書陳友仁同志,起草致蘇俄同志的一封信,由宋子文同志讀了一遍,先生聽過後,再用英文簽字。”
第14節,民國的“鐵腕”外交家
民國的“鐵腕”外交家
陳友仁外交生涯中最光彩的歷程,是他擔任廣州國民政府代理外長和武漢國民政府外長期間。他出任廣州政府代理外交部長後,明確提出了“革命外交”的口號,指出“革命的外交,應取斷然的革命手段,堅持到底,寧為玉碎”,認為不需要特別顧及過去的條約、協定、慣例與既成的事實,在必要時運用大膽而強烈的手段,憑藉國民黨的革命精神和民眾運動的力量,在脅迫性或半脅迫性的情況下,整體或部分地廢除不平等條約中的不平等專案,達成中國外交談判的目的,為最終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徹底改變外人在華優越地位的狀況打好基礎。
陳友仁的“革命外交”政策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重申領事裁判權的範疇,糾正列強在行政和警察方面的非法越軌行為。根據原定條約,領事裁判權僅限於司法的民、刑訴訟案件;但後來列強得寸進尺,竟擅自擴充套件到行政權和警察權方面。陳友仁認為“當時領事裁判權之規定,原系中西俗尚之不同,故容許民、刑訴訟事件之治外法權;若行政權、警察權之保留,則系國家生存至低度之要求,萬不可放棄”。一次,英國商船廣武輪走私鴉片煙土,被國民政府的緝私人員查獲,英方藉口領事裁判權,拒絕我方查扣,緝私隊奉命強硬執行,英國總領事為此連續三次致函陳友仁提出抗議。陳友仁不為所動,英方最後也只能空發抗議而已。
二是矯正在上稅方面濫用領事裁判權的現象。在中國與列強所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中,只規定外國人必須繳納協定關稅和子口稅,為此列強就拒繳除此以外的任何稅金,其冠冕堂皇的藉口就是領事裁判制度。1926年10月,國民政府決定徵收特別稅,外國人為此牢騷滿腹,抗議紛起。陳友仁則堅持:“租界之外無通商口岸之說,外人運銷貨物一越租界線之外,即為中國內地,就應交納厘金或子口稅。”為了防止外國人聯合抗稅,他還及時出臺了嚴厲的懲罰措施,迫使他們老老實實地交稅,從而徵得了相當的稅款,在一定程度上為國民政府解了燃眉之急。
三是他極力主張收回租界行政權。陳友仁認為租界的自治權是中國主權的象徵,而當時各處的租界,其原始章程大多數是由地方官與各國領事簽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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