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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猶豫地拒絕了。現在,機會終於來臨,華納電影公司的副總裁弗烈德·溫特杜爾親自給他打來電話,邀他出演一部中國功夫電影的主角。溫特杜爾早在數年前就認識李小龍,他曾經還給李小龍制定了一個籌拍電影的計劃,但當時李小龍在好萊塢遲遲沒有躍入一線明星的行列,所以這些計劃沒有實施。今非昔比,隨著李小龍的電影在整個東南亞的高票房成績,溫特杜爾覺得李小龍應該重回好萊塢,應該成為一位具有國際性影響的明星。
溫特杜爾請李小龍拍的是一部功夫片,這是當時好萊塢第一部表現中國功夫的電影。為此,他還向李小龍的好朋友西利芬特請教,西利芬特為溫特杜爾提供了很多關於李小龍和中國功夫的資料。帶著這些資料,溫特杜爾請好萊塢頭號編劇米歇爾·艾倫操刀寫出一個劇本《血與鋼》。華納公司對李小龍重返好萊塢的訊息高度保密,但李小龍早已不同前幾年,他的名聲即使在美國也被很多人熟知。在李小龍和鄒文懷等一行人飛抵美國的第二天,洛杉磯的報紙就用大幅版面報道了這個訊息,李小龍的這次到來在好萊塢引起了不小的轟動。這讓李小龍有些得意,他曾對朋友描述這段日子,“啊,真不得了!每天都有七八十個電話找我,希望我能有一份差事給他們。”
不長時間內,李小龍便被美國的媒體譽為“東方第一位功夫影星”,《血與鋼》也被炒成好萊塢巨片,許多美國電影圈的人士,都以能與李小龍共同參與這部巨片的製作為榮。好萊塢的大電影公司如美高梅、哥倫比亞、聯美等,也都派人四處活動,想把李小龍拉過去,甚至許諾的條件比華納的還優惠,但他們因一時泡製不出功夫片劇本而不得不打消如意算盤。在這種情況下,華納公司意識到李小龍將會是未來的超級明星。於是,他們破天荒地和李小龍的協和電影公司採取了從未有過的合作方式:華納公司不是和作為演員的李小龍簽定合約,而是和協和電影公司合作。而且華納公司單方面地全部接受了協和公司提出的條件,並率先在合約上簽字。最後華納公司與協和電影公司達成的協議是:資金預算60萬美元,拍攝地點在香港。而影片後期則分開製作,英文版由華納公司製作,中文版由協和公司完成,票房分兩個版本由兩個公司分別收取。這樣的合作模式,在當時簡直可以說是一個破天荒的奇蹟,剛剛成立不久的協和電影公司居然能和知名的華納公司合作拍攝影片,不能不說是華納看重李小龍的巨大發展潛質才做出的屈尊之舉。
這部英文名為Enter The Dragon影片後來被改名為《龍爭虎鬥》,這是一個好萊塢模式的中國功夫電影。主要情節是說少林曾出過兩名高徒,一個是韓,一個是李。韓在學成功夫後背叛師門,買下一座孤島以王者自居。而且他在島上經營毒品生意,不準外人出入,除了三年一度的世界比武大會。李小龍飾演另一位出自少林的高徒李,他的姐姐遭到毒手,下毒手的人正是韓的手下。於是他揹負著為親人報仇、為武林除害、為國際刑警緝兇的使命來到孤島,參加三年一度的比武大會。在大會期間,他以選手身份深入該島的地下室暗中調查。比武大會上,“李小龍”出場迎戰韓的得力助手敖家達,敖家達是殺害李的姐姐的兇手。李一上場就以超乎常人的出拳速度,把敖家達擊倒在地。敖家達惱羞成怒,自知不是對手就企圖暗算李,李絲毫不給予他機會。私人恩怨終於了結,幾經波折,李再次潛入韓的致命區域,但韓早就在此設下機關,困住了李。韓並沒有把李立即處決,反而押他到比武場示眾,並讓另一位美籍高手盧柏與李對打,以此考驗盧柏對自己是否忠心。沒想到盧柏拒絕和李對打,而是和李聯手起來對付韓。於是韓派出大力士去追殺盧柏,但卻被盧柏擊敗了。惱羞成怒的韓傾巢而出,叫所有的打手一起去抓李、盧兩人。於是他們兩人攜手作戰,一場以二對百的大戰展開了。而在另一邊,被韓關在地下的島民得到內應的幫助逃出牢獄,他們也趕到比武場增援。韓發覺情況不妙,於是逃至一間秘室,秘室的牆壁全是玻璃,令李不禁迷失方向,差點被韓暗算。李想起:“打敗幻影,就是打敗敵人的真身”的武學名言,擊碎了室裡的玻璃,一記強有力的側踢終於將無處可逃的韓製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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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爭虎鬥好萊塢(2)
《龍爭虎鬥》的拍攝過程堪稱“艱難”。最初的計劃是4個星期拍完,但實際上卻花了10個星期。這使得投資從原計劃的60萬美元上升到80萬美元,而且因為美方劇組工作人員不適應香港的拍攝條件和環境以及李小龍對影片的“苛刻”要求也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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