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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聽見有人在鼓掌,爬上來看見他換上了乾淨的白襯衫。
“我媽說女孩子跟人約會應該遲到。可我在大街上耗了半天還是早了5分鐘。真夠露怯的!”我說。
他笑起來。我說什麼他都笑,他好像特別愛聽我說話。
我們相愛了,像兩個18歲的少年。每天在劇院見面我們都大喘著氣。中午休息時我們跑到新僑飯店吃飯,整頓飯他都在教我唱英文歌。我那會兒一句英文都不會,靠死記硬揹我的發音居然還特別準。4年後我第一次去美國時給美國人唱過那些歌,有個美國人無論如何不相信我根本不明白歌詞是什麼意思,他簡直不能想象我那時不會說英文。
我不是那種把愛情一點兒一點兒給出去的人,我不在乎也不考慮是否自己像個傻瓜,我完全缺少女孩子的疑慮和謹慎。一旦愛上了就全心全意。愛會使我的理智消失,智商為“零”。人們常說:“真正的愛只有一次”。我必須坦白地承認:我每一次愛都是“真正”的和“驚心動魄”的。
熱戀時記得有一次我坐在沙發上看電視,英達在看報紙。電視裡演的是“世界名模大賽”。每一個模特走出來我都驚呼一聲,然後我說:“快看呀英達,太漂亮了!這些女人真是‘上帝的寵兒’!”英達漫不經心地抬了一下眼皮,嘟囔了一句:“比你還差得遠啦!”能想象我的智商嗎?不撒謊,當時體重近130斤的我差一點兒就相信了他的話!
他還告訴我,我是他見過的最聰明的女孩兒。“大學裡的那些女孩子可能會讀書,但她們絕大多數都沒你‘聰明’,‘聰明’不一定會讀書,就像有文化不一定靈魂高貴一樣,你經常會看到一個文化人有一個小市民的靈魂,而你是既聰明又靈魂高貴。”這些話我聽了心裡可太舒服了!我深深地把它記了10年。
後來他回美國繼續讀他的學分去了。我幾乎每天都能收到他的信。他還給我寫了好多特棒的“情詩”。他說他寫的詩老在“韻”上,他不會不押韻,而在“韻”上就不能算好詩。我自視為文學青年,同樣以詩回贈給他,同樣地每一句收尾都在“韻”上,這很糟糕:
剛生下兒子,我是個人見人笑的大胖子。
穿一件雪白的毛線衣,
拿一張正方的小紙躲在角落裡,
用訴不盡的思念折一隻紙鳥寄給遠方的你。
我把紙鳥放在唇邊裝進無數的吻,
又輕輕摟在懷裡裝進我心中的秘密,
帶著我的囑託,
帶著我潮溼的夢,
帶著那一段無聲的樂曲
飛吧,飛吧,
但千萬不要歌唱,
記住啊,
做我和他的使者,
你要默默地,
默默地。
嫁給英達
英達以最快的速度在美國讀滿了學分。1989年7月13日,我們終於在東城區街道辦事處登記結婚了。
我真正走進了那個家,捲起衣袖開始做“家庭主婦”。我首先開啟壁櫥,將英達的母親生前存放多年的“寶貝”都翻了出來:大捆的布匹、大疊的口罩,以及許多永遠不會再用的,每一個經歷過“困難時期”的母親都會保留下來的生活用品。我把它們分送給鄰居和親戚。
然後,我作出一個更為驚人的舉動:我鋪開了那張雖已購買多年卻依然如新的仿古地毯。那是一張漂亮的地毯,是英達的父親託朋友買的。它常年卷在沙發根處。從前只有來了重要客人他母親才會把它開啟,然後命令所有的人光腳。
我開啟它的時候,英達的父親還在看報紙。他吃驚地看著我,愣了半晌才問:“天天都鋪著啦?”
“啊!”我堅定地,頭都沒抬。
“髒了怎麼辦?”他小聲地說。
“洗!”我說。
“壞了怎麼辦?”他聲音漸高。
“再買一個!”我動作麻利地收拾著。
“倒也是!”他嘟囔了一句,再沒說話。
我把家裡一個最大的黑衣櫃裡所有的東西清理出來,然後從街上叫來了收購舊傢俱的小販。
“能賣多少錢?”我問。
他敲了敲木頭,搖了搖頭:“不要。”
“5塊錢你拿走。”我著急地說。
他還是搖頭:“都是三合板,賣不出價。”
“不要錢。”我狠狠心,“送給你了!你拉下去吧。”他還是不要,他走了。這個衣櫃根本沒有後擋板,多年來它直接靠在牆上,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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