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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所以《周書》上說:‘上天對人不分親 疏,只幫助有德行的人。’還說:‘五穀祭品不算芳香,只有美德 會芳香四溢。’《周書》上又說:‘人們的祭品沒有什麼不同,只有 有美德的人的祭品神才會享用。’照《周書》這麼說,君主沒有德 行,民眾就不會和睦,神明也不會享用他的祭品。神明所依憑的, 在於人的德行。如果晉國奪取了虞國,用他的美德向神明進獻祭 品,難道神明會不享用嗎?”虞公沒有聽從宮之奇的勸告,答應了 晉國使者借路的要求。宮之奇帶領他的家族離開了虞國,並說: “虞國不能舉行年終的臘祭了。這一次虞國就滅亡了,晉國用不著 再發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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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的十二月初一,晉國滅掉了虢國。虢公醜逃到京師.晉軍返回途中在虞國駐紮,趁機襲擊了虞國,把它滅掉了。晉軍抓 住了虞公和大夫井伯,把他們作為晉獻公女兒秦穆姬的陪嫁,但 沒有廢除虞國的祭祀,並把虞國的貢物歸於周王室。
【讀解】
晉獻公吞併虢國和虞國的成功,要歸功於他的心狠手毒:一 方面以本國寶物作誘餌,誘敵手上鉤;一方面六親不認,不顧同 宗親情,唯利是圖。於是,不惜以陰謀詭計騙取虞國信任,將兩 國逐個吞食。
俗話說,“捨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將欲取之,必先予之” 晉獻公實實在在地照這樣去做了,並且得到了回報,實際上什麼 都沒有損失。
但是,攻城掠地的成功,卻以不顧禮義廉恥為代價,得到了 實際利益和好處,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義。對於重視民心和道 義的人來說,這樣做是得不償失;對於寡廉鮮恥的人來說,失去 的無所謂,得到的才是實在的。人們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來決 定取捨的。
如此說來,對於寡廉鮮恥、心狠手毒之徒不應當以仁義道德 之心去對待,最好是以強硬的態度,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虞國的滅亡,就滅在太相信同宗親情,對不義之徒抱著不切 實際的幻想,以為對方跟自己是一類人,以一種近乎於農夫的心腸, 去對待兇狠的毒蛇。如果說這也是一場悲劇的話,那麼則是 由自己推波助瀾、助紂為虐而導致的。如果滅亡的結果是自己一 時糊塗、認識不清,被披著羊皮的狼矇蔽了,尚還可以寄予一點 同情,然而有賢臣坦誠相諫,苦口婆心地開導,在這種情況下仍 然執迷不悟,固執己見,則可以說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點同情。
曾經是作威作福的國君,一朝變成隨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隸,這種天上、地下的鉅變,不能不使人感嘆。這也應了那句老話:“天 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歷史是不應當忘記的,讀史可以使人明鑑,使人清醒。即使 弱小而無法與強暴抗衡,那麼弱小者之間的彼此照應、鼓勵。安慰、 同病相憐、支援,也可以讓人在風雨之中同舟共濟,患難與共, 正所謂唇齒相依,唇亡齒寒。這些從慘痛的歷史中總結出來 的教訓,完全可以說是千古不易的。就連平民百姓都懂得,聽人 勸得一半。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無 法奮起抗爭,最起碼是可以想法避開的。既不聽勸,又不抗爭,的確算是病人膏盲,不可救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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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國驪姬之亂(僖公四、五,六年)
——最能適應者為強者
【原文】
初,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1),卜之(2);不吉;筮之(3),吉。公 曰:“從筮。”卜人曰:“筮短龜長(4),不如從長。且其繇曰(5):“專 之渝(6),攘公之粒��7)。一薰一蕕(8),十年尚猶有臭。必不可!”弗聽, 立之。生奚齊,其娣生卓子。
及將立奚齊,既與中大夫成謀(9)。姬謂大子曰(10):“君夢齊姜(11); 必速祭之!”大子祭於曲沃(12),歸胙於公(13)。公田,姬置諸宮六日。 公至,毒而獻之(14)。公祭之地,地墳(15);與犬,犬斃;與小臣(16);小 臣亦斃。姬泣曰:“賊由大子(17)。”大子奔新城(18)。公殺其傅杜原款。
或謂大子:“子辭(19),君必辯焉(20)。”大子日:“君非姬氏,居不 安,食不飽。我辭,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樂。”曰:“子其 行乎?”大子曰:“君實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21),人準納我(22)?” 十二月戊申,縊於新城(23)。
姬遂譖二公於曰(24):“皆知之。”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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