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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則倫常無愧,而風化有關矣,人言何恤焉?臣待罪副都,官居表率,凡有不正者,皆當正之,豈有為子求婦而不擇端莊賢淑,以自貽譏者也?臣有子中玉,濫側詞林,頗知禮義,臣為擇婦亦已久矣,而不獲宜家,寧虛中饋。近聞兵部尚書水居一,有女冰心,幽閒自足,莫窺聲色,而窈窕日日聞,才智過人,孤處深閨而能御強暴,臣屢欲遣子秣駒而無媒,今幸水居一赦還,為憐才貌,適欲袒臣子於東床,兩有同心,而因結縭,此兩父母之正命也,遑恤其他?乃臣子中玉,則以養病之住嫌為辭,臣細詢之,始知公庭遇變,義氣之所為;閨閣救人,仁心之所激,小人謂之曖昧,正君子謂之光明者也,不獨無嫌,實為可敬。故三星啟夕,不聽兒女之言;而百兩迎歸,竟行父母之命。彼二人雖外從公議,而內尚疾守私貞,此兒女之隱,為父母者不同之矣。至於人之吹求,或亦謀媒不遂,而肆為譏謗,自難逃明主之精鑑③,臣何敢多喙焉。蒙恩詔奏,謹據實以聞,不勝惶悚待命之至。
③“精鑑”原作“鑑鑑”,今據萃芳樓藏版本改。
鐵都院之本上了,水尚書也上一本道:
兵部尚書水居一謹奏,為下自陳情事。竊聞婚姻謂之嘉禮,安可勢求?琴瑟貴乎和諧,豈宜強娶?《詩》雲“展轉反側”,猶恐不遂其求,何況多人搶劫,有如強盜;高位挾持,無復禮義?宜女子誓死不從,而褰裳遠避也。幸,妻亡無子,僅生弱女,擬作後人,雖不敢自稱窈窕,謂之淑人,然四德三從,頗亦聞之有素,安忍當罪父邊庭遣戌之日,而竟作無媒自嫁之人之理者也?乃過其祖一味冥頑,百般強橫,不復思維,竟行動奪,一假傳赦詔,劫之於臣家,二伏莽漢搶之於南莊,三鴻張虎噬,制之以御史之威,可謂作惡至矣。若臣女無才,陷於虎口,幾乎不免矣。此猶曰紈袴膏梁之習,奈何過隆棟為朝廷重臣,以詩禮侍從朝廷,乃溺愛不明,竟以赫赫巖巖之勢,公然逼臣於戌所!臣若一念畏死,而苟合婚姻,則名教掃地矣。因思臣一身一女之事小,而綱常名教之事大,故正色拒之,因觸其怒,而疏請斬臣矣。孰知侯孝功成,請斬臣正所以赦臣也。又買囑言官,以為汙衊之圖,又孰知汙衊臣女者,正所以表彰臣女也。至臣女所以表彰,臣女疏中已悉,臣不敢復贅瀆聖聰。然過隆棟父子之為惡,可謂至矣。蒙恩詔奏,謹據實上聞,伏乞加察而定罪焉。不勝激切待命之至。
五本一齊奏上。只因這一奏,有分教:大廷吐色,屋漏生光。不知天子如何降旨,且聽下回分解。
第18回 驗明完璧始成名教痴好逑
詞曰:
玉石水火盈庭躋,兩不相和到底①。若要敦倫明理,畢竟歸天子。聖明一察讒言止②,節義始知有此。漫道稗官野史,隱括春秋旨。
【校勘記】
①此句萃芳樓藏版本作“各有封章互詆”。
②此句原作“明照裡一察讒言止”,不合譜式,今據萃芳樓藏版本改。
右調《桃源憶故人》
話說鐵英父子、水居一父女並過學士五道本一齊上了,天子看見,因御便殿,詔閣臣問道:“這事各奏俱到,還當如何處分?”閣臣奏道:“今五奏看來,這過其祖強娶水冰心,以致鐵中玉養病情由,似實實有之,不容辨矣。但強娶而實未娶,謀死而尚未死,似可從寬。如鐵中玉犯難,救水冰心之禍而自受,禍人不免,應是俠腸。水冰心感恩,移鐵中玉養病,冒嫌疑而不惜,似為義舉。然一為孤男,一為寡女,同居共宅,正在貞淫莫辨之時,倘曖昧涉私,則前之義俠,皆付之流水。若果如縣臣所稱,窺探而無欺暗室,則又擅千古風化之美,而流一時名教有光者也。臣等遠無灼見之明,故前下行查之命,行查若此,似無可議。但縣臣後任,只系耳聞,未經目擊,不足服觀聽之心,一時難以定罪。望陛下降旨,著舊縣臣將前事一一奏聞,庶清濁分面此斷有所公矣。”天子點首稱善,因降旨:
著舊曆城縣知縣將鐵中玉養病情由,據實奏明,不許隱匿誣罔。欽此。
聖旨下了,登時就傳旨。原來前知縣鮑梓行取到京,已欽選北直隸監察御史,正出巡真定府,見了報,知道鐵中玉與水冰心已結了親,因萬諤疏參,故有此命,因滿心歡喜道:“鐵翰林這頭親事,我原許與他成就,只因受了此職,東西奔走,竟未踐前言,時時在唸。近聞他已遵父命,結成此親,我心甚喜。不期今日又有聖旨,命我奏明,正好完我前日之願。”因詳詳細細覆了一本,道:
直隸監察御史臣鮑梓謹奏,為遵旨回奏事。竅以義莫義於救人於危,俠莫俠於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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