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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抵擋一陣。房屋形成的腳角——五十年前還在——以及大街兩旁的往廊使大街成為堅固可守的戰場。有多少房屋就有多少堡壘,入侵者必須逐一攻克。老菜市場大致位於大街中段。
克魯瓦布朗夏爾客店的老闆說對了。在他說話的當時,多爾城已陷入狂暴的混亂之中。早上抵達的白軍和晚上突然趕到的藍軍,雙方突然展開了夜戰,但力量懸殊,白軍有六千人,藍軍只有一千五百人,但都同樣頑強。引人注目的是,這一千五百人竟向那六千人發動進攻。
一邊是嘈亂的人群,另一邊是軍隊。一邊是六千名農民,他們的皮短衣上掛著心形的耶穌像,圓帽上繫著白色飾帶,袖章上寫著基督教箴言,腰帶上吊著念珠;他們手中的長柄叉多於馬刀,他們還有術帶刺刀的長槍;他們用粗繩拖著大炮。他們裝備簡陋,紀律鬆弛,武器粗劣,但卻十分狂熱。另一邊是一千五百名士兵,他們頭戴三色帽徽的三角帽,身穿大垂尾、大翻領的上裝,掛著交叉的武裝帶,手持銅柄短馬刀和上了刺刀的長槍。他們訓練有素,排列整齊,既順從又狂暴,善於指揮也善於服從。他們也是志願兵,然而是革命派的志願兵。他們穿著破舊,光著腳。農民遊俠們為的是君主政體,赤腳英雄們為的是革命,雙方的首領是隊伍的靈魂,保皇派那邊是位老者,共和派這邊是位青年;一邊是朗特納克,一邊是戈萬。
革命有丹東、聖茹斯特、羅伯斯比爾這樣的年輕巨人,也有奧什、馬爾索這樣的理想青年,戈萬屬於後一類人物。
戈萬三十歲,高大魁梧,眼神像先知一樣深沉,笑起來像小孩。他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咒發誓。他打仗時隨身帶著梳洗用具,特別在意自己的指甲、牙齒和那頭棕色秀髮。
行軍休息時,他親自將身上那件佈滿彈孔、蓋滿塵土的隊長制服脫下來拍打。他在戰場上一向勇猛衝殺,但從未受過傷。他的聲音柔和,但下命令時會突然變得宏亮。他身先士卒,不論是颳風下雨還是下雪,都裹著斗篷,將可愛的頭枕在石上,席地而臥。這是一顆英勇無邪的心靈,但拿起軍刀他便改變了容貌。他有一種女性的神情,在戰爭中這是很可怕的。
此外他愛沉思,善哲理,是位年輕的賢人。他的容貌像阿爾西比阿德①,談吐像蘇格拉底。
①公元前五世紀的雅典將軍,蘇格拉底的學生。
在法國革命這樣巨大的突變中,這位年輕人立刻成了軍事首領。
他訓練的部隊和羅馬軍團一樣,是一個兵種齊全的小軍團,由步兵和騎兵組成,還有偵察兵、工程兵、坑道兵、架橋兵。羅馬兵團有投射器,他的兵團有大炮。牽引牢固的三門大炮使他的部隊既強大又靈活。
朗特納克也是軍事領袖,不僅如此,他更審慎也更大膽。與年輕英雄相比,真正的老英雄更為冷靜,因為他們遠離黎明,也更為大膽,因為他們接近死亡。他們有什麼可以失去的呢?微不足道的東西。因此朗特納克的計謀既勇猛又巧妙。然而,在這一老一少的頑強搏鬥中,總的來說,戈萬幾乎一直佔上風。這多半是靠運氣。所有的好運,即使是可怕的好運,都屬於年輕人。勝利像是一位少女。
朗特納克對戈萬十分憤怒,首先是因為戈萬打敗了他,其次是因為戈萬是他的親戚。
這個戈萬!這個淘氣鬼!怎麼會成為雅各賓派呢?侯爵沒有子女,所以戈萬是他的繼承人,侄孫,幾乎是親孫子!
“呵!”這位幾乎是祖父的人說,“我要是抓住他,會把他當狗一樣打死!”
這位德·朗特納克候爵使共和國忐忑不安不是沒有原因的。他一登陸便令人震驚。
他的名字像導火線一樣迅速燃遍反叛的旺代,他立即成為叛亂中心。在這種性質的叛亂中,首領們各有各的叢林和溝壑,相互妒嫉,必須有一位站在高處統觀一切的人,才能將地位相等又力量分散的首領們集合起來。幾乎所有的森林首領都向朗特納克靠攏,而且,無論是遠是近,都服從他。只有一位首領離開了他,就是率先迎接他的加瓦爾,為什麼呢?因為加瓦爾是位心腹。舊的內戰體制中的一切秘密,他都瞭如指掌,他還參與了其中的一切方案,而這正是朗特納克要取消、要換掉的東西。心腹是不能繼承的。拉魯阿里的鞋不適合朗特納克的腳。加瓦爾投奔了邦尚。
朗特納克,作為軍人,崇尚髒特烈二世的作風,他想將大戰與小戰結合起來。他既不要天主教和國王大軍那種“混亂的集中兵力”,因為它肯定會潰敗,也不要荊棘矮林中的分散兵力,因為它只能騷擾而無力擊潰敵人。游擊戰起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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