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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焚,俘虜被屠殺,傷員被處決,婦女被槍斃!
再說,歸根到底,戈萬是否過分強調了那件使他著迷的善舉呢?
三個孩子身處絕境;朗特納克救出了他們。
然而,是誰使他們身處絕境呢?
不正是朗特納克嗎?
是誰把三個搖籃放在大火之中的?
不正是伊馬紐斯嗎?
伊馬紐斯是什麼人?
侯爵的助手。
應該承擔責任的是首長。
因此,朗特納克就是縱火犯和殺人犯。
那麼他做了什麼值得讚美的事呢?
他沒有一錯到底,僅此而已。
他設計了罪行,然後又退卻了。他對自己感到厭惡。母親的呼喊在他心中深處喚醒了人類古老的惻隱之心,這是人皆有之的普遍生活的沉澱,最冥頑不化者也不例外。他聽見這呼聲便走了回來。他從黑暗又退回到光明。他籌劃了罪行,又破壞了罪行。他的全部功績在於:沒有自始至終當魔鬼。
而為了這區區小事,就將一切歸還給他!空間、田野、平原、空氣、陽光!歸還他森林,使他得以搶劫掠奪,歸還他自由,使他得以任意奴役,歸還他生命,使他得以製造死亡!
試試與他達成諒解,與這個傲慢的人談談,提出有條件地釋放他,要求他獲釋後從此不參加任何敵對行動和叛亂;這樣做格鑄成大錯,將使他佔上風,將遭到他的蔑視,他的回答將給你一個耳光,他會說:“你們自去羞愧吧!殺了我!”
對這種人毫無辦法,不是殺他就是放了他。這是一個不妥協的人。他隨時能起飛或者犧牲。對他本人而言,他既是雄鷹,也是懸崖。奇怪的人。
殺了他?於心不安!放了他?責任重大!
一旦朗特納克獲釋,與旺代的一切較量又得重頭開始,因為旺代將像一條沒被砍頭的蛇。由於朗特納克的消失而熄滅的火,頃刻之間,將像飛馳的流星一樣重新點燃。只要朗特納克沒有實現罪惡的計劃,沒有使君主制像墓石一樣壓在共和制身上,使英國像基石一樣壓在法國身上,他是不會罷休的。拯救朗特納克就是犧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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