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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洛伊德在精神分析難解的連禱中被逼假定了一個“本我”(id,本能活動力的泉源——超我的道德監察者)。佛及叔本華都提倡慾望的抑制及苦行主義;這種觀念我不大喜歡,因為那是假定慾望的本身是罪惡的,這顯然不真實而且無法使近代人的良心信服。斯賓諾莎發現人除了那些基本的本能之外,還有為善的高貴本能來完成他自己。其它的人——康德、孟子、王陽明——追溯“良知”是像罪的本身一樣是上帝所賜,即說它也是遺傳的及“原有的”。為什麼沒有神學家發現一個“原良心”而讓加爾文和他的“完全墮落”走開?如果他們不能這樣,並非因為耶穌說得不夠清楚及坦白,“天國是在你心中”。如果天國是在你心中,墮落又怎會是“完全”?這點真理要滲透神學家的心是多麼難!(我必須說長老會是比加爾文偉大。我信耶穌,但反對加爾文。)
我認為佛洛伊德是一個最奇怪的造物。他有土撥鼠的本能,能向黑暗隱藏的地方鑽,搜出東西隱藏的地方,把一大堆汙泥撥到地上。在千萬人之中也找不到一個佛洛伊德。這些有獨創思想的人的作品,讀來很有趣,因為他們的思想是新鮮的,直到凋萎及變壞的時候,也未經人手一再接觸,不當的接觸。且佛洛伊德發現一個內在的我,所呈現的影像和佛的沒有多大差別。一個有多麼討厭的蛋在其中的巢!叔本華的未確知的、陰森的、原始的種族驅逼及種族督促,也同樣是實在的。但至少我們已經從這些近代學者學到對於罪有較佳的瞭解。我們明白為什麼希伯來作者及其它的人要談及魔鬼的勢力,且把它們化為撒旦。佛洛伊德也談及超乎理性控制本能的強暴而主動的力量。如果你喜歡,可把這些本能說成魔鬼,但人沒有必要用言詞來催眠自己。
這是我對一切宗教而特別是佛教所想說及的。如果宗教是意味著超脫凡世的,我反對它。如果宗教是意味著我們必須從這個現世,知覺的生活中走出,且有多快就多快地“逃避”開它,像一隻老鼠放棄快要下沈的船一樣,我是和它對立的。我以為一個人必須有中國人的共有意識,勇敢地接受現世的生活,且像禪宗的信徒一樣和它和平共處。而我強烈地覺得宗教(任何宗教)一天固執著一個來世,趨向於否定現世,且從上帝所賜給我們的這個這般豐富有知覺的生命中逃避,我們將因此種做法而妨礙宗教(任何宗教)與近代青年的意識接觸。我們將是上帝真正不知感恩的兒女,甚至不值得禪宗的信徒稱我們為堂兄弟。
如果我必須在逃避此世的靈性主義,包括以肉身為恥辱,和一個死硬的、異教的唯物主義之間作選擇;又如果我必須專心地默想在我靈魂某一個黑暗角落裡的罪惡,和在大溪地與一個半裸的少女同吃香蕉而對罪毫無覺察之間作選擇,我願選擇後者。我個人的思想及感覺是不重要的,但如果這是許多近代人的感覺,那就值得那些宗教家去想一想了。聖保羅說:“地上和其中的萬物,都是主的。”
第六章 理性在宗教
【一、方法在宗教】
在任何宗教討論中,古代或現代,東方或西方,一種方法上的討論是必要的。人不能用一根鐵撬來撬開一個蚌,借用一句聖經的比喻,人也不能帶駱駝透過針孔。一個聰明的醫生不會用一把金鉸剪來切開冠狀動脈,這樣做是不成的。但現代的西方人已嘗試用笛卡兒的邏輯來接近上帝。
今天在宗教上,方法的討論是最重要的。因為現代人心想到宗教時的迷惑,大部分是由於一種方法上的基本錯誤,且可歸因於笛卡兒方法的得勢,以致過度把重心放在以認識理性為首要這方面,這樣對直覺瞭解的重要性,便產生不適當的概念。巴斯加說:“我不能寬恕笛卡兒。”我也不能。因為在物質知識或事實的科學知識的範圍裡面,用時間、空間、活動及因果關係等種種工具,推理是最好及最沒有問題的。但在重大事情及道德價值的範圍——宗教、愛,及人與人的關係——裡面,這種方法奇怪地和目的不合,而事實上完全不相關。對這兩種不同知識範圍(事實的範圍及道德價值的範圍)的認識是最重要的。因為宗教是讚賞、驚異,及心的崇敬的一種基本態度。它是一種用個人的全意識直覺地瞭解的天賦才能;一種由於他道德的天性而對宇宙所作的全身反應;而這種直覺的讚賞及瞭解比數學的推理精妙得多,高尚得多,且屬於一種較高階的瞭解。科學氣質與宗教氣質的牴觸,就是由於這種方法的亂用,以致於道德知識的範圍被只適於探索自然範圍的方法壓抑。
笛卡兒在假定人類的存在必須透過認識的推理來尋求它的實在的證據上,造成了首要的錯誤。他完全信賴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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