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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不盡;因為宮中所藏的書,無所不有,而有許多是外間所難得一見的“秘笈”。同時,明朝歷代皇帝的實錄,及內外大臣的奏疏,亦有機會可以細讀。但苦於卷帙浩如煙海,唯有夜以繼日,挑最精要的口湧手鈔,苦讀不休。
三年散館,湯斌以成績優異,授職為國史院檢討,這時正是修明史之議,舊事重提之時。明史的創修,起於順治二年,但以奉旨纂修的大臣,都是投降滿清的“貳臣”;不但下筆為難,而且還發生了意想不到的流弊,有個最無恥的馮銓,甚至偷竊了最原始、最珍貴的史料。
馮銓是直隸琢州人,他是天啟年間萬惡太監魏忠賢的乾兒子。明朝亡於宦官,而魏忠賢則是罪魁禍首,馮銓又為魏忠賢的心腹,所以從天啟年間起,他就為正人君子所不齒。崇禎二年定“逆案”,馮銓自然“榜上有名”,得了杖責和徒刑的處分,准予捐贖為民。閒住了幾年,等清兵入關,他是最初投降的“貳臣”之一,以明朝的大學士授為清朝內宏文院大學士。順治二年,奉詔與洪承疇等人纂修明史。
隔代修史,最主要的憑藉,就是前朝的實錄和國史館的傳稿。國史館為前朝的大臣立傳,而實錄則為皇帝一生事蹟的記載;皇帝在世時,一言一行有“起居注”,皇帝崩後,根據起居注整理編纂,成為編年體的史料,就是實錄。國史館的傳搞不存,還可以根據被傳者的家乘及其他野史來寫成傳記;而皇帝的實錄如果缺乏,就不知如何著筆了。
馮銓因為這個緣故,得以進入庋藏前朝實錄的“皇史囗”,發現天啟年間的記載,對他非常不利;尤其是天啟四年—一這一年魏忠賢到涿州去進香,護衛的鐵騎如雲,蟒袍玉帶的大臣,陪待左右;警蹕傳呼,與皇帝出巡無異,而馮銓也就像“叩閽”似地,跪伏道旁,痛哭流涕地陳訴,說他的父親馮盛明,當河南左佈政時,以讀職被彈劾,是“東林黨”的陷害。
以無錫東林書院為基礎的,敦品勵行之士所結合的一個集團,被人稱為“東林黨”,正是魏忠賢所深惡痛絕的眼中釘;因而馮銓的陳訴,很容易打動他,將馮銓任用為東宮官屬的少詹事。其時“鐵漢”楊漣,一彈劾魏忠賢二十四款大罪;魏忠賢頗為恐慌,馮銓向他進言,教他不必顧忌,儘管用高壓手段,茶毒東林。因此,馮銓的罪惡,並不比其他“閹黨”巨擘,如崔呈秀等人來得輕,此已成當時的公論。馮銓怕天啟四年的記載,有公之於世的一天,便起了釜底抽薪的盜心,把這一年的實錄悄悄兒偷走了。
明朝末年的實錄,本來從天啟七年以後就不存的,現在更少了天啟四年這一年,因此纂修明史的工作,越發困難,馮銓等人奉詔從事,只是仿照通鑑的體裁,草草敷衍,略有幾本而已。這一部判明一代興亡得失的正史,還須從頭做起,而最要緊、最基本的工作,便是訪求天啟、崇禎兩朝的史料。
於是順治五年、八年,都曾有人上奏,建議以重金購求所缺明實錄的抄本、釋出政令及人事動態的“邸報”,個人撰述的野史。同時要求各衙門,將有關政事的檔案,移送內閣。但是,效果不大,因為握有此項史料的人,或者心存忌諱,或者怕輕易被毀。在他們看,像馮銓這樣的人,根本就不樂見有一部完整的明史;如果有了,“貳臣”的原形畢露,醜惡不堪,如何還能靦顏偷生?
事實上也是如此,由於貳臣的立場不正,要期望從他們手中出現一部明史,根本就是妄想。湯斌早就看準了這一點,所以也早就有志於此。多少年以來,他就不斷將看到聽到的忠臣烈士、義夫節婦的可歌可泣的事蹟,忠實地記載著儲存著,希望有一天能夠為他們表揚於天下,留芳於萬世。
對於纂明史的條件、方法,他當然也有一套看法,平日也曾對長官談過;但是所有的長官都暗示他不必多事。於是得到一個可以向皇帝講話的機會,他自然不計個人的安危得失,毅然盡他的言責。
那時是順治十二年,跋扈的攝政王多爾衰死後,在滿洲貴族中引起的明爭暗鬥,尚未平息;而投降的貳臣,接續著使明朝加速崩潰的東林與閹黨的鬥爭,衍變為區域性的“南北之爭”,樹立門戶,勇於私鬥;而各省則盜賊蜂起,水旱災荒不絕,天資過人而樂於親近文士的十八歲的皇帝,決意整飭政風,恢復了明朝巡按御史的制度;樹立鐵牌,禁止宦官干政,同時下詔求直言:
親政以來,五年於茲,焦心勞思,以求治理,日望諸臣以嘉謹入告,匡救不逮。乃疆國未因,水旱頻仍,吏治墮汗,民生憔悴;保邦制治,其要莫門!諸王大臣皆親見祖宗創業艱難,豈無長策?而未有直陳得失者;豈朕聽之不聰,虛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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