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第3/4 頁)
。
潘益軍當場寫了一紙試離婚協議。協議規定:試離婚期限一年,期限內雙方享有絕對自由,不過,原則上不找情人。
一方如後悔,另一方可酌情考慮是否“復婚”。
兩人簽字畫押之後,潘益軍從家裡提走那臺“奔騰586”,在市郊租住一套一居室,聊算另立門戶了。
他比較孤獨、又不太憂鬱,比較善良、又不太勇敢,除了上班,便磨電腦,樂此不疲。他喜歡在網上撰文,針對各種各樣的問題,發表五花八門的見解,很快在網上小有名氣,其電子郵筒不時收到全國各地的來信。
這時,明姝闖進他的生活。
明姝妙筆生花,感覺細膩,寥寥數語,常能深入別人內心。第一封信,她就寫得真誠舒朗:“歌德說得好:”人煩惱的時候,神便賦予他表達的力量‘。我需要表達,我時刻都在尋找個人表達的最佳方式。“
這與潘益軍的思想不謀而合。
高山流水,網上知音,有說不盡的話,道不完的情,由繁複歸於簡單,漸漸心有靈犀一點通了,亙古不變的那三個字呼之欲出。
關鍵時刻,似乎誰也沒有了勇氣和安全感,就像一個深夜回家的人,在夜涼如水的大街可以昂首闊步,邊走邊唱,而快接近家時反而忐忑不安,噤若寒蟬,冥靜的小巷,黑暗的樓道,甚至自己的影子,無不讓人變得膽小如鼠。
潘益軍這才猛然想起自己牽絆之所在。你是否把彭蓓佳遺忘得太快了?你是否需要買束什麼花兒去瞧瞧她?遠遠望見那扇熟悉的視窗,竟平添一種異樣的新鮮感,不知為什麼,他的心怦怦直跳。
敲門。裡面沒動靜。
掏鑰匙開門,發現換了鎖,他一下子洩了氣,覺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傻的送花人。
回到市郊的蝸居,潘益軍還耿耿於懷,用手機Call妻子,想耍弄耍弄她,準備如是說:他剛才回家了,看到門把上插著一束花。她應該清楚是誰的禮物。如果不太冒昧的話,能否請她坦言相告送花者是誰?
Call了幾遍,才有人回機。不過,不是妻子,而是一個男人的聲音!對方問:“她正在游泳池裡泡著。你有什麼事嗎?”
“你這頭豬。”他罵了一句。
本想耍弄妻子,結果心理上竟殘酷地耍弄了自己:現實不幸印證了你的虛構,可剛才你還為自己的虛構竊喜,你才正是一頭愚蠢的豬呢!
第二天,他到了彭蓓佳的辦公室,要跟她正式離婚,理由是她破壞了試離婚協議中有關“原則上不找情人”的條款。
後者淡淡地為自己作了一點辯護:“離婚也是可以隨便試的麼?試離婚本來就荒唐,你還好意思拿那一紙可笑的協議當回事兒?”
潘益軍大感羞慚。
離婚後的一段時間,他的心就像被風穿過的走廊,直通向一個遙遠而潦草的秋天。
明姝一如既往地給他寫信,談天說地,但字裡行間小心翼翼地躲避著什麼,後來,他令人費解的沉默,還是讓她按捺不住了,便大膽詢問他為何如此薄情,忍心讓一個女孩子為之黯然神傷?
於是,他的情感像開閘的洪水一般傾洩出來,他為從前向她隱瞞自己是一個有婦之久的真相感到抱歉,接著把跟妻子離婚的經過,以及他總是生活在別處的心靈事實,袒露無遺,希望能與她共享一份真愛。末了,他把自己的工作單位、住處的詳細地址、手機和傳呼機號碼,一一告知對方,還掃了幾張照片E—mail給她,並懇請她也掃幾張玉照回覆,讓他一睹夢中情人的芳容。
奇怪的是,明姝並未照他的意思做,卻寄來一封充滿告別意味的短箋:“益軍。謝謝你的照片。你長得好英浚不過,你是否注意到,你經常看見的人,為什麼反而不容易窺見其心靈呢?而當你看不見一個人的外表時,為什麼反而更容易觸及其靈魂深處呢?”
“我是個非常執拗、有點愚蠢的女孩,心中有許多話兒,卻不知該怎麼說出來;有許多夢想,卻不知該怎麼去圓滿。請原諒我不能把照片寄給你。讓咱們彼此珍重吧,這比什麼都重要對嗎!”
讀罷此信,潘益軍欲罷不能,他相信明姝在逗他玩,戀愛中的女孩不免時冷時熱,他更相信他們之間那種無法割捨的默契,不是一句“彼此珍重”就可以突然了斷的。
令人心焦的是,從此明姝再也沒有片言隻語,連續寫了10幾封信都石沉大海之後,潘益軍恐慌起來,不得不發出最後“通碟”:“再說一遍,請告知你的住處地址。要是你還不理我,哪怕翻遍整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