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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撮合金錢交易
據《山西法制報》社有關負責人介紹,2002年6月2日山西繁峙縣義興寨金礦爆炸事故發生後,《山西經濟日報》社聘用記者蘇勇,召集《山西法制報》駐忻州記者站的站長劉玉柱(聘用)、白建芳(聘用)、閻珍壽(特約)3名記者前往採訪。劉、白、閻三人結束採訪離開繁峙後,在山西代縣被蘇勇隨後追到。蘇勇稱:“繁峙方面託關係,表示一定送些錢來,務必請求不要公開報道該事故。”蘇同時將萬元現金,按劉8000元、白7000元、閻7000元的標準強給3人留下。
除此4人外,在繁峙礦難中,《山西生活晨報》的3名記者魏停、樊武傑、郭龍也收受了非法金礦礦主和地方官員共萬元的“閉口費”,每人分得5000元。山西一資深記者告訴記者,據可靠訊息,當時繁峙有關負責人和非法礦主只給3名男記者10000元“擺平費”,但3名記者發現每人分3000元后剩下的1000元分不開,就又打電話給礦主,要求能否給12000元或15000元,3人好平分,最後繁峙方面又補拿5000元,3人每人平分5000元才了結。
受賄記者不止11名?
有知情者透露,繁峙礦難發生後,非法礦主在繁峙、忻州甚至太原的長途汽車站、火車站、機場四處佈下眼線,只要是外地記者,一
經搭上、議定價碼後,就用金錢和金元寶“打點”。有的外地記者,在太原、繁峙一下火車就被“打點”回去了。
2003年9月29日,早報記者在山西省紀檢監察部門採訪時獲悉,因為涉金案的11名記者收受賄金都超過5000元人民幣,已經違法,該案已經轉交山西省檢察機關。11名記者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看完文章,楊建*裡又有些不安起來。這11名記者,是真記者,他們也沒開口要錢,是對方主動給的,但也出了問題。隨後他又查了查,發現五千元是一個槓,低於這個標準是違紀,高於這個標準才是違法,他又放下心來,不禁佩服站長真是高人哪!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第五章:捷徑
第五章:捷徑
騙子沒冒充別的職業,冒充的是記者,因為記者擁有特殊的話語權,一篇批評報道有可能讓一個官員下臺,讓一個產品滯銷,甚至讓一家企業倒閉。不過,媒體監督在使人們敬畏的同時,也讓行騙遠比其他行業容易得多。記者拿著尚未發表的批評稿換取好處的事早不是什麼秘密,而搞定記者也成了不少單位、部門的“公關”工作之一。“防火防盜防記者”——雖說是玩笑話,卻多少也反映了社會對個別記者濫用監督權的無奈和厭惡。
星期一上午,楊建明像往常一樣來到單位,和站長鄭天南及程維商量一週的工作,一見面,楊建明就問程維看沒看到關於繁峙礦難中記者受賄的報道,程維說看到了,然後看看楊建明,意味深長地笑笑說:“怎麼?擔心了?”楊建明點點頭。程維說:“放心吧,什麼事也不會有!你可能知道,從法律方面來講,五千是一個槓,高於五千的走廣告,也就是有償新聞,咱們給開正式票據,發篇吹捧的文章,這在圈子內很普遍,五千以下可以拿現金,即使出點說道,也不會有什麼事,頂多算違紀,總社會保護咱們的,他們還得指著咱們掙錢呢!再說了,行賄受賄罪行一樣,哪個單位也不會主動說給記者多少多少錢,那無異於自己往自己臉上抹黑。”見楊建明還有些疑慮,程維接著說:“繁峙礦難是一個特例,如果不是性質特別嚴重,媒體盯著不放,事情就不會敗露,那幾個記者也就不會有事,也就不會被當作典型處理,再加上他們法律意識淡薄,辦事不小心,不講究方法,不給自己留條後路,只能說活該他們倒黴。”楊建明想想也是,把忐忑不安的心放下了一半。
和楊建明一樣把心放下一半的,還有《調查》雜誌駐清江省記者站站長劉繼業,此刻,他剛從新華社清江分社大門出來,憋著一肚子的氣沒地方發。
在清江省搞記者站的人中,劉繼業可算是個傳奇人物,他原本是在下面一個小縣城開計程車的,2000年初夏的一天,一個自稱是某央級媒體駐清江省記者站站長的人租他的車去農村搞調查,從此他的人生髮生了重大轉變。
劉繼業雖說只中學畢業,但他聰明機靈,膽子也大,見那個叫丁峰的記者氣宇軒昂,一副領導派頭,村裡乃至縣裡的一些領導幹部對他畢恭畢敬,前呼後擁,心裡羨慕得不得了,對記者這個行業更是充滿了無限嚮往,於是,分手時他主動要了丁峰的聯絡方式,之後隔三差五地打個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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