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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聊了一會,楊建明正要問下一步去哪裡時,程維拿出手機,撥通了站長鄭長征的電話:“農機的事採訪完了,效果不錯,我們沒回去,還在天長縣,我們想到工商局去一趟,是這樣,採訪農機收費時,有農民反映工商局車輛分局向他們收工商費,據我所知,即便是運營的農用車,現在工商也不收費了,更何況有的農民只是開車到城裡賣菜……”放下電話,程維說:“走,到車輛分局。”楊建明卻沒邁步,有些疑慮地說:“程哥,咱倆一天到兩個單位採訪,這……合適嗎?不會出什麼說道吧?”程維拍拍楊建明的肩膀,笑著說:“瞧,做賊心虛了吧?雖然原則上咱們一天在同一個地方最好不要介入兩個單位,但今天情況特殊,農機局那邊太順利了,等於沒去,雖然咱們這次來天長縣搞批評報道的目標是農機局,但現在情況變了,現在咱們來天長縣就是去工商局,如果見到縣裡宣傳部或其它部門,咱們完全可以這樣說。”楊建明想想,點點頭。
像楊建明這樣為了弄錢到下面搞批評報道的記者,在圈裡有一個共同遵守的“規則”:那就是去一個地方搞事,一次只到一個單位,而不要“飢不擇食”,為了多弄錢,“摟草打兔子”,找到哪個單位的毛病就去哪個單位,因為說不定這家單位的領導和宣傳部熟悉,把你的情況反映給宣傳部,碰巧那家單位領導也和宣傳部熟,也和宣傳部通了氣,那人家宣傳部或單位就會有想法,就會懷疑,兩個政府部門的毛病,幾乎被同一時間舉報到了你們同一個報社,這是不是有點巧合?再者你的目的是來弄錢的,這個單位的錢你收,那個單位的錢你也收,那稿子你還寫不寫?你不寫稿子,那你來的目的到底是什麼?雖然地方宣傳部奈何不了上面來的記者,但人家和省委宣傳部可是能直接說上話的,如果省委宣傳部想調查一下你這個記者站,那你十有*會倒黴的,因此聰明的記者即使發現了別的問題,也會當作一塊肥肉一樣先放著,等過一段時間再來吃。走了幾步,程維見楊建明低頭不語,就說:“建明,這個工商局的問題,是咱們透過調查農機局的問題發現的,你是不是覺得很有意思?”楊建明腦子靈光乍現,恍然大悟說:“對呀!同一個線索,可能涉及到不同的職能部門,我們在調查時還真得留心啊!”程維得意洋洋地點點頭說:“孺子可教也!”又意猶未盡地從包裡拿出一本書,指著其中的一段話,對楊建明說:“你看,人家名記也是這樣想的。”楊建明接過來一看,是唐師曾寫的《我第三個願望》,那段話是這樣寫的:我覺得我是自己給自己找事兒幹,現在回顧我當記者這麼多年,幾乎沒有什麼任務是領導指派給我的,我的老闆寫過一篇文章說,我沒派過唐師曾做什麼事,所有事都是他自己找的。時至今日,我已經不習慣別人指派我去幹什麼,我習慣自己去找我想幹的事。楊建明看罷抬頭看看前面大步向前的程維,心想這小子還真能瞎聯絡,同時,一種傷感又水一樣無法阻擋地漫延開來,都是記者,人家幹什麼,咱們幹什麼,繼而又忿忿不平地想,如果我有新華社那樣一個平臺,我也會成為名記的!
車輛分局領導正好在家,見是記者,就說:“咱們先到局辦公室吧,看看主管領導在不在家。”在工商局辦公室,主任瞭解了一下情況,讓程維和楊建明等一下,徑自出去了。過了一會,主任回來說:“我和局長彙報了,局長說咱們工商系統內部有規定,要經過上級領導批准,才能接受採訪,所以請你們先到市工商局,市局領導同意了,我們才能接受採訪。”程維說:“也不算是正式採訪,就是想了解一下,按照檔案規定,你們車輛分局還應不應該向農用車收工商費,這個問題非常簡單,你們應該知道。”主任一臉公事公辦:“沒有上級領導同意,我不會接受你們採訪,也不會回答你們任何問題,請原諒!”程維做最後努力:“據我所知,你們工商系統已經下發了檔案,不允許對農用車收費了,難道你們不知道?即使你不說,我們也會透過別的渠道搞清楚,現在的事實是,你們現在還在對農用車收費。”主任刀槍不入:“我不會回答你任何問題,我只想告訴你,我們局和省委宣傳部關係很好,你們最好慎重一些。”
程維和楊建明灰溜溜地走出工商局大樓,程維說:“這回我們算是白來了。”楊建明說:“咱們回去弄清楚,如果真不允許收了,咱們就發稿子,到時看他們還牛不牛!”程維說:“老弟,消消氣吧,發什麼稿子啊,領導不會同意的。”見楊建明不解,程維接著說:“發了稿子,咱們什麼也得不到,還和這個工商局鬧僵了,以後想來都來不了了。更重要的一點是,那個主任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