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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種,就使得張漢傑對張昭的第一印象相當不錯。而張昭抱著孫子,心裡一高興,便用筷子沾酒漿喂他。
酒香很淡,酒色混濁,還能夠看到其中的眾多雜質。張漢傑含著筷子頭,仔仔細細的品嚐著。每天除了奶,就是水,他口中早就淡出鳥來了,一見了酒自然十分歡喜。
酒的味道有些類似米酒,令他不由自主回憶起前生媽媽釀的米酒,做的酒糟蛋,也是這個味道,甜甜的,帶著淡淡的酒香,每次他都會吃上幾碗……
張漢傑一飲再飲,甚至伸手想要拿酒杯。他是願意喝,卻把張王氏急的夠嗆,哪兒有給這麼小的孩子喝酒的。但急歸急,她還沒法說,沒有晚輩說長輩的道理。
這一日,張昭給他的孫子起了個新名字——張涵,希望他胸懷寬廣,謙虛好學。不過,張漢傑心中鬱郁,竟喝了好幾杯,早早就喝了個酩酊大醉,全然不知此事。
當然,就算他知道了,也不會把這個名字放在心上。在他的心中,他還是張漢傑——那個七尺多高的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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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昭的名字,張涵知道很晚,也曾給他帶來一絲遐想。但他很快就確定,此張昭非彼張昭,同名而已。至少,他‘祖父’張昭從未做過大官,最高只擔任過縣令,字也不是“子布”,而是“元惠”。
第四章 神童'上'
延熹元年(耶元158年)四月初九,清晨的微風還帶有一絲絲寒意,騶縣的天氣漸漸暖和起來。樹木悄悄露出了綠芽,田地裡的莊稼也已是一片青翠。勤勞的農戶已經三三兩兩的下地幹活了。
火紅的太陽緩緩升上了半空,張何身披禮服,靜立在門口恭候著,有些兒心急的客人已陸續抵達。
今天,張家莊註定車似流水,馬如游龍,賓客雲集。張氏族長的長孫抓周,張昭廣邀賓客,大擺宴席,請柬早半個月就派了出去,方圓幾百裡有頭有臉的客人都會趕來湊個熱鬧。
“不要!”張漢傑彎腰,從張王氏腋下鑽了過去。
張王氏反手一抓,卻沒有抓到,看著寶寶搖搖晃晃地跑到一邊,她又好氣,又好笑。
“小心,別摔倒了!”
這小東西是聰明,一個月爬,二個月立,三個月走,四個月叫“媽媽”,八個月會跑,才一生日,就能認識數百字了。這麼聰明的孩子聞所未聞。人人都說,張家這回兒出了個神童。張昭一見了孫子,就笑的見眉不見眼。
張漢傑露齒一笑,八顆半小白牙在晨曦的映襯下閃閃發光,“沒事!”
“過來!”
“不要!”
“過~來!”
“不~要!”
“你過不過來?”張王氏冷著臉,怒道。
張漢傑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堅定不移地搖搖頭,“不要!”
於是,張王氏與兒子又開始了新一輪老鷹抓小雞。
本來,寶寶跑起來還不是很利落,她會很容易抓住他的。但是,今天她右手拿著胭脂,只用左手,可就為難了。別看寶寶搖搖晃晃,卻滑溜的很。好不容易抓住他,寶寶卻搖晃著腦袋不肯就範。
沒有辦法,張王氏只好與他講道理。寶寶討厭塗脂抹粉,這她是知道的。平時的話,她也就不勉強他了。
‘這小東西是她的心尖子,又倔強的很,拿定了主意,誰也說不聽他。’想到這裡,她不由自主嘆了口氣,‘自從他父親不知怎麼得罪了他,就記了仇。一直到現在,都不叫父親。原來還以為是學的慢,現在看,不是。小話說的很流暢,卻是不肯叫父親,打也不聽,說也不聽……’
見張王氏嘆氣,張漢傑寶寶就不動了。烏黑的眼睛滴是溜溜地轉動,關切的眼神裡,尤有幾分淘氣。心裡明白張王氏為何嘆氣,他卻沒有絲毫悔意。
或許,只是或許,他已不那麼記恨那事了(作:什麼事呀?張漢傑青筋暴跳,作:汗!還是很在意~),但他已習慣把一切不順都歸罪於‘猥瑣男’。對張何的感情,已經進化到因厭惡而厭惡的新階段。
張漢傑是個理智的人。偶爾的一閃念之間,他也清楚,猥瑣男並沒有做下什麼過分的事情,他對其的討厭之情,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因為遷怒而已。不過,他也不願意多想這個,一看到猥瑣男,就情不自禁地討厭之。
簡而言之,張何在最不恰當的時間,最不適合的地點,做了一件最令人討厭的事。張漢傑為了轉移自己的壓力,就把他當成了出氣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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