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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追咬。董奉在人間三百多年才仙去,容貌仍像三十歲的人。
李常在
李常在者,蜀郡人也。少治道術,百姓累世奉事。計其年,已四五百歲而不老,常如五十許人。治病,困者三日(日原作月,據明鈔本改),微者一日愈。在家有二男一女,皆已嫁娶,乃去。去時從其弟子曾家孔家,各請一小兒,年皆十七八。家亦不知常在欲何去,即遣送之。常在以青竹杖度二兒,遣歸置其家所臥之處。徑還,勿與家人語。二子承教,以杖歸家,家人了不見兒去。後乃各見死在床上,二家哀泣,殯埋之。百餘日,弟子從郫縣逢常在,將此二兒俱行,二兒與弟子泣語良久,各附書到。二家發棺視之,唯青竹杖耳,乃知非死。後三十餘年,居地肺山。更娶婦。常在先婦兒乃往尋求之。未至十日,常在謂後妻曰:“吾兒欲來見尋,吾當去,可將金餅與之。”及至,求父所在,婦以金與之。兒曰:“父舍我去數十年,日夜思戀,聞父在此,故自遠來覲省,不求財也。”乃止。三十日父不還,兒乃欺其母曰:“父不還,我去矣。”至外,藏於草間。常在還語婦曰:“此兒詐言如是,當還。汝語之,汝長不復須我,我在法不復與汝相見。”乃去。少頃兒果來,母語之如此。兒自知不復見其父,乃泣涕而去。後七十餘年,常在忽去。弟子見在虎壽山下居,復娶妻。有父子,世世見之如故,故號之曰“常在”。(出《神仙傳》)李常在是蜀郡人氏。年輕時就研究道術,好幾代人都侍奉著他。計算他的年齡,已有四五百歲了。但從不見老,總像四五十歲的人。他經常給人治病,重病三天治好,病輕的一天就痊癒了。他有兩兒一女,都已經娶妻嫁人,他就離家出走了。他走時帶著他弟子曾某和孔某的兩個兒子,都十七八歲。曾、孔兩家並不知道李常在要去什麼地方,就把兩個孩子給李常在送去了。李常在交給兩個孩子兩支青竹杖、用竹杖超度他們,讓他們先各回自己的家。把青竹杖放在自己的床上,然後就悄悄回來,不要對家裡人說。兩個孩子按照指示拿著竹杖回了家。家裡人看見孩子一直沒走,後來就發現死在自己床上。兩家人十分悲痛的把孩子埋葬了。一百多天後,李常在的弟子在郫縣遇見了李常在帶著那兩個死去的孩子一同走,兩個孩子和常在的弟子哭著談了很久,並各自給家裡捎了信。孔、曾兩家開啟棺材,見裡面只有一支青竹杖,這才知道兒子沒有死。李常在三十年後住進地肺山中,又娶了一房妻室。他前妻的兒就出門去找李常在。常在當兒子來到前十天就對後妻說:“我兒子要來找我,我得出去躲一躲。他來以後,你把這金餅給他吧。”兒子到了以後,問後孃父親去了哪裡,後孃就把金餅給了他。兒子說:“我父親扔下我出走好幾十年了。我日夜想念他,聽說他在這裡,我才千里迢迢看望他,並不是來找他要錢的。”於是就住下了。過了一個月,李常在還沒回來,兒子就騙他後孃說:“我父親不回來,我就回去了。”兒子出去後藏在草叢裡,李常在回來對後妻說:“我兒子騙你,他並沒有走,還會回來。他回來後你就對他說你已長大成人,不需要我撫養照料了,我一心修煉道術,不會再見他。”李常在向後妻交待完就去了。不大一會兒,兒子果然又回來了,後妻就把李常在的話轉告給他。兒子知道再也見不到父親,就哭著走了。七十多年後,李常在又離家出走。他的弟子見他在虎壽山下住,又娶了妻。當地人父子幾代都看見他,總是不變老。所以稱他為李常在。
卷第十三 神仙十三
茅君 孔安國 尹軌 介象 蘇仙公 成仙公 郭璞 尹思
茅 君
茅君者,幽州人。學道於齊,二十年道成歸家。父母見之大怒曰:“汝不孝,不親供養,尋求妖妄,流走四方。”欲笞之,茅君長跪謝曰:“某受命上天,當應得道,事不兩遂,違遠供養,雖日多無益,今乃能使家門平安,父母壽考。其道已成,不可鞭辱,恐非小故。”父怒不已,操杖向之。適欲舉杖,杖即摧成數十段,皆飛,如弓激矢,中壁壁穿,中柱柱陷,父乃止。茅君曰:“向所言正慮如此,邂逅中傷人耳。”父曰:“汝言得道。能起死人否?”茅君曰:“死人罪重惡積,不可得生。橫傷短折,即可起耳。”父使為之有驗,茅君弟在宦至二千石,當之官,鄉里送者數百人,茅君亦在座。乃曰:“餘雖不作二千石,亦當有神靈之職,某月某日當之官。”賓客皆曰:“願奉送。”茅君曰:“顧肯送,誠君甚厚意。但當空來,不須有所損費,吾當有以供待之。”至期,賓客並至,大作宴會,皆青縑帳幄,下鋪重白氈,奇饌異果,芬芳羅列,妓女音樂,金石俱奏,聲震天地,聞於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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