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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扶乙投水。岸下水深,又投於岸,血雖被體,而不甚痛。行十餘里,至一草舍,揚聲雲:“被賊劫。”舍中人收乙入房,以為拒閉。及報縣,吏人引乙至劫所,見岸高數十丈,方知神咒(原本“咒”
下有“明”字,據明抄本刪。)之力。後五六日,汴州獲賊,問所以,雲:“燭光忽暗,便失王乙,不知所之。”一瘡雖破,而不損骨,尋而平愈如故,此持如意輪咒之功也。(出《廣異記》)
王乙,從小常常堅持念如意輪咒。開元初年,徒弟三人,將要到黃河以北去,有個船伕要載運王乙等,不很講錢的多少,說:“正是你們自己要去,所以不計較價錢。”王乙起初不想過,對他的徒弟說:“他不講價錢,是想引誘我,難道是包藏禍心嗎?”船上的人說:“所得到的錢只是用來供給酒肉的錢,因為是長者,更不該阻隔了。”他的徒弟相信了他,於是上船買了酒和他共飲。船伕頻頻舉酒敬王乙,王乙多次聽到空中說“不要飲酒”,心更加驚慌害怕,因此也就有所疑心,酒雖然進入嘴裡,也暗中吐出來了,因此唯獨他不醉。到了夜裡點上蠟燭,他的徒弟都已酣睡,王乙想到會有不測,就默坐唸咒。忽見船上的人,拿著一把大斧子,刀長五六寸,從水倉中出來,砍斷二個奴僕的頭,又斬了兩個同伴,接著就輪到王乙,王乙趴在地上等死,那個蠟燭忽然就滅了。王乙被砍三斧,背後有門,早已釘死了,忽然有兩個人,從門進來扶著王乙投入水中,岸下水深,又把他投到岸邊,雖然全身是血,卻不很疼痛。走了十多里,到了一草屋,大聲說被賊劫了。房中的人收乙進屋,把他關了起來,就報告到縣裡。官人帶王乙到被劫之處,看見岸高几十丈,才知道是神咒的力量。
以後五六天,汴州抓到了賊,問緣由,賊說:“當時燭光忽然暗了,便不見了王乙,不知去處。王乙雖然被砍破創口,卻不損害骨頭,不久就好了,象以前一樣。這是持念如意輪咒的功勞。
鉗耳含光
竺山縣丞鉗耳含光者,其妻陸氏,死經半歲。含光秩滿,從家居竺山寺,有大墩,暇日登望。忽於墩側見陸氏,相見悲喜,問其死事,便爾北望,見一大城,雲:“所居在此。”
邀含光同去,入城,城中屋宇壯麗,與人間不殊。傍有一院,院內西行,有房數十間,陸氏處第三房。夫婦之情,不異平素,衣玩服具亦爾。久之日暮,謂含光曰:“地府嚴切,君宜且還,後日可領兒子等來,欲有所囑,明日不煩來也。”及翌日,含光又往,陸氏見之驚愕曰:“戒卿勿來,何得復至?”頃之,有緋衣吏,侍從數十人來入院。陸氏令含光入床下,垂氈至地以障之,戒使勿視,恐主客有犯。俄聞外呼陸四娘,陸氏走出。含光初甚怖懼,後稍竊視,院中都有二十八婦人,緋衣各令解髻兩兩結,投釜中,冤楚之聲,聞乎數里,火滅乃去。陸氏徑走入房,含光見入,接手床上,良久悶絕。既寤,含光問:“平生齋菜誦經唸佛,何以更受此苦?”答雲:“昔欲終時,有僧見詣,令寫金光明經,當時許之,病亟草草,遂忘遺囑,坐是受妄語報,罹此酷刑。所欲見兒子者,正為造金光明經。今君已見,無煩兒子也。”含光還家,乃具向諸子說其事,悲泣終夕。及明往視,已不復見,但荒草耳。
遂貨家產,得五百千,刺史已下,各有資助,滿二千貫文。乃令長子載往五臺寫經,至山中,遍歷諸臺,未有定居。尋而又上臺,山路之半,遇一老僧。謂之曰:“寫經救母,何爾遲迴?留錢於臺,宜速還寫金剛經也。”言訖不見,其子知是文殊菩薩,留錢而還。乃至舍寫經畢,上墩,又見地獄,因爾直入。遇閉門,乃扣之,門內問是誰,鉗耳贊府即雲“是我”。(明抄本無“誰”字“我”字,即作“耶”。)久之,有婦人出曰:“貴閣令相謝,寫經之力,已得託生人間,千萬珍重。”含光乃問:“夫人何故居此?”答雲:“罪狀頗同,故覆在此爾。”(出《廣異記》)
竺山縣縣丞鉗耳含光的妻子陸氏,死後過了半年,含光的任期也到期,從家出來住在竺山寺裡,有一個大土墩,閒暇的日子就去登望。忽然在墩子側看見了陸氏,夫妻相見悲喜交加,問她死後的事,便讓他向北看,看見一座大城說:“就住在這裡。”並邀含光一同去。
入城,城中房屋壯麗,和人間的不兩樣。旁邊有一院,院內向西走,有幾十間房子,陸氏住在第三間。夫婦之情,和平常一樣,衣物也都和以前一樣。過了很久天晚了,對含光說:“地府很嚴,你應當暫且回去了,後天可領著兒子來,想有所囑咐,明天別再來了。”等到第二天,含光又來了,陸氏看見驚懼地說:“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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