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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鋌。這也是冤報的驗證啊。
卷第一百二十四 報應二十三(冤報)
王簡易 樊光 李彥光 侯溫 沈申 法曹吏 劉存 袁州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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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垣 蘇鐸 趙安
王簡易
唐洪州司馬王簡易者,常暴得疾,腹中生物如塊大,隨氣上下,攻擊臟腑,伏枕余月。
一夕,其塊逆上築心,沈然長往,數刻方寤,謂所親曰:“初夢見一鬼使,自稱丁郢,手執符牒雲:‘奉城隍神命,來追王簡易。’某即隨使者行,可十餘里,方到城隍廟。門前人相謂曰:‘王君在世,頗聞修善,未合身亡,何得遽至此耶?’尋得見城隍神,告之曰:‘某未合殂落,且乞放歸。’城隍神命左右將簿書來,檢畢,謂簡易曰:‘猶合得五年活,且放去。’”至五年,腹內物又上築心,逡巡復醒雲:“適到冥司,被小奴所訟,辭氣不可解。”其妻問小奴何人也,簡易曰:“某舊使僮僕,年在妙齡,偶因約束,遂致斃。今腹中塊物,乃小奴為祟也。適見前任吉州牧鍾初,荷大鐵枷,著黃布衫,手足械繫。冥司勘非理殺人事,款問甚急。”妻遂詰雲:“小奴庸下,何敢如是?”簡易曰:“世間即有貴賤,冥司一般也。”妻又問陰間何罪最重,簡易曰:
“莫若殺人。”言訖而率。(出《報應錄》)
唐朝洪州司馬王簡易,曾得急病,腹中有個塊狀的東西很大,隨著呼吸上下,敲擊著內臟。在床上躺了一個多月。一天晚上,那個塊狀物向上搗心,一下子昏迷過去,過了幾刻鐘王簡易才明白過來,就對自己的妻子說:當初我夢見一個鬼使,自稱叫丁郢。他手裡拿著冥府的公文說:“我奉城隍神的命令來追王簡易。”我就隨著使者走,大約走了十多里,才到城隍廟。廟門前邊的人看看我說:“王君在人世做了很多好事,不應該身亡,為什麼竟到這地方來了呢?”不一會兒見到城隍神,我告訴他說:“我還不應該死。”並且乞求放我回來。城隍神命左右的人拿生死簿書來,檢看完畢,對簡易說:“還應該活五年,暫且放回去。”到了五年以後,腹內的塊狀物又上去搗心,徘徊一會兒王簡易醒了,說:“剛才到冥府,被小奴告了,看言詞和臉色是不能解開仇冤了。”簡易的妻子問小奴是什麼人。簡易說:“我過去用的僮僕,正青少年時期,偶爾因為我管教他,就導致死亡,現在我腹中的塊狀東西,就是小奴作的鬼。剛才又看見前任州牧鍾初,戴著大鐵枷,穿著黃布衫,手腳到戴著刑具,冥司正在審問他無禮殺人的事,每個條款都追問得急迫。”妻子又追問他說:“小奴是個庸下的人,怎麼敢這樣?”簡易說:“人世間是分貴賤的,冥府裡全都一樣。”妻子又問陰間什麼罪最重。簡易說:“沒有比殺人更重的了。”說完就死了。
樊 光
交趾郡廂虞侯樊光者,在廨宇視事,亭午間,風雷忽作,光及男並所養一黃犬並震死。
其妻於霆擊之際,欻見一道士,撮置其身於別所,遂得免。人問其故,妻雲:“嘗有二百姓相論訟,同系牢獄,無理者訥賂於光,光即出之,有理者大被栲掠,抑令款伏。所送飲食。
光悉奪與男並犬食之,其囚飢餓將死間,於獄內被髮訴天,不數日,光等有此報。(出《報應錄》)
交趾郡廂虞侯樊光正在官署辦公。中午時分,忽然間風雷大作,樊光和他的兒子還有他們豢養的一隻黃狗都被震死。樊妻在雷擊的時候忽然看見一個道士拎著她的身體把她放到別的屋裡,由是免去一死。有人問是什麼原因,樊光的妻子說:“曾經有兩個百姓來打官司,他就把他們一同關在牢裡。後來無理的人賄賂了樊光,樊光就使他出了獄;有理的人被嚴刑拷打,強令他屈服。所送給他的飲食,都被樊光奪去給他兒子和狗吃了。那個被囚禁的百姓飢餓將死的時候,在獄內披散著頭髮告到天帝。”不幾天,樊光等有這種報應。
李彥光
李彥光為秦內外都指揮使,主帥中書令李崇委任之,專其生殺,虐酷黷貨,遭枉害者甚眾。部將樊某者,有騾一頭,甚駿。彥光使人達意求之,樊吝之不與,因而蓄憾,以他事構而囚之。偽通辭款,承主帥醉而呈之,帥不復詳察,光即矯命斬之。樊臨刑曰:“死若無知則已,死若有知,當刻日而報。”及死未浹旬,而彥光染疾,樊則形見,晝夜不去。或來自屋上,或出自牆壁間,持杖而前,親行鞭棰,左右長幼皆散走。於是便聞決罪之聲,不可勝忍,唯稱死罪,如是月餘方卒。自爾持權者頗以為戒。(出《玉堂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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