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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甚驚愕。其人笑曰:“無多疑慮,事不相縈。”遂挈囊逾垣而去,身如飛鳥。立開門出送,則已不及矣。方徘徊於庭,遽聞卻至。立迎門接俟,則曰:更乳嬰兒,以豁離恨,就撫子。俄而復去,揮手而已。立回燈褰帳,小兒身首已離矣。立惶駭,達旦不寐。則以財帛買僕(“買僕”原作“僕買”,據明抄本改)乘,遊抵近邑,以伺其事。久之,竟無所聞。其年立得官,即貨鬻(yù)所居歸任。爾後終莫知其音問也。(出《集異記》)
唐時,餘干縣尉王立調選時,租房住在大寧裡。因為文書有錯誤,被主管部門解除官職。錢財用光了,僕人也辭了,馬也賣了,窮困潦倒。他經常去佛祠討飯吃,早晨去,晚間回來。偶然一次和一個長得很美的婦人同路,那婦人或前或後地跟隨著他。王立很坦誠地和婦人搭話,兩人意氣相投。王立邀請婦人到他的住處,一夜之間,二人感情很融洽。第二天,婦人對王立說:“你的生活,現在很困難,我住在崇仁裡,生活還可以,你能不能上我那裡去住。”王立本來就很喜歡這個婦人,婦人又要在生活上幫助他。他說:“我現在正處在危難之中,幾乎要倒斃街頭,你這樣熱心幫助我,是我不敢想的。你現在以什麼職業維持生活?”婦人回答說:“我是一個商人的妻子,丈夫已經死了十年,街上的店鋪仍然營業,白天去營業,晚上回家,每天能收入三百文左右,足夠維持支出,你授官的日期還沒到,出去遊歷又沒有錢,你若不嫌棄我的話,咱們同居吧。”王立很願意。看她的家庭,生活也很節儉。家裡的鑰匙都交給了王立。每天早晨先給王立準備好一天的飯食,晚上回來時,總要帶回些米、肉、布匹之類的生活用品交給王立。天天如此,王立看到婦人太勞累了,叫她僱個奴僕,婦人總是託詞拒絕,王立也不強求。一年後,生了一個兒子,每天中午回來餵奶,就這樣,和王立同居了二年。忽然一天夜間婦人回來後,顯得惶恐不安。她對王立說:“我有冤仇,刻骨銘心,為時已久。總想找機會報仇,今天總算如願了。我要離開京城,希望你好自為之。這房子,是我花錢自己買的,契書就在屏風裡,這室內的東西,也都送給你。孩子我不能帶去,他也是你的兒子,希望好好照顧他。”說完,擦乾了眼淚就要走,王立也留不住,他看了她所帶的皮囊,竟裝著一個人頭!王立很驚愕。她笑著說:“你不要多考慮,這事與你沒關係。”立即拿著皮囊越牆而去,身如飛鳥。王立開門出去送,婦人已經走遠了,王立在庭院中徘徊,又聽到女人回來了,王立到門口迎接。婦人說,母子就要離開了,再喂他一次奶吧,她進屋去撫慰孩子。不一會兒,又出來走了,只是揮了揮手。王立掌燈回到室內一看,帳中的小孩已經身首分離。王立很驚慌,一夜未睡。他變賣了財產,買了馬,僱了僕,到附近縣內去住,等待這個事的結果。很長時間,也沒聽到什麼風聲。這年,王立又得了官,賣了住房去赴任。以後始終不知她的音信。
荊十三娘
唐進士趙中行家於溫州,以豪俠為事。至蘇州,旅舍支山禪院。僧房有一女商荊十三娘,為亡夫設大祥齋。因慕趙,遂同載歸揚州。趙以氣義耗荊之財,殊不介意。其友人李正郎弟三十九有愛妓,妓之父母,奪與諸葛殷。李悵悵不已。時諸葛殷與呂用之幻惑太尉高駢,姿行威福。李慎禍,飲泣而已。偶話於荊娘,荊娘亦憤惋。謂李三十九郎曰:“此小事,我能為郎仇之。旦請過江,於潤州北固山六月六日正午時待我。”李亦依之。至期,荊氏以囊盛妓,兼致妓之父母首,歸於李。復與趙同入浙中,不知所止。(出《北夢瑣言》)
唐朝進士趙中行,家住溫州,多行豪俠之事。他到蘇州,住支山禪院,僧房內有一女商荊十三娘,為她的亡夫設齋。她仰慕趙中行,便和他同船到了揚州。趙中行很講義氣,花費了十三孃的一些資財,但她毫不介意。趙中行的朋友李正郎的弟弟三十九郎有一個非常喜歡的妓女,妓女的父母強逼妓女嫁給了諸葛殷,三十九郎悶悶不樂。當時,諸葛殷和呂用之互相勾結,迷惑太尉高駢,作威作福,三十九郎怕惹禍,忍氣吞聲。偶然間把這事對十三娘說了。十三娘很氣憤,對三十九郎說:“這是小事,我能為你報仇,明早你過江到潤州北固山,在六月六日正晌午時等我。”三十九郎按約定時間到了,十三娘用皮口袋裝著那個妓女,還有妓女父母的頭,都送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