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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晉武帝的時候,河間有一對青年男女相愛,並且訂下了婚約。訂婚以後男青年當兵走了好幾年,女青年的父母又把她嫁給了別人,她悲憤過度死了。男青年當兵回來非常悲傷,來到女青年的墳前想要大哭一場,但是由於悲憤難忍,便將墳挖開,將棺材開啟了,女青年竟甦醒過來。男青年將她揹回家裡,調養幾天以後恢復了體力。女青年的丈夫知道以後趕去,要把媳婦要回去。男青年不給,並且對他說:“你的媳婦已經死了,天下有誰聽過死人還能復活的!這個媳婦是天賜給我的,不是你原來的媳婦。”倆人爭執不下去打官司,縣官和郡守都無法判決,便上報給廷尉審理。廷尉認為,這都是男青年的精誠所至。感動了天地,所以才使女青年死而復生。這件事在常理之外。所以也不能用常理來進行推斷和量刑,於是將這個死而復活的女青年判給了挖開墳墓的男青年。
宜陽女子
晉永嘉之亂,郡縣無定主,強弱相暴。宜陽縣有女子,姓彭名娥。父母昆弟十餘口,為長沙賊所殺。時娥負器出汲於溪間,賊至走還,正見牆壁已破,不勝其哀,與賊相格。賊縛娥,驅出溪邊,將殺之。溪際有大山,石壁高數十丈。仰呼曰:“皇天寧有神否?我為何罪,而當如此。”因奔走向山,山立開廣數丈,平路如砥,群賊亦逐娥入山,山遂崩合,泯然如初。賊皆壓死,娥遂隱不復出。娥所舍汲器,化為石,形似雞。土人因號曰石雞山女娥潭。(出《幽冥錄》)
晉朝懷帝永嘉年間,天下大亂,郡縣沒有固定的官員進行管理,盜賊四起,恃強凌弱。
宜陽縣有個少女叫彭娥,家裡的父母兄弟姐妹十多口人,全都被長沙的強盜給殺了。當時彭娥正揹著取水的器物到溪邊取水,回到家裡看見房屋被強盜毀壞了,非常生氣,便與強盜搏鬥起來,被強盜抓住了。強盜將她帶到溪邊,準備殺害她。溪邊就是大山,山崖的石壁有十多丈高。彭娥抬頭喊到:“天上難道沒有神仙嗎!我有什麼罪?卻要被殺害!”喊完就向石壁跑去。山崖立刻裂開幾丈寬的一條平坦的道路,強盜們也追趕彭娥跑進山中。山崖突然合攏,變得跟當初一樣,強盜們都被擠壓死了,彭娥也隱沒在山崖裡再也沒有出來。彭娥丟下的取水的器物變成了石頭,形狀像是一隻雞。當地人便將這座山叫做石雞山,將這條溪流的水潭叫做女娥潭。
張應
晉歷陽郡張應,先奉魔,娶佛家女為婦。咸和八年,移居蕪湖。妻病,因為魔事,家財略盡,而病不瘥。妻曰:“我本佛家女,為我作佛事。”應即往精舍中,見竺曇鏡。鏡曰:“普濟眾生,但君當一心受持耳。”曇鏡期明,當向其家。應夕夢一人,長五六尺,趨步入門曰:“此家寂寂,乃爾不淨。”見鏡隨此人後,白曰:“此家始欲發意,未可責之。”應眠覺,便把火作高座及鬼子母座。鏡食時往,高座之屬,具足已成,應具向說夢,遂夫妻受五戒,病亦得瘥。(出《辯正論》)
晉朝歷陽郡的張應,一開始信奉魔教,娶的媳婦卻是信奉佛教人家的姑娘。咸和八年,他搬到蕪湖居住,妻子生病了,因為請求魔神消災治病,將家裡的錢財花光了,可是病仍然沒有治好。妻子說:“我本是信奉佛教人家的女兒,為我求神治病,應該到寺廟裡去。”張應來到廟裡,見到了竺曇鏡和尚,和尚對他說:“佛教拯救一切生靈,但是你必須一心一意地拜佛修行。曇鏡明天可以到你家去。”陳應回到家裡,當天晚上夢見一個人,身高有五六尺,快步走進門來對他說:“這戶人家冷落寂寞,就是因為你的心靈不乾淨。”看見曇鏡跟在這個人的身後,於是又說:“這戶人家就要走上正路並恢復興旺,不應該再受到責備了。”張應睡醒了以後,便點燃火把連夜趕製高座及鬼子母座。曇鏡在吃早飯時來到。佛龕已經做成。張應將所做的夢說了出來,於是夫妻倆人開始遵守佛教的五種戒律,誠心拜佛,妻子的病很快就好了。
南郡掾
晉南郡議曹掾姓歐,得病經年,骨消肉盡,巫醫備至,無複方計。其子夜如得睡眠,夢見數沙門來視其父。明旦,便往詣佛圖。見諸沙門。問佛為何神?沙門為說事狀。便將諸道人(“人”原作“何”,據明鈔本改)歸,請讀經。再宿,病人自覺病如輕。晝得小眠,如舉頭,見門中有數十小兒,皆五彩衣,手中有持幡杖者,持刀矛者,於門走入。有兩小兒在前,徑至簾前。忽便還走,語後眾小人云:“住居中總是道人。”遂不復來前。自此後病漸漸得差。(出《靈鬼志》)
晉朝南郡的議曹掾姓歐,得病一年了,被折磨得只剩下皮包著骨頭,求醫求神多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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