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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吏說:“這是大地獄。中間都分隔開,定的罪都根據各自不同的表現,到地獄受罪罷了。”山龍聽說之後感到悲痛害怕,口誦“南無佛”,請求走出去,又看見有一大鍋,火猛湯沸。旁邊坐臥著兩個人,山龍問他們。二人說:“我們的罪是入這湯鑊之刑。承蒙你誦‘南無佛’。所以獄中所有的罪人,都能得到一天的休息睡覺罷了。”山龍又誦“南無佛”,官吏對山龍說:“官府多次移改,今天放你回去,可請求大王給寫‘符’字。如果不這樣,恐怕其他的官也不知道,再被追錄。”山龍就拜見大王請求寫字。大王寫了一行字交給官吏說:“讓他去五道等署。”官吏領命。帶山龍再看兩個曹衙。各個廳事侍衛也都這樣,官吏都請他們的官署,各寫完一行給山龍。走出門去,看見有三個人對他說:“大王放你回去,我們都希望你多少能贈送點東西。”官吏對山龍說:“那三個人是先前收錄你的使者,一個人用紅繩綁你的;一個人是用棒子打你頭的;一個人是用口袋裝你的氣的。現在看見你要回去,特意來請求你。”山龍驚慌拜謝說:“我不認識你們,請讓我到家之後給你們準備禮物,只是不知往何處送呢?”三個人說:“送到水邊古樹下燒了它。”山龍答應了。官吏便送他回家,看見親屬慟哭。準備棺材,山龍到了屍體旁便甦醒了說:“用紙錢捆著布帛和酒飯,到水邊燒了。”忽然看見三個人來謝道:“感謝你不失信,贈送這麼多的禮物。”說完就不見了。
蘇長
蘇長,武德中,為巴州刺史。赴任,至嘉陵江,風浪覆舟,溺其家六十餘人。唯一妾常讀法華經,水入船中,妾頭戴經函,誓與俱溺,隨波氾濫。頃之著岸。逐經函而出,開視其經,了無溼汙。獨存其命。(出《法苑珠林》)
蘇長,武德年間做了巴州刺史。赴任,到嘉陵江,風浪暴起全船覆滅,淹死他家六十多口人。唯獨他的一妾常讀法華經,水入到船中,妾頭戴經函,決心和它一起淹死。隨水漂流,不一會就靠了岸,隨著經匣子上岸,開啟匣子一看,經書一點沒有溼。那些人中,只有她保全了性命。
尼法信
唐武德時,河東有練行尼法信,常讀法華經。訪工書者一人,數倍酬直,特為淨室,令寫此經。一起一浴,然香更衣,仍於寫經之室,鑿壁通,加一竹筒,令寫經人每欲出息,徑含竹筒,吐氣壁外。寫經七卷,八年乃畢,供養殷重,盡其恭敬。龍門僧法端嘗集大眾講法華經,以此尼經本精定,遣入請之,尼固辭不許。法端責讓之,尼不得已,乃自送付。法端等開讀,唯見黃紙,了無文字。更開餘卷,悉皆如此。法端等慚懼,即送還尼。尼悲泣受,以香水洗函,沐浴頂戴,繞佛行道,七日夜不暫休息。既而開視,文字如初。故知抄寫深加潔淨,比來無驗,只為不勤敬也。(出《冥報記》)
唐朝武德年間,河東有個練行尼名法信,常常誦讀法華經。她求訪了一個擅長寫字的人,加數倍的酬謝價值,並特意為他準備了一淨室,讓他寫這部經書。每天起來,沐浴更衣,點燃香燭就在寫經的室內。又在牆上鑿開一孔,加上一個竹筒,讓寫經的人每次想要呼吸,就對準竹筒,出氣於牆外,一共寫了七卷,八年才寫完。法信對他侍候周到殷勤,對他畢恭畢敬。龍門僧法端嘗召集眾僧講法華經,也因此尼經本為典範,就去請借,尼堅持不答應。法端責備她,尼法信不得已,才自己送去。法端等人開啟經書,只看黃紙,無一文字。
再開啟其它的經卷,全都一樣。法端等感到慚愧害怕,立即送給尼法信。她非常悲痛地接受了,並用香水洗匣子,沐浴更衣,圍著經書行道,七天七夜不休息一下。等開啟一看,文字和先前一樣。所以知道抄寫經書深加潔淨,法端拿去沒有靈驗,只是因為不勤奮又不恭敬的原因。
李 氏
唐冀州封丘縣,有老母姓李,年七十,無子孤老,唯有奴婢兩人。家(原無“家”字,據《法苑珠林》九四引補。)鎮沽酒,添灰少量,分毫經紀。貞觀年中,因病死,經兩日,兇器已具,但以心上少溫,及蘇說雲:初有兩人,並著赤衣,門前召出,雲有上符遣追,便即隨去。行至一城,有若州郭,引到側院,見一官人,衣冠大袖,憑案而坐,左右甚多,階下大有著枷鎖人,防守如生。官府者遣問老母:“何因行濫沽酒,多取他物?擬作法華經,已向十年,何為不造?”老母具言:“酒使婢作,量亦是婢。經已付錢一千文與隱師。”即遣追婢,須臾婢至,即笞四十放還。遣問隱師,報雲是實。乃語老母雲:“放汝七日去,經了當來,得生善處,遂爾得活。”勘校老母初死之時,婢得惡逆,久而始蘇,腹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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