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部分(第1/4 頁)
曹、宋二州西邊有個大鶴陂,在陂左的村莊裡有個人叫陳君稜。這人少小時就以捕魚為職業。後來得了病,覺得經常被很多魚所咬,痛苦不堪,不知怎麼辦好。如果用魚網蓋在身上,疼痛就停止了。後來村裡人把他的魚網偷走,幾天之間,因為忍受不了痛苦而死。德州刺史姓鄧的曾任考城縣令。知道這件事。
王洞微
唐汾州景雲觀道士王洞微者,家於孝義縣,初為小胥,性喜殺,常釣弋漁獵。自弱冠至壯年,凡殺狼狐雉兔,洎魚鱉飛鳥,計以萬數。後為裡尹,患病熱月餘,忽覺室內有禽獸魚鱉萬數,環其榻而噬之,瘡痏被身,殆無完膚。中夕之後,其父母兄弟,俱聞洞微臥內,有群鳥啁啾,歷然可辨。凡數年,疾益甚,或有謂洞微父曰:“汝子病且亟,宜遷居景雲觀。”於是卜日徙居。月餘,會群道士修齋授録,是夕洞微瘳。後十年,竟以疾卒。(出《宣室志》)
唐朝汾州的景雲觀有個道士名叫王洞微。家在孝義縣。當初作過小官。此人愛好殺生,常釣魚打獵,從二十歲到壯年,共計殺死的狼、狐狸、雉雞、野兔,魚鱉、飛鳥可達萬數。
後來當裡尹,得了病發燒一個多月,那時他忽然覺得屋裡有禽獸魚鱉一萬多隻,環繞在他的床前咬他,滿身都是傷口,幾乎沒有一點好的面板。半夜之後,他的父母兄弟都聽到他的臥室裡有群鳥鳴叫的聲音,聲音清晰。這樣過了幾年,他的病更重了。有人對洞微的父親說:“你的兒子病很重,最好讓他到景雲觀去出家。”於是就挑選了一個吉日搬到景雲觀。在一個多月內,會集很多道士為他修齋授符,洞微的病就好了。十年以後、洞微還是得病死了。
孫季貞
唐孫季貞,陳州人,少好捕網飛走,尤愛啗雞卵,每每欲食,輒焚而熟之,卒且三年矣。鄰有張生者,亦以病卒三日也。忽便起坐,既行,乃徑往孫氏家,稱季貞,聽(“聽”
原作“雲”,據明抄本改。)其言,實季貞,其形故張生也。張氏之族,即詣官以訴。孫雲:“先是吾不當死,以生平多害物命,故為冤債所訴,以食雞卵過甚,被驅入於空城中,比入則戶闔矣。第見滿城火灰,既為燒爍,不知所為。東顧,方見城戶雙啟,即奔從之,至則復闔矣。西顧,從之復然。南顧北顧,從之亦然。其苦楚備嘗之矣。一旦,王謂季貞曰:‘爾壽未盡,然死且三年矣,何以復還?’主者曰:”‘鄰有張某,死才三日,可藉此以託其神魂。’王然之,今我實季貞也。“官不能斷。郡牧劉尚書廙,親呼問之,曰:”宜以平生一事,人無知者以為驗。“季貞曰:”某未死前,嘗藏佛經兩卷於屋瓦,人實無知者。“
命探之,存焉,斷歸孫氏。(出《玉泉子》)
唐期的孫季貞,陳州人。少年時就好捕捉飛禽走獸,尤其愛吃雞蛋,每次要吃雞蛋,就燒熟了吃。死了已經三年了。鄰居有個叫張生的人,也已病死三天。這一天忽然坐起來,能下地走,直奔孫家,自稱是孫季貞。聽他說的話,確實是季貞,但形體又確實是張生啊。張氏家的人就去官府告狀。在官府裡,孫季貞說:“以前是我不該死,因為一生殺了很多動物,所以被那些冤魂告了,又因為吃雞蛋太多,被趕了陰曹的空城裡,剛進去,城門就關上了,只見滿城灰火,不一會大火通亮閃爍,我也不知道往哪去,往東看,才看見兩扇城門都開著,我就跑去想出去,但是等我跑到那裡時城門又關上了。再往西看,同東城門一樣,往南往北都是一樣。煙燻火烤,又累又乏,那苦痛讓我嚐盡了。一天早晨,閆王對我說:‘你的壽命沒盡,然而你死了三年了,怎麼復生呢?’這時主簿說‘他的鄰居有個張生,死了才三天,可以借屍還魂。’閆王就同意了。現在我實在是孫季貞。”官府不能決斷。郡牧尚書劉廙,親自來問他,然後說:“應該用他平生的一件事,必須是別人不知道的來驗證。”季貞就說:…我沒死以前,曾把兩卷佛經藏在屋瓦下面,別人誰也不知道。“官府命人去探查,果然還在。最後孫季貞判歸孫家。
崔道紀
唐前進士崔道紀,及第後,遊江淮間。遇酒醉甚,臥於客館中。其僕使井中汲水,有一魚隨桶而上,僕者得之,以告道紀。道紀喜曰:“魚羹甚能醒酒,可速烹之。”既食良久,有黃衣使者,自天而下,立於庭中,連呼道紀,使人執捉,宣敕曰:“崔道紀,下士小民,敢殺龍子,官合至宰相,壽命七十,並宜除。”言訖,昇天而去。是夜道紀暴卒,時年三十五。(出《錄異記》)
唐朝前進士崔道紀,考中後,遊覽於江淮之間。有一次醉得很厲害,躺在客館裡,他的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