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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嘔血,當天晚上就死了。
李紹
蜀民李紹好食犬,前後殺犬數百千頭。嘗得一黑犬,紹憐之,蓄養頗厚。紹因醉夜歸,犬迎門號吠,紹怒,取斧擊犬。有兒子自內走出,斧正中其首,立死。一家惶駭,且捕犬,犬走,不知所之。紹後得病,作狗嗥而死。(出《儆戒錄》)
蜀郡百姓李紹好吃狗肉。他前後殺狗數百千頭。曾得到一黑犬,李紹很愛憐它,並飼養起來。有一次李紹因醉很晚才回來,那黑犬迎門號吠,紹很生氣,找到斧子要砍那犬。這時他的兒子從裡面出來,斧子正中其頭,當即就死了。一家人驚慌害怕,要捕那黑狗,狗不知跑到哪裡去了。李紹後來得了病,象狗叫一樣而死去。
卷第一百三十四 報應三十三(宿業畜生)
竹永通 宜城民 韋慶植 趙太 李信 謝氏 王珍 王會師 解奉先 童安��
劉自然 李明府 劉鑰匙 上公 施汴 公乘通 僧審言
竹永通
隋幷州盂縣竹永通,曾貸寺家粟六十石,年久不還。索之,雲:“還訖。”遂於佛堂誓言云:“若實未還,當與寺家作牛。”此人死後,寺家生一黃犢,足有白文,後漸分明,乃是竹永通字。鄉人漸知,觀者日數千。此家已知,遂用粟百石,於寺贖牛,別立一屋,事之如生。仍為造像寫經,月餘遂死。(出《異錄》)
隋朝時幷州盂縣有個叫竹永通的人,曾經向寺院裡借了六十石糧食,許多年了不還給寺院。後來寺院向他討糧,他卻說已經償還了。於是就在佛堂前發誓說:“我如果當真沒有償還,那麼,我來生當給寺院做牛。”這個人死了以後,寺院裡的一頭母牛就生下了一頭小牛犢。這頭小牛犢的腳上有白色的花文,後來漸漸看清楚了,原來卻是“竹永通”三個字。這件事漸漸地被鄉里的人知道了,每天都有好幾千人來觀看這頭小牛犢。竹永通家裡的人也已經知道了這件事,就用一百石糧食把這頭牛犢買了回來,另外蓋了一間房子,就象竹永通活著一樣,精心地餵養著這牛犢。又造佛像,寫經文,給竹永通祈禱免罪。結果一個多月後,這頭牛犢就死了。
宜城民
隋大業八年,宜州城東南里民姓皇甫,其家兄弟四人,大兄小弟,並皆勤事生業。其第二弟名遷,交遊惡友,不事生活。母嘗取錢,欲令市買,且置床上。母向舍後,遷從外來,入堂不見人,便偷錢去。母還,覓錢不得,遂勘合家良賤,並雲不知。母怒,悉加鞭捶,大小皆怨。至後年遷亡,其家豬生一狘子,八月社至,賣與遠村社家,遂託夢於婦曰:“我是汝夫,為盜取婆錢,枉及閤家,浪受楚拷。今我作豬來償債,將賣與社家,縛我欲殺。汝是我婦,何忍不語男女贖我。”婦初夢,忽寤,仍未信之。復眠,其夢如初,因起報姑。姑曰:“吾夢亦如之。”遲明,令兄齎錢詣社官,收贖之,後二年方死。長安弘法寺靜琳師,是遷之鄰里,親見其豬,嘗話其事焉。(出《法苑珠林》)
隋朝大業八年,宜州城東南面的一個村裡,有個百姓家姓皇甫。那家有弟兄四個,老大和老三、老四都勤勤懇懇地從事勞動持家過日子。只有名叫遷的老二,整天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鬼混,不務正業。有一次,他的母親拿出錢來,想叫人去集市上買些東西,將錢放在床上。他母親這時去了後院,老二從外面回來。他進屋後看見沒有人在屋,就偷著把錢拿了出去。他的母親回來後,發現床上的錢不見了,就把全家人都召集起來查問。大家都說不知道。母親非常生氣,就把大家狠狠地鞭打了一頓,全家大小都怨氣沖天。到了後年,叫遷的老二死了,他們家養的一頭母豬產下了一頭豬崽。八月的社日到了,家人就將這頭豬崽賣給了遠村的一個社官的家裡。就在這天晚上,叫遷的老二就給他的妻子託夢說:“我是你的丈夫,因為偷了你婆婆的錢,使全家人都跟著受了冤枉,捱了鞭打。現在我託生豬來償還這筆債。可是你們卻把我賣給了社官的家裡。明日社日,他把我捆綁起來,想要殺了我用來祭祀。你是我的妻子,怎麼忍心不告訴家裡的人,叫他們把我贖回來。”他的妻子剛剛做了這個夢,就忽然嚇醒了,還有些不信,就又睡著了。接著又做了一個和剛才一樣的夢。因此就起來把夢中的情景告訴了婆婆。婆婆說:“我也做了一個這樣的夢。”天還沒亮,婆婆就叫皇南遷的哥哥拿著錢,到社官家裡,把賣出去的豬又買了回來。事情發生後的第二年那頭豬才死。長安弘法寺靜琳師父,是皇甫遷的鄰居,他親眼看過那頭豬,所以曾經說起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