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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性意見,正因為他們重商,後世才用其國號———商,來指稱“做生意”這一行業,並把生意人(賈人)稱作“商人”(殷人),或用於區別兩種不同的生意人(行商坐賈)。殷人也是重鬼神的。他們對鬼神之迷信和崇拜,幾乎到了無日無事不占卜的程度。殷人的手工業也很發達。他們不但掌握了,而且很可能還壟斷了青銅的冶煉技術。也許,正是靠著技術的壟斷、鬼神的恐嚇和金錢的收買,再加上刑罰的高壓,殷人建立起並維持著他們的霸權。
周人則反其道而行之。《禮記?表記》說,夏道尊命,殷人尊神,周人尊禮,三個民族三種文化,一個比一個先進。所謂“尊禮”,其實就是重人事,重倫理,重情感,以禮儀代刑律,以人情代恐嚇,以血緣為紐帶,以爵列為賞罰。這無疑是比裝神弄鬼、殺人如麻更得人心的做法,因此大受歡迎。於是,靠著對內實行開明專制,對外實行懷柔政策,周終於取殷商而代之,並由此產生出一種理論———得人心者得天下。儘管後來的事實證明,這並不是規律,甚至不過是彌天大謊———得人心者未必得天下,得天下者也未必得人心(請參看本書第六章),但對周人而言,卻是所言不誣。武王伐紂,並沒有用多少時間,便是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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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的秘密(2)
然而難題也就接踵而來。
根據“夏商周斷代工程”的結論,武王克商,事在公元前1046年。但中華大地上的戰爭,卻既不始於斯,也不終於斯。早在傳說中的“三皇五帝”時代,戰爭就開始了。九黎戰涿鹿,炎黃戰阪泉,虞舜伐三苗,夏禹伐共工,何曾一日安寧?事實上,在邦國制度誕生之前,部落與部落之間的戰爭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周人最後能夠“得天下”,也仰仗了那些特別能戰鬥的部落和部落國家。我們知道,正如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所說,部落之間的戰爭“進行得很殘酷,使別的動物無法和人類相比”。原因也很簡單,就因為在他們看來,進行掠奪“是比進行創造的勞動更容易甚至更榮譽的事情”。
戰爭使得手了的部落受益匪淺。靠著這種不勞而獲又立竿見影的辦法,得手了的部落迅速膨脹起來。與此相對應,部落的總數卻在減少:夏禹時上萬,商湯時三千,到了周武王的時候,只剩下八百,而且這八百個部落也多半不再是部落,而是初具規模的“部落國家”了。如何擺平這些形成不久,還帶著野蠻社會習氣和遺風,動不動就會動粗動武的“國家”,對於剛剛成為聯盟或聯邦領袖的周人,是一個考驗。
這時,武王和他的得力助手周公,便表現出驚人的政治智慧。
他們的辦法是贖買,即用封土賜爵的形式來贖買這些部落國家,以及他們的武裝力量。這也是老辦法。比如周人的領袖季歷,就曾被商王封為“西伯”。周谷城先生的《中國通史》說,所謂封建,自有部族戰爭以來,便已有了雛形,但亦只有雛形而已。這個說法,我認為是有道理的。實際上所謂“封建”,原本是野蠻社會武力集團政治妥協的產物,是用分封的形式對部落武力的贖買和對部落聯盟的確立。武力雖然是野蠻時代佔有資源和分配財富的重要手段,卻不是唯一手段。打,有打不贏的時候;吃,有吃不掉的部落。起先,部落之間戰爭規模尚小,自然不妨把戰敗者趕盡殺絕。但當戰爭變成“世界大戰”時,就不能再搞“三光政策”了。於是封建制興焉。
所謂“封建”,其實就是處置戰敗者的土地和人民。土地,原本是搬不走的;人民,也原本是殺不絕的。那就各安其位,原封不動。要動的是這些土地的疆域和這些土地上的首長。重新劃分疆域,這就是封;重新指派首長,這就是建。周人指派的首長,或是先代的後裔(如陳),或是自己的族人(如蔡),或是參戰的盟軍(如楚),或是異姓的功臣(如齊)。先代的後裔得到了封賞,自然感恩戴德;參戰的盟軍得到了封賞,自然心滿意足;異姓的功臣得到了封賞,更加效忠王室;自己的族人得到了封賞,愈發同心同德。當然,周王也不會忘記給自己留一塊地盤。這塊地盤,就成了他們最後的據點。
封建的秘密(3)
這當然是一種策略,卻是一個高明的策略。它甚至是一個陰謀,卻是一個對社會對民族有利的陰謀。於是,為了保證勝利的局面能夠維持,為了保證邦國制度長治久安,武王和周公便編造了“天命”的謊言。
按照武王和周公的說法,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是上天之所賜予,叫“天下”。天下的管理者是上天的兒子,叫“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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