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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錢。”
“好!幫我包起來!”
4萬一雙鞋子的買賣,就在這麼短短10分鐘內完成了!出來後,我忍不住問她:
“就算是人皮做的,也不必花這麼多錢?你怎麼還買得下手呢?”
“我也知道,光從材料和設計來看,不應該這麼貴,但衝著全世界獨一無二這一點,那就物超所值了!”
原來如此,之所以“物超所值”,是因為“獨一無二”。難怪舶來品店的衣服多半強調單一尺碼、單一款式,決不會讓掏腰包的人碰到“雙胞胎”。儘管價錢很貴,也依然大受歡迎,因為只需要找一個買主而已!
??
這個啟示,讓我在以後的房地產行銷生涯中,建產了一個行銷基本觀念。面對行銷標的物,先不考慮客戶的認同與否,而是儘量將商品塑造成具有“獨一無二”的物質。事實上,雖然是同一社群或同一棟大樓的房子,卻因裝潢不同、樓層不同、位置不同、採光不同、景觀不同,而有了與眾不同的形象,最一點是,不一樣的產品,我僅僅只要找一個客人而已!如此,就不難創造出商品的行銷賣點了!
且看看下面這個既大膽、又有創意的行銷手法:
例:在一部電影中出現了一個這樣的畫面:
有家極大規模的拍賣公司正在拍賣兩張同一款式,但全世界碩果僅存的稀世郵票。
起價是100萬英磅,但當價格拉到120萬英磅時,場面卻冷清起來,沒有人肯再出價。主持人雖試圖抬價,但臺下滿座的富豪卻毫無反應,主持人見狀,立刻將另一張郵票拿出來,當著所有來賓,眯燃打火機,幾秒鐘之內,方寸之大的稀世珍郵票立刻化為灰燼。
現在,全世界只剩這張獨一無二的郵票了,全場頓時沸騰起來,拍賣會重新開始……
起價一下暴漲至240萬,但喊價聲卻此起彼落,260、280、300、400、500;最後以550萬英磅成交。
拍賣結束後,郵票原主人氣急敗壞地跑到後臺來,對主持人大肆咆哮:
“是誰授權你把另一張郵票給燒掉的?”
主持人笑咪咪地說:
“放心啦!剛剛燒的是仿製品,不這樣的話,哪能賣這麼高價呢!”
說完把另一張真品還給了主人,然後又說:
“這張郵票留給子孫,估計100年後,至少可賣到2000萬英磅以上!”
這雖然只是部電影,但卻一語道破了一點:
商品的休憩,決定於外在條件的因素遠大於自身條件,而稀有性永遠是獨鰲頭!
讀者們,單一商品未成交之前,先不必擔心買主在哪裡,只要能塑造出獨一無二的風格來,買家自然就會出現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出奇篇(三)
3??????? 攻其所必救的談判策略
3年前,筆者有個好友和人合資開了一家出版社,由友人擔任總編輯,名義上是合夥,其實是對方全額出資,因為朋友出力不出資,所以只佔三成乾股,雙方言明一年後按股份比例負責盈虧。
出版社開張半年後,由朋友精心策劃、製作了一套書上市。由於產品精良,實用性很高,造成大轟動,幾個月內營利達上千萬元。依合約估計,朋友可分得約300萬紅利,而產品後市尚看好,日後的分紅利益未可限量。朋友心中大樂,每天期盼開張一年後的日子早日到來,屆時白花花的銀了入袋,就可迎娶相戀3年的女友,過“公主王子”式的神仙生活。
中國人的合夥買賣一向很麻煩,賠錢會拆夥,賺錢會起內鬨!對方眼看朋友一毛錢沒出,只是紙上作作業,就可分掉三成大餅,心裡很不是滋味!對朋友的態度就開始不遜起來。
筆者這朋友人窮是窮,卻才高氣傲,冷言冷語聽多了,不免反彈:
“你認為我是坐領高額紅利嗎?出版是一種以創意和企劃力決勝負的商戰,我是憑滿腦子點子出點取勝的,我分紅利其實是理所當然,得所應得的!”
“話是這麼說沒錯!問題是賠錢了怎麼辦?你有錢賠嗎?到時候還不是得要我來扛。”
兩人你一言,我一語的,越吵越兇,最後對方乾脆使出了殺手鐧:
“我們兩人個性不合,根本不能合夥,一山不容二虎,這個公司裡,不是你走,就是我走!要嘛!我給你125萬你退出;要嘛!你給我300萬,我走人。限你三天內答覆,你自己看著辦吧!”
對方這麼一撂話,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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