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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阿里後來的聲勢不必我再多說了,但他實在是筆者最尊敬,最能以智慧取勝的蓋世拳王!
這種智勝於力的例子,說起來簡單,幾乎人人都懂,但現實生活上卻經常有人逆向操作。結果總是事們功半,徒勞無功。奈何!
沒錯!古代是有“愚公移山”的故事,但在現代社會中,這個故事的意義,應該只是象徵性的。如果愚公生在現代,他一定會知道利用推土機,甚至以炸藥移山,效率將比純人力大多了。除非他志在養心健身,否則的話,能智取者,何用力敵?
對行銷者而言,買賣最高境界莫過於“在最短時間內,以合情又合法的方式獲取最大利潤”,而其最佳捷徑就是以智取勝。
例:有一天,有位業務同仁向我求援,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戶一樓的房子,除了一期銀行貸款外,還向地下錢莊貸了二期款,條件如下:
“借款期限3個月,本利一次退還,否則借方有權依一、二期借款總額無條件優先承購。”
原先,業主認為3個月期限滿長的,慢慢賣也可以把房子處理掉,以市價而言,除還掉一、二期貸款之外,應還能再剩點錢。因此大膽地簽下了這份“馬關條約”,並依附帶條件,交付了權狀正本及所有過戶應備證件給對方。
就因為業主有恃無恐,房價開得老高;但由於當時的景氣實在不好,他又不懂得買賣談判技巧,所以賣得並不順利。
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去,眼看著期限就快到了,這下屋主急了,開始降低身段,價錢方面不再堅持,由於議價空間大,引來了不少中介業競爭,各路人馬彙集,吹的吹,纏的纏,每個人都拿出渾身解數,無非想誘使屋主簽下委託書。
一個禮拜下來,屋主被搞煩了,忍不住對這些“眾家好漢”們大發牢騷:
“我現在最盼望的是立刻有買主,價錢好談,佣金照付,而你們卻老是和我扯什麼委託書的,委託了又怎麼樣?買主在哪裡?再過6天,要是賣不掉的話,人家就要把我的房子拿走了,哪裡還有時間和你們談籤1個月的委託呢!”
這時,低下有人接腔了:
“只要你和我們簽約,人們公司自然會幫你解決問題的,別擔心!只要簽了約,就好辦!”
屋主一聽,火了,大聲地對這位老兄說:
“簽約!簽約!你就光會叫我簽約,你還不知道我的麻煩嗎?這房子10個月前才撤銷公司登記,還有兩個月才滿一年,換句話說,要1個月後才可辦理自用稅率;所以,就算有了買主,你能保證他願意先付錢,但兩個月以後才過戶嗎?”
這位老兄又說了:
“這個問題小意思,稅率處我有熟人,只要走後門,塞個紅包就行了,但還是很先簽約。”
業主一聽,半信半疑,低著頭不說話。
我在底下冷眼旁觀了老半天,發現這話雖是胡扯,卻相當程度地打動了屋主;這表示機會來了,我立刻發言:
“買方可先付簽約金,讓你先清償二期貸款,再讓買方做同簽約款額的反設定,雙方約定兩個月後才辦理完稅過戶,如此一來,自用稅率的問題自然就解決了!”
這一席話果然讓屋主動了心,但現場的人實在太多,屋主也不便立刻和我單獨詳談,於是來了個緩兵之計:
“大家能在這裡見面就是緣份,我來泡壺老人茶,大家一面喝茶,一面聊好了……”
我心想,再這樣耗下去,屋主是不可能當場把案子委託給我,就說:
“對不起,我另外還有約,不能奉陪喝茶,得先離開,明天再談,失陪了。”
屋主一聽,心領神會,眼睛望著我,意味深長地說了一句:
“你忙吧!有空再聯絡。”
說完,又回頭和大夥兒周旋了。
我一出大門,就立刻打電話進去:
“剛才裡面人太多,講話又不方便,所以我先走一步。現在我可以明確地向你保證,你所有的問題我都可以幫你克服,買主是現成的,而且也不需要一個月委託期,兩三天就行了。如果你有興趣的話,今晚11點我再來拜訪,那時候,‘這些人’總該走了吧!”
“好!就這麼辦。”屋主很爽快地說。
事實上,我並沒有別的事,人也沒離開,而是一直坐在車上觀察屋裡的動靜。
由於屋主急著賣房子,所以大門一直敞開著,以便隨時讓人參觀。由於我和屋主兩人間已經達成了默契,而其他的中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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