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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立即轉變語氣,說道:
“我覺得我剛才出的價錢太高,經過再一次的核算,這房子只值120萬。”
行銷:“好,請您付5萬的預約金,我會幫你同屋主談。”
買方猶豫了一下,立即退縮,找臺階下:
“我還是必須回家問過家人後再決定比較好。”
由此可知,就算買方真的要付預約金,也會再殺一刀。
在這案例中,這位行銷犯了幾項錯誤:
①???? 根本沒搞清楚,對方到底是不是有權作主的人,就開始談價錢。
②???? 答應太快。買方會懷疑自己是不是出價太高,所以馬上退縮,再反手一刀。
③???? 還沒弄清楚買方是不是可以立即下訂,就想收錢,使買方害怕,以為已經成交了,令對方又退縮了一次。
④???? 買方再一次殺價,這是“以進為退”,誠意度已大減,再出價的目的是要拒絕行銷人員逼訂,沒想到,行銷人員還是沒有反對,並願意幫忙談這價錢。最後,買方只好找藉口:“回家商量、商量。”
如果一開始賣方就有適度的堅持,然後在交談中慢慢測試,客戶到底能否作主,能否立即下訂,誠意度夠不夠等,在獲得充分的訊息之後,再進行價錢的談判,將更能掌握重點,而不會流失機會。
15??????? 二度談判法
所謂“二度談判法”,就是買賣中的一方在談判完成後反悔,推翻“前議”,重啟談判之門,進行第二度談判。其目的就是要爭取比第一次更好的“議價空間”,求取更大的直接利益。
以一般標準來看,這種做法自然不合乎“道德與誠信原則”;但在現實上,這種現象並不鮮見,身為業務員,不能不有所瞭解,否則,一旦狀況發生,將會無計以對。
“對不起!我太太覺得房子的風水、環境不理想,我們決定重新考慮!”
“老李,很抱歉!我昨天回家一看存摺,才發現我自己手頭也很緊;又得交會費,付房租,兒子要交補習費;恐怕我也沒有能力幫你了!”
“對不起!當我看到價目表後才知道,上次給您的報價是錯誤的。”
“對不起!經過比較後才知道,這種產品較不適合本公司使用,我們只能以碑談好的價格購買一半的數量,除非你能再把價格壓低一些,否則無法大量採購。”
上面這些例子,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迫使對方不得不做第二次談判。而其目的,不過是重新談條件而已。
例:我那中古車商朋友告訴我,他常碰到一種買主,每當價錢談好後,隔天又後悔了:
“我在另一間車行看到同款式的車,價錢比你便宜,所以我們昨天說的不算數,我要買的價錢是……”
這種反應,使朋友不得不重新與他議價。他發現,每當買主推翻原議再議價時,他就會減少利潤。於是他想出了一種對策,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每當買主要推翻原議再議價時,他也就誠懇地道歉,說前次的報價錯誤,並再三強調這車子的優點,加強買方對產品的信心,最後,雙方終於以第一次協議的價格成交。
他證實一點:無論買方或賣方,只要勇於推翻自己所承諾的價格,就可以重啟談判之門,得到更多的利潤,唯一的代價就是揹負“不守信”的批評。但這種不道德的談判策略,應為智者所不取。
例:某公司採購人員分析後,一致認為某批貨可以用萬元成交,並立即通知買方。過後,賣方帶著歉意表示他原來的開價有誤,應為萬元,而不是25萬元。使買方對自己認定的價位信心動搖,並開始懷疑採購人員的分析,最後雙方以25萬元成交,而買方居然對價格也相當滿意。事實上,哪怕是數年之後,買方也不能肯定,到底哪一個價位才合理。。 最好的txt下載網
謀攻篇(九)
“二度談判法”較不適用於有固定行情、低價位或標榜不二價的產品。只有高價位,而行情較混亂的商品才適用。例如中古車、房地產等。就高價位產品而言,由於其利潤高,相對的,議價空間也大;而議價空間大,則表示其底價不易“透明”。
所以,一旦發現價格不理想,或比預期中高,買方欲藉機重啟二度談判之門時,賣方通常是不會,也不敢拒絕的;但先決條件是,買方在立場上佔優勢時(如買方市場,或對方違背誠信原則),才宜採用,否則很容易買賣不成,又遭人白眼。
畢竟,拋開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