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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能否滿足買方殺價的*。
就“殺價”而言,這是一種很值得心理學家研究的問題。因為“殺價”本身,“殺”才是“*”的主要來源,“價”有時候反而不見得是最重要了。
追究起來,筆者以為,這是來源人們普遍的一種“佔便宜”的心態。打個比方來說,買東西時,當店家找錢多找了5元時,多數人都會偷偷地“欣然領受”,只有少數人會主動退還;革命家以現在的物價而言,5元實在是個很小很小的數目,而這樣的小數止之所以能讓得者“欣然”,就是因為佔到了意外的便宜。
從買賣的角度來看,最“合理”的結果是什麼呢?
對賣方而言,交易談判最關鍵,是將產品售出,保有銷售利潤;對買方而言,如何以最低的價格買到最好,最適合的產品,才是最重要的。而兩者之間最好的平衡點就是雙方都能接受的“合理”價。因此,專訪如何開價,就成為買賣成交與否的一大關鍵。
事實上,由於買方對產品“價錢資訊”的弱勢,所能要求的讓價空間都只不過是一些“煙”與“霧”而已,對買方的利潤理應不會有太大的影響。“殺頭的生意有人幹,賠錢的生意沒人做”;基於此,如何滿足客戶的殺價*,使他願意掏腰包消費,甚至願意主動再度上門,及成為賣方在開價時最需要斟酌的重點之一了。
例:這幾年來我一直是某家企管顧問公司的會員。這家公司是採年收費制,每年收費15625元,可以聽課150小時。
有一次,我的年度時數又快用完了,就依慣例找會計小姐繳費續約,卻發現年費已經高速了1625元而達17250元。由於自己是老會員了,事先並沒有收到漲價通知;所以,我要求公司能以舊價格接受我續約的要求,但會計小姐對我說:
“本年度講師費調漲了幾成,其它的管理費也提高了,基於全盤的營運考量,不得已才小幅調整會員年費,實在沒有能力降價,請原諒!”
我一聽,決定以退為進:
“若不能以舊價計算,到期後,我就不打算續約了。”
會計小姐一聽,也讓了步:
“這樣好了,您以新價續約,本公司再送20小時課程好了。”
這是“以優惠代替讓價”的策略,也是我自己在“兒子兵法”第一集中的主張,但站在買方的立場,我還是沒有辦法接受。
當時,我也沒有立刻換算新舊價格平均每小時是多少?到底有沒有優惠?於是繼續堅持以舊價格續約,沒有優惠20小時沒有關係,但:
“我還是希望能以舊價續約。”
公司看我這麼堅持,只好答應下來。我不假思索,當場即繳款簽約,等手續全部完成以後,我順手拿出計算機:
原價15625元除以150小時,平均每小時為104元。
新價17250元除以170小時,平均每小時為101元。
這家企業顧問公司精明地運用“迷霧策略”,以小換大,不但滿足了客戶的殺價慾望,生意也順利成交,更厲害的是利潤猶在,高明之至。
?
一般而言,高價消費品的價格較具敏感性,店家在行銷時無可避免地會遭遇“價格的肉搏戰”——殺價,所以需要步步為營,較費周折。
反過來說,對一般低價的日常消費品,消費者就會失去“戒心”;有些聰明的商家就得用這種“低價優勢”,施展其“以小換大”的行銷手法。
例:有一次,我陪媽媽上菜市場買菜,魚肉買過之後,她帶著我來到一家菜攤前,只見她張望、猶豫了半天,才挑好了6“把”菜。一時之間,我很納悶,家裡的青菜消耗量一向不大,種類也不多,媽媽平常也挺節省的,怎麼這次這麼“大手筆”呢?我忍不住開口問:
“媽,這6種菜裡至少有3種是我們家很少吃的,幹嘛還買?”
“便宜啊!3種12元,這個價格,在別的攤子上一定買不到,不買太可惜了。”
“既然這樣,平均一種才4元,為什麼不買兩種就好,也不過1元左右而已!”
“不行,如果單獨買一種,每把5元,我一次買3種才12元,可省2元,買6種可省5元,划得來!”
這下我懂了,3種12元,確實比別人便宜一些,且可讓每個基本成交單位提高到12元,這是很合乎經濟效益的做法。果然,當別人還剩一大堆菜時,這家攤子的老闆已經準備收攤了。
但我可預見,3天后,我們家的垃圾筒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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