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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草都有根,是話都有音。一個官員表現如何,當地幹部群眾都會有評價,這些評價常常以“民間”特有的形式存在。如果有關部門能夠按照中央頒佈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要求,全面考察官員的工作圈、交際圈、親屬圈、鄰居圈,總會有辦法捕捉到一些有價值的資訊,就可能大大減少反*之網的漏洞。這裡最重要的是要相信群眾、依靠群眾,落實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官商勾結、權錢交易自古就有,而今也不鮮見。當前全面考察領導幹部的交際圈,重點應當放在他們與生意人的來往上,對領導幹部審批的每一個重大事項、工程進行事後監督,對一些有違常理的現象尤其應當仔細審查。何閩旭在任期間,公然和情婦出入賓館酒樓,和一些所謂的“老闆”“大款”交往甚密,各種不正常舉動,當地群眾早有反映。如果有權監督、管理他的人,能夠把眼睛擦得像群眾一樣雪亮,及時看出貪官們的不正常,何閩旭們就難有漏網之機了。
反*鬥爭中的“漏網之魚”危害甚大。加強反*工作,就要把反*的大網編織得再嚴實一些、再結實一些,既不給*分子留下漏洞,也要防止他們掙扎幾下就能破網而出,繼續危害社會。
曾錦春:紀委書記第一貪(1)
2005年的郴州官場,“嘉禾拆遷案”和“公積金第一案”的煙雲散去,4月14日晚,原副市長雷淵利在家中被省紀委專案組宣佈“雙規”。日後,正是由於雷的舉報,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東窗事發,並由此引發郴州官場系列地震。
彼時的郴州官場,李大倫一邊熱情謳歌真善美,一邊助其親屬插手市政工程。而曾錦春已經在市紀委書記任上盤踞了10年之久。兩人已經形成“割據”郴州之勢,前者壟斷了郴州各區縣的城建專案,後者則獨攬全市礦權審批。
如李大倫的散文《感受郴州》所描述:這是一方富饒的土地。但其治下的郴州,卻因官員貪腐,怨聲鼎沸,實則暗流湧動。
2006年9月19日,曾錦春和他的妻子被湖南省紀委帶走接受調查。當晚,曾錦春倒臺的訊息在郴州城傳開。第二天晚上,郴州市區及其周邊的市縣全程狂歡,鞭炮聲此起彼伏,慶賀人流還打出橫幅,有一條橫幅上寫著:“感謝黨中央為郴州人民除害!”
喜慶之餘,當地官員、百姓似乎並不意外,因為以曾錦春官聲之差,早在多年之前他們就確信其難以全身而退。被抓之時,距離曾錦春退休之日不過一個月。
礦上生財
收受賄賂資金數額之巨,為曾錦春贏得了“中國紀委書記第一貪”的稱號。
曾錦春,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湖南汝城人。執政期間,“曾錦春‘用足用活’了他手中的權力。”攤開曾案卷宗,可清晰看出其“老鼠愛上貓”甚至變成“老鼠”的軌跡。礦山、基建、政法、銀行、組織人事……幾乎所有領域都能看到曾錦春收錢的手。
公訴人員介紹說,曾錦春每天的不合法收入達到了2萬元,這在人均年收入只有幾千元的湖南省,是天文數字。其非法收入足夠支援數千名窮困學生接受教育。曾錦春的受賄金額幾乎與其故鄉汝城縣的全年收入相當。
曾是郴州官場“本地派”的代表,早年在老家任職,後出任臨武縣委書記、郴縣(後改為郴州市甦仙區)縣委書記,郴州市國土局局長。
正是其“本地人”身份和國土局的履職經歷,為“曾礦長”的成長埋下了伏筆。
國土局局長的職位掌控著郴州市礦山開採的許可大權。利用這種權力的便利,曾結識了一大批當地礦主,同時摸清了礦山的種種“內幕”。為擴大生財之道,曾愛批和開礦相關的條子。
2002年3月開始,隨著煤價上漲,郴州小煤礦遍地開花,許多幹部參股煤礦。為此,郴州市紀委開展專項打擊行動,當時曾錦春對記者說,“旨在警示某些幹部,並規範郴州煤礦經營秩序。”而在當地部分官員看來,曾錦春在打擊其他幹部參股煤礦的同時,卻保護和做大與自己相關的煤礦,事後記者的調查也表明,曾的許多親戚即涉嫌參股煤礦。多名受訪官員表示,很多官員因不願將煤礦審批權交給曾或者不認曾的條子而被“雙規”調查。
桂陽縣一位官員至今保留一張紙條,是一位農民拿給他的,上有曾錦春的批示,讓該官員劃塊地給此人挖煤。
正是對煤礦的處處插手,曾錦春在郴州民間獲得一個傳播甚廣的名號:曾礦長。
除了